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题] 刑法共同正犯脱离的问题

楼主: kk589140 (kk)   2014-05-29 20:53:54
[考题] 国考历届考题与考题观念讨论(书里看到的选这个)请附上想法、出处
共同正犯脱离理论我看金律师的书有分着手前脱离和着手后脱离
着手后脱离依照刑法第27条又必须脱离行为有效阻止犯罪发生才可适用
减刑效果 着手前脱离需切断物理心理上联系
所以着手后脱离即使有切断物理心理联系但只要犯罪结果仍发生就没有脱离的适用吗
实务上作法也是这样吗 是不是有别的见解??
作者: Ryaniii (诠)   2014-05-29 22:46:00
不管是着手前脱离还着手后脱离 都要切断因果联系才有脱离的适用 你讲的27条是中止犯的问题 这是两个层次 不能搞混脱离理论就是让行为人只要就脱离前的行为负责就好 不然就会有共同正犯一人既遂全部既遂的适用所以脱离后不管有没有发生犯罪结果 行为人都只要就脱离前还没发生犯罪结果地未遂负责 只成立未遂犯 然后再讨论有无中止犯的适用
作者: ppingin (唉)   2014-05-29 23:47:00
原po的说法是简单的记法,的确有人这样分区,你觉得这样好记,无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