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失业给付认定疑问

楼主: q1478960 (Kiwi)   2016-10-19 16:30:49
今天完成第一次的失业给付认定
承办人员说明天将资料送至劳保局
也说了劳保局审核时间扣除假日需要7-10个工作天
假设手上有一份工作报到日为10/31
这样算一算为劳保局7-10个工作天内的第8天
而新公司也在10/31加保了
这样会影响到劳保局的审核资格吗?
会因为新公司加保后而导致不符合失业给付的资格吗?
作者: kaede712 (大和设计很糟糕)   2016-10-19 22:59:00
会。只要审核当下你有劳保就取消了~可以跟公司协调,说明情况等给付下来再开始加保只是尚未加保的几天,你不能有任何意外,车祸都不行。否则会害到公司,也害到你自己。顺便提醒,新公司就任满三个月,可以请领剩下的失业给付半额。也就是说你后面可以领到五个月总额的一半。
作者: sampsonhugh (夏)   2016-10-20 08: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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