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行政程序中的程序行为

楼主: zoli ( )   2014-09-08 14:28:45
行政程序法第174条: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不服行政机关于行政程序中所为之决定或处置,
仅得于对实体决定声明不服时一并声明”
而林清老师行政法的教科书内3-58页中有举三种例外的情况
而第三种情况为利害关系人,因其非实体决定的当事人,故无从一并声明不服,
为了防护其利益,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一般给付诉讼中的预防不作为诉讼。
作者: jay88 (杰)   2014-09-08 15:41:00
老师举的例子A公司"申"请资料是一个程序行为(阅览卷宗)无论机关对这个申请准驳都还是在程序中第一题最后的处分(实体决定)是对A做的如果B不提预防性不作为诉讼,然后机关把资料提供了最后B在实体决定后声明不服已经没意义了因为资料已经被看光了
作者: davidlove (戴维斯)   2014-09-08 21:00:00
推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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