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只有我觉得甲完全无罪吗0.0
1.甲不成立354很明显
2.丙追甲说甲是犯罪人?
我想请问一下丙追甲,进而限制甲之自由的依据
我知道刑诉88III的规定
但丙并非看到别人追呼甲为犯罪人(甲无犯罪之事实)
而是丙自己追呼甲=>进而丙自己限制甲之人身自由
这样丙可以算是依法令之行为吗?
(这就像是我走在大马路上对手拿美工刀的路人说他是犯罪人
=>路人变成现行犯
=>然后我逮捕他...(我觉得我成为世界警察)
3.所以我连逃脱罪都没写@@
我直接写甲莫名被丙侵害自由法益
然后甲扁乙用正当防卫阻却违法
甲无罪~~~~~~~~~冤枉阿...
4.有人跟我想法一样吗OQ
5.想请问这次有考司四书记官的人,感觉整体难易度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