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来来,如果你不懂法律
我免费的为你上一堂课
银行法第29-1条怎么来的?就是八零年代台湾一大堆地下投资公司的出现,以高报酬
为由向大众吸收游资,结果恶性倒闭,所以才增订的,把这种对大众募资的行为视为
吸收存款。
其要件有三:
1.对象不特定
2.收取现金
3.约定不相当的报酬
而你今天私下买卖比特币,因对象非不特定,所以没有违法吸金的问题,但是如果你向
大众交易,这对象就不特定,再加上如果你有不当的高报酬宣传字眼,以诱使投资者向
你购买虚拟货币,这就构成了违法吸金的要件
这就是金管会禁止超商买卖比特币的真正原因,根本比特币是不是货币无关!
而且说真的,如果要比特币当货币使用,应该是要把它拿来当做消费支付的工具,怎么
又会变成投资的标的,这不是在钻法律漏洞违法吸金是什么?
妳扯了这半天,连中地都没搞清楚,只会一直跳针!
※ 引述《wahaha99 (此方不可长)》之铭言:
: ※ 引述《treasurehill (宝藏岩公社)》之铭言:
: : 重点是向非银行不得向大众募集资金,OK?
: : 跟比特币是不是法定货币一点关系都没有
: : 你到现在搞不清重点?
: : 拼命跳针?
: 唉
: 你先解释清楚什么叫做 "向大众募集资金"
: 超商卖比特币
: 如果是一手交钱 一手交金钥的模式
: 这样要叫做 "向大众募集资金"
: 那以后只要是面向不特定人的兜售
: 是不是都叫做 "向大众募集资金"?
: 然后全国的消费都归金管会管了?
: 真的别再闹了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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