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司法官一试:
甲对乙有五百万元债权,惟其返还请求权已罹于消灭时效,甲在飞机场见乙欲乘飞机出国
,乃以乙未偿还五百万元为由,而对乙施以拘束并扣留其行李,乙强力反击将甲打伤并取
回行李。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甲可以主张成立自助行为;乙可以主张成立正当防卫
(B)甲可以主张成立自助行为;乙不可以主张成立正当防卫
(C)甲不可以主张成立自助行为;乙可以主张成立正当防卫
(D)甲不可以主张成立自助行为;乙不可以主张成立正当防卫
答案是C
但我有两个疑问,首先消灭时消仅使债务人取得抗辩权,债权人之请求权并非当然消灭(
29上1195)
复依民法第151条:
为保护自己权利,对于他人之自由或财产施以拘束、押收或毁损者,不负 损害赔偿之责
。
所以为什么在乙未为抗辩前,甲不能成立自助行为?
我看参考书详解,并查了最高法院99年第5次民事决议,它的思路是这样:
首先消灭时效之结果,丧失其权利之请求权,而非权利本身之丧失。
其次民法151所保护之权利系指请求权而言,故甲不成立自助行为。
但我仍然有疑问,首先99年的上开决议到底请求权在债务人未抗辩前,是否当然消灭,实
务间仍有矛盾。其次民法151所保护的权利客体仅指请求权这一说法,我也找不到它的法
源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