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文法] 2个段落中某些句子的文法或用字是否正确?

楼主: cuylerLin (cuylerLin)   2020-10-28 00:51:46
※ 引述《ppt123 (xp)》之铭言:
(本文可能有排版篇幅的考量,建议手机使用者横向阅读)
今天刚好有空想说来针对 原PO 的发问作个完整的整理XD
本文解说将以学术英文写作为根基,透过对于写作讯号较为成熟理解
借此希望能够帮助到有同样疑惑的人,可以更进一步地了解文法与写作功能的实务连结
所谓"较为成熟的理解或高级的文法",并不是说中高程度以下固有的学习方式都是不好的
而是在本质上重新补足与加强传统在文法以及写作教学里很大的缺陷:
好像你文法学到最后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工具,真正写作(或创作)的时候
反而标准放低建立在只要意思有到位,要怎么重新组合都可以
甚至因为(规范性)文法"例外"太多,反而在语言能力到一个阶段的时候
若有似无地贬低文法的重要性
但其实真正重要、却也相当少人着墨的是要如何在规范性与描述性文法间找到平衡
同时在写作上(特别是学术写作或高强度的通俗写作),该如何将这种理解确实、严谨地实践出来
有个满有趣的类比是,台大史嘉琳教授曾说:是说者的"义务"让听者能够听得懂。
借此说明"某种程度的正音"是有其必要的;同样地,是写作者的"义务"让读者能够读懂
而最低限度能够让不同程度的一般读者(general readers)有阅读共识的
当然就是文法要正确、写作讯号要确实标记出来的前提下,再去谈其他的事情
之所以会这样严格区分,不是为了让写作风格变得华丽、句构变得繁琐
而是在表达概念复杂的情况之下,你仍然可以保有一致的逻辑性,且透过各种写作讯号
来帮助不论是写作者本身还是读者在处理文本的语意逻辑时,能够至少有文法可循
毕竟语言的产生是为了沟通,有复杂的表达方式,自然而然会产生相对应的复杂句构
(请见本文 (1b.1)~(1b.4)、(2b) 的举例,都有可能单字、语意、句构无法一次看懂了)
当然由于不是每个人都会天天接触这些高强度与高知识含量的文本,确实可能有华丽之嫌
而本文单纯想要借由宏观角度来看待何谓写作的实务功能为前提来论述
作者: ppt123 (xp)   2020-10-29 04:56:00
总之很感谢~但c大写得内容丰富 我需慢慢看许多遍来消化
作者: BeanBryant (豆子先生)   2020-10-29 17:29:00
这篇文我要看十遍!先推再看...太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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