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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选部 公告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05年3月18日
发文字号:选高二字第1051400091号
附件:如文
主旨:举办105年公务人员高等考试三级考试暨普通考试。
依据:民国105年3月10日考试院第12届第77次会议决议。
公告事项:
一、考试等别、类科及暂定需用名额
(一)普通考试:设62类科,暂定需用名额1,129人。
(二)高等考试三级考试:设100类科,暂定需用名额2,461人。
(三)除前揭暂定需用名额外,用人机关如有临时增列需用名额之需要,经分发机关铨叙部
、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汇整送考选部覈实并提报考试院核定后,得增列需用名额。
(四)105年公务人员高等考试三级考试暨普通考试类科及暂定需用名额详如附表。需用名
额系包含现缺及预估缺,实际录取分发职缺以分发机关每次办理分配作业之公告内容为准
。另因应行政院组织调整,有关行政院所属机关(构)考试职缺之实际用人机关、工作地
点及内容,以分发机关办理分配作业时为准,且该职缺于分配后亦可能配合行政院组织调
整,移拨至他机关。
(五)有关本项考试各职缺之用人机关另公布于考选部全球资讯网/应考人专区/考试资讯(
考试期日计画表)/105年公务人员高等考试三级考试暨普通考试/考试举行相关事宜项下
。
二、考试日期
(一)普通考试:民国105年7月8日(星期五)至9日(星期六)。
(二)高等考试三级考试:民国105年7月10日(星期日)至12日(星期二)。
(三)高等考试三级考试客家事务行政、公职土木工程技师、公职医事检验师、公职护理师
、公职食品技师类科及普通考试客家事务行政类科第二试(口试),考试日期视试务实际
进度另订之。
三、考试地点:本项考试笔试计设台北、桃园、新竹、台中、彰化、嘉义、台南、高雄、
花莲、台东、澎湖、金门、马祖等十三考区,其中高等考试三级考试“生药中药基原鉴定
”、“技艺”类科仅设台北考区,普通考试“新闻广播”类科仅设台北、台中、高雄考区
,高等考试三级考试客家事务行政、公职土木工程技师、公职医事检验师、公职护理师、
公职食品技师类科及普通考试客家事务行政类科第二试(口试)仅设台北考区。
四、报名有关规定
(一)报名日期:民国105年3月29日起至4月7日下午5时止。
(二)报名方式:本项考试采“网络报名纸本寄件”方式办理,应考人请登入考选部全球资
讯网,网址为http://www.moex.gov.tw,点选网络报名后,即可进入网络报名资讯系统入
口网站,或以网址http://register.moex.gov.tw;http://register.moex2.nat.gov.tw
直接进入系统报名,登录报名资料前,请先下载应考须知详细阅读,登录完成后务必下载
打印缴款单及报名履历表。缴款收据或缴款证明请黏贴于履历表背面上方,并同毕业证书
影本等证件挂号邮寄至指定地点。
(三)报名邮寄地点:11602台北市文山区试院路1之1号考选部高普考试司第一科。
(四)报名收件截止日期:应考人须于民国105年4月8日前(邮戳为凭),以挂号邮寄报名
表件,始完成报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名费用:高等考试三级考试新台币1,400元整;普通考试新台币1,300元整;第二试
口试新台币800元整(口试报名费考选部将另函通知缴纳事宜)。
五、本(105)年应届毕业生拟以学历资格报考高等考试三级考试暨普通考试者,得以盖
有最后一学期注册戳记之学生证正、反面影本报名应试,经审查准予“暂准报名”者,其
毕业(学位)证书影本,至迟应于105年8月1日前(因7月31日为星期日,爰顺延一日至8
月1日)以“限时挂号”邮寄考选部高普考试司第一科。毕业证书缮印之毕业日期须在考
试首日前,始合于应考资格规定,未依限缴验或缴验之证书经审查不合格者,即认定其自
始不具备应考资格,如有入场考试情形,其成绩不予计算。
六、体格检查标准:高等考试三级考试“航空器维修”、“航空驾驶”类科及普通考试“
航空器维修”类科,需依航空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实施体格检查。录取人员应于录取通知
送达14日内办理体格检查,体格检查不合格或未于规定时间内缴送体格检查表者,不予分
配训练;其余各类科均不需实施体格检查。
七、依公务人员考试法第6条规定,本项考试及格人员训练期满成绩及格取得考试及格之
日起,于服务3年内不得转调原分发任用之主管机关及其所属机关、学校以外之机关、学
校任职。
八、本项考试各类科之应考资格、应试科目及后备军人、身心障碍、原住民族、低收入户
、中低收入户及特殊境遇家庭应本项考试各项优待规定及其他有关事项,均详载于本项考
试应考须知。
105年高普考类科及暂定需用名额统计表:http://goo.gl/MiHx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