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纾发读书压力或与板友互动,勿滥用此选项挑衅、引战,或漫无
边际用此选项发文。
最近在网络讨论区看到如下事项,发现大家以后在说话时真的都要很小心,
避免误触法网阿,毕竟著作权法真的蛮可怕的!
1、在说话时任何人都应该很担心在职场上(因为职场上是有收费营利的)若不小
心说出跟书本或上课相同内容的话语而违反著作权法第23条公开口述权。
所以在职场上若随口唸出流行歌的歌词,也会因此而违法。
2、著作权法第23条公开口述权是在惩罚念越多书的人。越认真的人反而言词说话
会跟著作上相同,该条文解释就是如此。
突然发现著作权法的保护着作权人是无所不包的~~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