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一个中国是很可笑的政策

楼主: calebjael (calebjael)   2016-12-01 17:07:46
※ 引述《Lu331》之铭言:
: 废话 当然得到了 难道日本没拿到过辽东半岛吗?
日本什么时候拿到辽东半岛了﹖XD。就连旅顺军港﹐都是1905年日俄战争之后才
租给日本的。
: 如果照你这种文字游戏 日本也没得到过台湾 朝鲜半岛?
: 你才是玩文字游戏
: 我没有认为得到国际认可不重要 符合国际法和得到国际认可
: 在多数状况下 是相同的事
: 为何我们研究国际法 就是希望国家的权益得到国际的承认
: 符合国际法的条约 在多数情况下当然会得到国际的承认
: EX:马关条约
: 条约本来就可以认定领土范围 主权归属
: 请问PRC人 世界上的边界条约多数都不是PRC签的 你们怎么认定一个国家的领土范围?
: 还不是依照国际法 看看那些符合国际法的条约怎么说
: : 什么是其他之正式外交手续呢﹖日本投降了呀﹐日本天皇(难道你说一国元首没有
: : 外交代表资格﹖)下终战诏书﹐这就是正式的文件﹐在终战诏书中﹐
: 真是鬼话连篇
: 波兹坦公告是说 开罗宣言必将实施
: 将=未来
: 日本接受波兹坦公告 表示接受台湾未来回归ROC 并非表示台湾马上回归ROC
就算是 将=未来 ﹐那也是明确表示了台湾的主权归属从甲方移交到乙方﹐
而非主权未定或不明确。所以就算你认为要日本放弃了才明确﹐那1952年起也明确。
所以你到底立场是怎样﹖你是认为1952年起台湾属于中国派吗﹖
少来啦﹐谁不知道你呀﹐最烦你就是为反而反﹐没有自己立场﹐变来变去。
: 根据国际法的规范
: 要将一国领土转移到另一国 必须是条约转移
: 不然就是占领后 原属国长期不抗议 以时效方式取得
听你在嘴。
科索沃什么时候跟塞尔维亚签过约﹖塞尔维亚什么时候不抗议过﹖
你去问问英国美国﹐科索沃的主权属于谁﹖
: ROC 日本有走上述的程序吗? 没有呀
: 所以英国和美国都认为未完成程序
: : 来﹐现在来答复这个国籍问题﹐这是因为涩谷事件啊﹐Lu331快去google啦。
: : 涩谷事件是当时在日本的台湾人以战胜国国民自居﹐与日本人发生了冲突。
: : 中华民国一开始认为这些台湾人已经是中国人﹐
: : 而英美的立场是﹐国籍的转移需要过渡期﹐过渡期未满不算正式转移。
: : 将国籍跟主权挂起来正是某些人所喜欢做的。可惜我又要打脸了
: : 当年日本占领台湾之后﹐宣布了2年过渡期﹐过渡期之内﹐原台湾住民﹐
: : 不愿意成为日本国民的﹐“用脚投票”滚出台湾岛﹐2年之后还在台湾的﹐
: : 全部默认为自愿成为日本国民﹐取得日本国籍。
: : 所以﹐这就是国籍跟主权并不必然直接挂钩的証据。
: 这叫鬼话连篇
: 我引述的英文是看不懂 还是不会看 我不是说国籍和主权完全连接
: 美国国务院对在日台湾人的国籍问题知会中华民国驻美大使馆
: It should, however, be pointed out that from the legal standpoint the
: transfer of Taiwan's Sovereignty remains to be formalized; assumably a treaty
: of cession will in due course be negotiated which will effect such transfer
: and which may contain provisions in regard to appropriate change in the
: national status of Taiwan's residents.
: 美国说得很清楚
: 在日台人国籍仍为日本
: 原因是:台湾的主权转移尚待正式化(也就是还没完成转移程序)
: 要等到割让条约后 才能改变台湾居民的国籍
: 这是你说的过渡期??? 美国的意思就是台湾主权未转移 看不懂吗??? 还过渡期哩
: 怪事 PRC人都喜欢乱翻译美国人的文章吗???
又听你在引不知道真假的嘴炮﹐然后混淆事实﹐就不能看看事实﹖
叫你去查涩谷事件﹐你这个号称最喜欢google资料的怎么不敢提到﹖
1946年﹐GHQ控制日本﹐通知日本将在日本的 外国人 外国人 外国人 分为五类﹐
即﹐
一、战胜国国民﹐
二、敌对国国民(德国等盟国敌对国)
三、中立国国民
四、无国籍人士
五、朝鲜人与台湾人
盟国已经不将台湾人视为日本人了好么﹖ 还有﹐别急
因此日本将台湾人视为外国人﹐在涩谷事件逮捕台湾人后﹐依外国人的流程﹐
送给GHQ进行审判﹐而非日本自己的法庭进行审判。
并且﹐在审判结束后(部分台湾人被盟总判2-3年徒刑)﹐不是送他们
跟其他日本人一样去监狱﹐而是“驱逐出境﹐送回中华民国”。
随后﹐1947年日本制定外国人身份登录法﹐对在日本的外国人进行身份登记﹐
其中明确条文说明﹕
台湾人、朝鲜人 不是 不是 不是 日本人
换言之﹐早在1946年初﹐美国、日本就都认为台湾人已经不是日本人
美国英国之所以发文给中华民国提及国籍问题﹐
是认为“他们(台湾人)已经不是日本国籍﹐但还没有完全拿到中国国籍﹐
因此不能以战胜国国民的身份在日本倒卖黑市物资”
即﹐台湾在二战结束日本投降之后﹐已经不属于日本﹐台湾人已经不属于日本人了。
这与今天美国、日本﹐都认为日本在1945-1952年间没有主权是一致的。
即日本在1945年一投降﹐就已失去自身的所有主权﹐因此台湾人已经不是日本人﹐
台湾也已经不是日本所有。
台独朋友们就是总想掰出一个“日本没有了自身所有主权﹐但却有台湾主权”的谎言﹐
日本连自身所有主权都没有了﹐又怎么会有台湾的主权﹖你敢回答﹖
呵呵﹐然后又更加无视﹐就算你说日本没有自身主权还有台湾主权﹐
这样说岂不是将 日本跟台湾 已经分割成不同两部分﹐
还不是在自己打脸自己“当时台湾还是属于日本的一部分”﹖
逻辑教育真的任重道远啊。
: : 这就是问题的所在﹐因为中华民国弱﹐所以被欺负。
: : 所以﹐虽然中华民国自1945年8月取得了台湾的主权﹐
: 1.发文单位:
: 司法院
: 解释字号:
: 院解 字第 3708 号
: 解释日期:
: 民国 36 年 12 月 12 日
: 中华民国国防部长白崇禧行文司法院:
: (一)依国际公法上一般公认之原则,国家领土之得失须以媾和条约为准据,当时台湾之
: 割让与日乃依据中日马关条约,故在国际间久已公认为日本领土。此次波茨坦宣言中虽有
: 台湾应返还中国之规定,但日本之接受该项宣言是为一种诺言,换言之仅系媾和条约之预
: 约,与媾和条约之缔结显然有别。在媾和条约未缔定以前,中国之于台湾事实上为占领性
: 质,法律上之土地主权变更手续既尚未完成,故在国际公法上,犹不能认为中国领土。
: 白崇禧也欺负ROC? 白崇禧当时是美帝日狗派的间谍?
: 他再维护ROC 最后也只心虚说1945.10.25才算ROC领土
: 可是看看全文 ROC国防部长也认为要签媾和条约 在国际法才站得住脚
哪哪﹐又拿立委跟官员的质询出来当証据﹐这回还更进一步啊﹐
国防部长是能代表什么法务、外务立场﹖
白崇禧之后﹐包括白崇禧﹐说过“台湾属于中国的一部分、roc有台湾省”的
中华民国的国防部长﹐名单列出来要翻页吧﹖
白崇禧
何应钦
徐永昌
阎锡山
顾祝同
俞大维
郭寄峤
蒋经国
黄杰
陈大庆
高魁元
宋长志
汪道渊
郑为元
郝柏村
陈履安
孙震
蒋仲苓
唐飞
伍世文
汤曜明
李杰
李天羽
蔡明宪
陈肇敏
高华柱
杨念祖
严明
高广圻
冯世宽
来﹐你说说这中间有几个认为台湾属于roc﹐又有几个认为台湾不属于roc。
不列出来谁在什么文件说了台湾属于中国﹐是因为资料太多﹐让你双手双脚都比你强﹐
哪像你翻来覆去就那么几份几十年前的东西。真以为列个这种东西就大晒啊﹖大你。
: 2.美国 英国早在1946年就说 还没完成手续 请ROC等等
: 连ROC国防部长自己都认为媾和条约未缔定以前 真的有问题
: 从国际法来看 确实也需要一个割让条约 将台湾主权转移给ROC
: 你一个PRC人 连参加都没参加 也不是什么国际法专家
: 就推翻美国英国的外交官员ROC国防部长正式态度 还笑人家
: 难怪PRC一付天朝样
: : 哈哈哈﹐赌你再发三篇。对某些人而言﹐说过的话是可以发夹弯的。
: 本来只想写一篇
: 但看你又想骗篮统说
: PRC没宣示PRC政府享有台湾主权
: 所以加一篇
: 顺便提醒一下篮统
: 怎么铁杆红 怎么在台湾主权问题 那么挺ROC
: 铁杆红 可是很瞧不起ROC的喔
: 因为PRC的台湾属于中国论 他的根据
: 就是因为ROC取得台湾 PRC又取代ROC 所以台湾主权属于PRC
: 假设有一天
: 美国跟PRC说 HELLO 台湾主权从未属于ROC
: 只要PRC只要承认这一点 你打台湾我当没看见
: 这时 铁杆红会马上把说法改成跟我一样
既然是来到台湾的ptt﹐我自然要尊重一下roc﹐这叫尊重。
哪像你﹐连roc的立场都不站。啧啧﹐还质疑别人怎么不跟prc同样立场。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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