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给氧不当 119遭控害翁成瘫

楼主: yainu04 (小熊)   2012-07-18 12:50:29
宜兰县消防局救护车4月协助将一名无法自主以口鼻呼吸、仰赖颈部气切管连接呼吸器给
氧的气切病患送医时,救护员送医全程用氧气面罩替病患以口鼻给氧,到院呈缺氧状态,
致使病患脑部严重受损成植物人。家属质疑,是救护人员给氧方式错误,未从气切管给气
肇祸。宜兰县政府竟答复,全国的救护员均未受过气切给氧训练,依所学施救无过失。
但台湾老人急重症医学会常务理事陈汉湘指出,无法用口鼻自主呼吸的气切病患,送医过
程中就须仰赖呼吸器接颈部气切管,不能使用面罩式给氧器,否则病患吸不到氧气。
应从气切管给氧气
台湾急诊医学会祕书长颜瑞升也说,对仰赖呼吸器的气切病患给氧,正确应从颈部气切管
接呼吸器,若以面罩给氧,患者根本无法呼吸到氧气。
家属林小姐表示,年初67岁公公因为肺气肿接受气切手术,术后虽仰赖呼吸器,但仍意识
清楚,4月10日公公因胃不舒服,以纸笔写出“看医生”三字,家人便拨打119请求救护车
协助送医。
无视家属两度提醒
林小姐说,救护车抵达后,救护员先迳行拔除呼吸器,将公公手脚以束带固定,她见状立
即提醒须由气切管给氧,接着跟上车的婆婆又再提醒以面罩给氧无效,救护员均未理会,
结果送医7分钟路程,公公全程窒息,到院时已心跳停止,抢救后成植物人,目前昏迷指
数3,她痛批:“这让人要如何接受?”
宜兰县消防局教育训练科科长林文雄解释,该名救护技术员是一名50多岁从消防小队长职
务退休的志工,称曾现场询问家属可否拔除呼吸器,家属没回话,志工只好拔除后送医,
就训练所学施救,此案实属法规层面问题。
宜兰县卫生局医政科科长游淑静表示,此案调处不成立,除因双方对赔偿金额无共识外,
调处委员会律师与医师均认为,救护员依所学课程实施急救,未有过失,且难判断病患变
成植物人与救护员以面罩给氧有直接关系,建议家属可声请国赔。
消防署允加强训练
对此,主管机关行政院卫生署医事处表示,依《救护技术员管理办法》所制订的教育训练
课程,确实不含气切给氧训练,会研拟修法,目前全国两万余名救护技术员,皆未受过气
切给氧急救训练。
消防署副署长陈文龙表示,救护员教育训练皆遵照卫生署制订的《救护技术员管理办法》
实施,为避免再发生错误,会要求各消防单位加强气切给氧的教育训练。
气切患者急救注意事项
˙家属平日可向医师问明送医时须注意细节
˙拨打119求救时,家属可先言明患者有气切
˙若呼吸器、维生装置不可拔除,家属应先行提醒救护人员
资料来源:台湾急诊医学会祕书长颜瑞升、行政院卫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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