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大家在说话时会有这顾虑吗?

楼主: a9301040 (加油)   2014-07-24 00:34:33
法律又不是只念一条,要整体来看不是吗?
也就是从第一条念到最后一条再来讨论
然后立法目的跟特别法也念一念
如果法律只念几条,我只念宪法第7条到22条
反正现在有人做什事都一定侵害我的权利,然后准备收诉状?
事情不是这样的,宪法也有23条规定来调整大家的权利义务
著作权第55条规定
非以营利为目的,未对观众或听众直接或间接收取任何费用,且未对表演
人支付报酬者,得于活动中公开口述、公开播送、公开上映或公开演出他
人已公开发表之著作。
职场为什么算营利?
劳工就是服劳务,跟雇主收报酬,这个算是营利?
另外,读越多书也没也什么惩罚
我看过最厉害的人是,点出学者、书名(甚至页数)或者学者在哪个研讨会
说出他的见解,这个是“合理利用”好吗?
我大概也只能,有学者认为或者,最高法院不知道哪一年决议又怎样
如果办法把话讲的跟著作一样,那就引出著作名称啊
超羡慕可以完整引用电影台词或著作的
“.....,19XX,哪部电影”,帅爆了
(题外话,美国影集NCIS的Tony就会这样,好帅)
另外,如果你的见解为真,当今教授、博硕士生都在牢里面蹲了
因为我的教授讲授德国著作、补习班老师讲授教授著作
然后一堆书引注他人著作,如吴庚大法官的书,是否也侵害他人权利?
※ 引述《civilizelift (civilizelift)》之铭言:
: [闲聊] 纾发读书压力或与板友互动,勿滥用此选项挑衅、引战,或漫无
: 边际用此选项发文。
: 最近在网络讨论区看到如下事项,发现大家以后在说话时真的都要很小心,
: 避免误触法网阿,毕竟著作权法真的蛮可怕的!
: 1、在说话时任何人都应该很担心在职场上(因为职场上是有收费营利的)若不小
: 心说出跟书本或上课相同内容的话语而违反著作权法第23条公开口述权。
: 所以在职场上若随口唸出流行歌的歌词,也会因此而违法。
星光大道、好声音?类似节目这么多,怎没看到被告的?
显与常理不符,我还认真,当我骗P币吧,哀
: 2、著作权法第23条公开口述权是在惩罚念越多书的人。越认真的人反而言词说话
: 会跟著作上相同,该条文解释就是如此。
: 突然发现著作权法的保护着作权人是无所不包的~~
: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同感?
没有同感
作者: okstephen1 (ㄌㄩㄝ)   2014-07-24 00:35:00
你太认真了
楼主: a9301040 (加油)   2014-07-24 00:36:00
真的~打完有点后悔,想说都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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