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刑法问题

楼主: bofay (啵啵啵)   2014-11-20 20:25:30
想问关于诽谤 及准强盗认定的问题
1.关于诽谤 是有关客观 规范性名誉的权利受侵害
而其不成立要要件有二 即行为人可证明该事实为真和有关公益事项
这两项要件是皆要具备吗?
比如 甲男遭乙女劈腿 其愤而在公开的网络平台上对其留言
"劈腿女人 淫荡" 
后句成立公然污辱,那前面有关"劈腿女人" 是对于其客观名誉上的叙述
倘甲可证其为真,但因此事非关公益,仍可能成立诽谤罪吗?
2.准强盗
关于"不能抗拒"的认定是不是相较强盗罪,反而被扩大很多呢?
有看到有学说认其应达到和强盗罪相同的"不能抗拒"程度
可是看解题书上只提到其条文只要有"施以强暴胁迫"已足 不需达到不能抗拒
EX. 甲男偷取乙物 完成后准备离开时被乙撞见 乙追上 甲将其推倒后狂奔 而乙跌倒后
爬起来继续追甲
像上面这个例子 甲应该当窃盗+普通伤害 还是准强盗呢?
实务上对准强盗认定是偏宽松吗?
有点混乱@@ 谢谢
作者: zzaass23 (QQ)   2014-11-20 21:32:00
准强盗丢释字630吧
作者: deviLINside (妳那好冷的小手)   2014-11-20 22:11:00
两项,故仍可能成立;不应该当准强盗,尚非达不能抗拒
作者: blue999 (FLY)   2014-11-20 23:32:00
非关公益仍有侮辱更正诽谤
楼主: bofay (啵啵啵)   2014-11-21 01:07:00
那诽谤在现代也太容易成立orz
作者: realmirror (直走或转弯?)   2014-11-21 01:37:00
诽谤的构成要件行为是具体事实的指摘传述,阻却违法事由是“非真实恶意(相对真实,有相对理由可确信其为真实即可)”"或"“与公益有关”
作者: Iceascool (艾)   2014-11-21 08:14:00
准强盗,此二行为有时间关联性
楼主: bofay (啵啵啵)   2014-11-21 13:40:00
那照r大的说法 则不成立?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