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文43.....
我分享一些关于我的经验
离婚千万不要用小孩去卡对方,大人之间没有爱,但不要剥夺小孩该有的爱
我跟前妻离婚,小孩归我,但我要求她必需每月至少要带小孩过夜一天
探视部份只要她想,先告知随时都可以看或是带出去玩..
扶养金的部份我目前是完全没提没拿,但我会交由我儿子将来自己去决定
(20岁以前都可提出)
我儿子今年要上小一,他常说最爱的还是爸爸跟妈妈...
所以希望大人双方离婚条件能站在小孩的立场多想想该怎么做比较洽当!
※ 引述《leexinjoe (力士咩举可)》之铭言:
: 各位大大好,
: 小弟是独子,目前结婚七年,有一个小孩还没有上国小
: ,小弟年薪大概60左右,内人的年薪大概40左右
: 目前住在家里,与家人不同楼层,没有存款,没有贷款。
: 以前的生活习惯,都是我负责家用,要买什么出去吃饭、小孩的学费等等。
: 内人负责的小孩的保险和储蓄险,她会买小孩的衣服。
: 现在每个月都各存一万,当基金。
: 内人跟我提了几次离婚,原因大概都是婆媳问题,和生活习惯不同。
: 因为小弟我处理不当的情况下,目前已到达了临界点。
: 内人说已经对我没有爱了,所以现在就是有名无份,目前是连牵手都不能。
: 讨论的结果是:
: 小弟提出了离婚的条件
: (1)小孩归我。<内人提过,为了离婚他可以放弃这块>
: (2)探视权和扶养金我们之后再谈。<内人说这个她也会负责>
: (3)小孩的保险转到我这里,以后我来处理。<内人说为何,钱她在缴>
: (4)当初的储蓄险全部给我<大概三十万> ,这笔钱我告知内人
: ,我全部都会花在小孩身上,也会给你明细。<内人说最多一人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