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过劳 雇主最高罚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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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社福及卫环委员会今(10)日将审查“职业安全卫生法”修正草案,外界瞩目的六
轻条款最高开罚300万元,若劳工因重复性作业、轮班、夜班、长时间工作等异常工作负
荷而罹患职业病,雇主最高可重罚30万元。
由于朝野立委对立法精神和方向都予以支持,只剩文字调整问题,预计今明两天可顺利完
成初审。一旦修法完成,可将现有保障劳工人数由670万人扩大至1,067万人。本次的职业
安全卫生法修正草案,由原名劳工安全卫生法修订并更名,为劳安法于1991年修正后的最
大幅度修正。
草案明定,对高风险的石化工业,定期实施制程安全评估,并报请劳动检查机构备查,以
强化监督;同时会考量实务情形提高违法事项罚则,罚则中还包括公布事业单位负责人的
名称。
草案增订“防过劳条款”,要求雇主对于重复性作业、轮班、夜班、长时间工作等异常工
作负荷的高危险群,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若劳工因此罹患职业病,依法可对雇主开罚
3万至30万元不等的罚锾。
至于外界瞩目的“六轻条款”,针对石化工业具产值高及高风险特性,若因疏于管理而导
致化学品外泄、火灾、爆炸,使劳工因灾害死亡或罹灾人数在三人以上,处30万元到300
万元不等的罚金,且须限期改善,若届期未改善得连续处分。
草案也参照国外作法,避免劳工长时间暴露在化学物质、噪音、振动等工作环境,雇主应
该对作业场所定期进行环境监测计划,且要公开揭示,通报中央主管机关;如果通报资料
有虚伪不实,处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