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ary420 (猫学步)》之铭言:
: 已登记之不动产没有物上请求权消灭时效和时效取得所有权之适用是确定的
: 假设今天乙占有甲未登记的土地16年
: 请问乙是不是可以主张甲物上请求权时效消灭
: 所以既使还没达到20年时效取得,甲也不得把乙赶走,等到20年乙就能主张时效取得?
: 但这样感觉又很怪因为好像消灭时效的规定把时效取得的某些规定变成虚设
: 另外还有一种更复杂的情况是已登记土地未登记建物的物上请求权和时效取得的问题
: 感谢版上前辈为我解惑!
看到你的问题我突然想到另一种问题,烦请高手解惑,如果甲占有乙的未登记土地,已过
20年可用769取得时效请求登记为所有权人,但仍未登记又过15年,乙得主张甲的请求因1
5年不行使而消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