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这也是很多人的心声和盲点,我向来不建议找律师处理家事争议
除非当事人有非常清楚的目标,而对造不愿意配合的情况,透过司法来达到目标
几成把握其实一点意义都没有,就像我鼻窦炎开刀,医生说我若不戒菸,
复发机率是80%,但我还是要开刀,因为我已经鼻塞到影响我的生活
而我认定开刀(诉讼)是最快的方式,吃药戒菸(沟通)除了耗时,不见得有效
换律师跟我开刀的时候 主治医师与持刀的不同一样,有没有事前沟通很重要,
是否有让我知道开刀的那位医师的经历与背景,我是否有同意,
其实很多人在签律师委任书的时候,已经同意可以换律师出庭,只是大家都没提出异议
如果大家很在意,切记之后在委任律师前,务必从委任契约把这项删除,
但受任律师就会很头痛,因为就算日后冲庭,就不能随便找学长、学弟、学姊或学妹
帮忙代庭
书状后呈,这比较偏向是律师风格,很多律师很喜欢这样,好处1,不用在庭上多说,
多说多错,少说少错。好处2,书状后呈,内容自己写的,不用在庭上讲完后,还要确认
书记官记载的部分是否正确,尤其是用字的部分,挑出来逐字改很烦人的。
当然,这也成为客户诟病的地方,我客户常跟我OS,为啥你帮我找的律师出庭都不说话
,什么都我在说。我只能回答:“你想在庭上强调什么,跟律师或我先说。”说真的,
很多法官在庭上真的不爱听太多话,通常想尽量把争点厘清楚,确认双方对于什么点
有无争执,没有争执就进入下一题,换言之,讲话时机很重要,而不是像电影拍得一样
搞得跟演说一样是没啥意义的,至少我的经验是如此。
至于什么内容要写,什么内容不用写,其实就是律师判断的问题,就像医生根据检查数据
要不要处理或是投药,这些可能涉及经验或是运气(?),这就很难说了
在法律相关产业,我最常听到就是‘尊重专业’,其实很多时候的不尊重在于不了解
我回这篇不是要护航,只是觉得当了解更多后,多少能够了解对方的行为
最后我想说,选择好律师跟选好医生一样,然后诉讼只是手段,不一定能够解决问题
※ 引述《noooon (do it)》之铭言:
: 因为一些事情跟朋友讨论到请律师的问题
: 我曾经到台北一间事务所请律师办理离婚的官司
: 当时的官司律师很笃定的说有六成把握,后来又说七成以上把握
: 既然请了律师,我就会全心全意相信的交给律师
: 可是官司打完,过程中发现许多不对劲
: 我的官司总共换了三个律师
: 第一位律师是律师事务所负责咨询的,也算是当家的律师
: 诉讼刚开始还没开庭,当家律师就把我的案子交给别的律师处理
: 事先没有知会过我,后来也没有特别跟我解释
: 准备开庭时,第二位律师离职了
: 隐约有透露我不要太相信人,当时我不太明白是什么意思
: 当家的律师又帮我换一位律师,
: 换第三位律师打官司的时候,有很多匪夷所思的地方
: 例如,
: 1.只要提出我方的诉求跟事发经过,但是律师完全没有提供任何建议
: 很多东西都要我自己准备,问问题也都是跟免费咨询的律师讲得差不多
: 有些还上网查都查的到...
: 2.录音档正确来说应该要把译文全部打出来,
: 律师却告诉我,只要打重点出来给法官就好,反正法官也没时间看
: 3.被告人在诉状中有捏造事实,
: 我的律师告诉我不用理会,反正对方没证据,法官不会信
: (律师完全没帮我反驳,结果判决出来法官相信)
: 4.在开庭的时候总是说要书状后呈,在法官面前完全都没有讲话的机会...
: 而且需要辩解的地方律师叫我不用担心不用写上,书状完全没有辩解的部分
: 以上,只是目前自觉不对劲的地方...
: 当然,我当时的官司打得很惨,而过没多久
: 我才知道第三位律师又从那间律师事务所离职了
: 事后我朋友的律师告诉我,我当时的状况,那些律师怎么会那么做
: 而且一直换律师真的非常夸张(只有一审换三个律师)
: 我没有证据所以不能说是律师故意要让人输掉官司
: 好让你打二审三审赚你的钱
: 在这边只是要提醒各位,如果真的打官司需要请律师
: 请找有良心,肯听你说,也会给你实质建议的
: 不然白花钱也浪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