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题] 请教刑法择一因果的结论是?

楼主: pili012140 (mike)   2016-03-17 22:01:15
请教刑法择一因果的结论是?
择一因果的案例
在结果原因的条件理论必须修正 认为还是有因果关系
那在结果归责是两个人都负既遂之责还是都负未遂之责?
我认为 这个时候依照罪疑唯轻原则 都负未遂之责
这样对吗?
谢谢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6-03-17 22:04:00
都负既遂
作者: askrui (赖以依靠的所有肩线。)   2016-03-17 22:25:00
都负既遂之责。如果没有修正,依条件理论本来就是没有自己的行为,都会因对方的行为产生结果,构成要件不该当,因此不是既遂;既然认为要修正,当然不会修正出来结果还是未遂。
作者: BlueANSI (蓝色)   2016-03-17 22:55:00
请问该如何修正呢?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6-03-17 23:09:00
就例外认定系成立既遂。
作者: BlueANSI (蓝色)   2016-03-17 23:11:00
请问有无实务见解可供参考吗?感谢…
作者: SPFH120 (自宅警備員)   2016-03-17 23:54:00
条件理论之例外,都成立既遂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6-03-17 23:57:00
这题目实务家不会出 出了就写嘴砲学者见解即可
作者: uericw1357   2016-03-18 14:16:00
如果已经造成结果实现 两人皆仅负未遂其实是奇怪的
作者: yukodomoto   2016-03-19 09:37:00
罪疑为轻我认为应该是在案例甲乙两人同时对丙开枪 一个中头部一个中心脏 虽都足以致死但无法判断谁先谁后的情况下才讨论
作者: tp943308 (尊爵不凡废文王)   2016-03-19 11:47:00
同楼上 有罪疑为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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