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u331》之铭言:
: 我明白中国人一向看不起台湾人 但也不要不懂却装成一副老师的样子
: 中国孟子:人之患,在好为人师 请中国人好好揣摩这句话背后的涵义
: 当然 若calebjael祖先如我推测 是毛主席忠诚的红卫兵 那就当我没说
Lu331你就别出来丢人献丑啦﹐你到底什么时候准备为了你的偶像跟我下棋啊﹖XD
: calebjael:条约是对主权的约束﹐而非对主权的认定。
: 请不要自己创造国际法 我下面用中国清华大学出版社所出的国际法一书 反驳这项说法
: (省得PRC人又不承认)
: book.chaoxing.com/ebook/detail_811562614915cd2bb86370924645890489ecce680.html
: 1.P87
: 领土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 领土主权是国家主权的核心要素
: 国家领土(state territory)是指隶属于国家主权之下的地球特定部分
: 除了共管托管等特殊情况 根据国际法 A地被认定是B国的领土
: B国当然可以在A地行使主权 B国当然被认定为拥有A地的主权
拜托﹐这是对主权的定义﹐不是对条约的定义。
a地被认定是b国领土﹐b国当然被认定为拥有a地主权﹐这不就是我在之前说过的﹐
并用来反对那些说主权在民的吗﹖国际认定啊﹐国际认定啊﹐我说的啊。
你要不要先跟懒龙战一把﹐先谈好到底要主权以什么来认定﹐然后再来战﹖XD
然后﹐请问你﹐你引这一整段跟你的附加心得﹐跟条约有什么关系﹖有说到条约﹖
你居然想用来反驳我的“条约是对主权的约束﹐而非对主权的认定”﹖
你是学了懒龙的“专家”﹐表面上看起来引了很多字就很厉害﹖
哪怕这些字完全无关﹖XD。然后居然还有人帮你叫好﹖
逻辑教育真的任重道远啊。
: 2.P92 P93
: 传统国际法上 领土的取得和变更方式
: 割让(cession)是指一国的领土依据条约移转给另一国
: 条约可以转移领土 是国际法所认可 条约将领土由B国转给C国
: 就是将某地行使主权的权力由B国转给C国
: 认定该地的主权属于C国 所以条约当然可以认定某地的主权归属
: 我想条约是对主权的约束﹐而非对主权的认定这段文字
: 大概是无视于国际法 自己创造出的理论吧
嘿嘿﹐引用正确的原文﹐然后加上你自己的歪理心得就想骗人﹖
“割让是指一国的领土依据条约转移给另一国”
主体 客体
任何一个语文教育及格的人都不会搞混这个主客体。
所以任何一个语文教育及格的人﹐都知道这句话中﹐
是主体的a国﹐在 依据条约 转移给另一国﹐
而不是客体的b国在当这句话的主语。
主谓宾定状补啊﹐语文教育任重道远啊。
很明显﹐这就是条约对主体a国的约束﹐不负责对b国利益的认定。
: : 举个简单例子﹐马关条约﹐是对清朝的主权约束﹐从此清朝失去了台湾。
: : 马关条约不是对日本的主权认定﹐日本并不是经由马关条约取得台湾。
: 马关条约不只是对清朝的主权约束 该条约明订要清朝将台湾澎湖的主权转移给日本
: 所以是认定台湾澎湖的主权属于日本 日本确实由马关条约取得台澎的主权
: 马关条约签署的同时 为了避免日后中日双方对条约内容的解是有争议
: 也签署了议定专条言明
: 彼此约明日后设有两国各执日本正文或汉正文各有辩论
: 即以上开英文约本为凭以免舛错而昭公允
: 而马关条约的英文版本 是由当时的美国国务卿所拟定 我们来看看马关条约怎么说
: Article 2
: China cedes to Japan in perpetuity and full sovereignty the following
: territories, together with all fortifications, arsenals, and public property
: thereon
: (b) The island of Formosa, together with all islands appertaining or
: belonging to the said island of Formosa.
: 中国将下列领土的主权以及... 永久转移给日本
: cedes to是指将某物交给某方 从而失去对某物的所有权 支配权
: 中国的网友 可以自己去找英语系国家的朋友或者211的英文系 法律系老师求证
: 看看本项条文是不是认定 台湾主权属于日本
: 若马关条约只要求中国放弃台澎的主权 只限缩大清国的主权 没有要中国转移给日本
: 在英文条约 通常是使用relinquish EX:大清国relinquish sovereignty over 台湾
: 这种状况才是大清国只有放弃 而未转交台湾主权
: 而台湾主权的归属 由日本和其他国家公平竞争
: 台湾人可以建国 但不是独立建国
: 因为大清国放弃台湾主权后 台湾主权未被认定属于任何国家
: 中国calebjael说:
: 条约是对主权的限制 而非认定 马关条约不是对日本的主权认定
: 这些话符不符合马关条约英文版的意义
: 我想只有英文程度在国中以上的 都知道他说的并非事实
捧韩专家Lu331又上演了一遍“说了很多正确但离题无关的话﹐然后偷偷转换概念”。
在说到主权的认定时﹐我一再重复说﹐认定是需要 国际认定 的﹐
国际不认定﹐就没有用。
而条约呢﹖条约是国与国之间的条约啊﹐它祗能约束到签约国﹐你不签就不被约束到。
(譬如﹐核不扩散条约、维也纳公约、南极条约...)
所以﹐Lu331试图玩一个文字游戏﹐借用同个中文词﹐
用签约一国的“认定”﹐来偷换国际的“认定”。
签约一国的“认定”能够“认定主权”的归属﹖
Lu331你就别搞笑了吧﹐按照你这么说﹐日本跟满洲国签《日满议定书》
还能用来认定中国东北的主权属于满洲国﹖
中国跟巴基斯坦签个协议关于巴基斯坦允许中国在巴基斯坦控制的克什米尔地区建
公路铁路﹐就能认定克什米尔主权属于巴基斯坦﹖你去问问美国跟印度先。
: : 所以﹐日本还需要自己去取得台湾﹐清朝并没有义务帮助日本去取得台湾。
: : 假设﹐1895年日本进攻台湾﹐然后失败了﹐全军覆没了﹐不敢再打台湾了﹐
: : 请问台湾的主权还属于日本吗﹖
: : 当然不啊﹐如果1895年台湾打赢了﹐那台湾就独立了。
: : 所以可见﹐条约是对主权的限制﹐而非认定。
: 在马关条约生效后 在国际法上 台湾就属于日本的领土
: 日本当然是经由马关条约取得台湾的主权
: 但日本取得台湾主权后 是否能实质控制台湾 是否能阻止台湾自日本独立 又是另外一回事
: 不要把实质控制和主权归属混为一谈
: 拿东南亚来说
: 某些缅甸区域 缅甸政府从未实质控制 难道那些地方已经不属于缅甸领土?
: 日本皇军登陆台湾 是依据国际法 日本法律 行使日本在台湾的主权
: 日本人和台湾人打仗 属于日本内战
: 若妈祖显灵 让台湾人打败日本人
: 在国际法上 台湾的主权依然属于日本
: 除非
: 1.台湾人建立国家而后 国际各国不鸟日本 马上承认台湾国
: (但中国不可以承认 除非马关条约被废除)
: 2.或是日本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不能只是口头说说) 主动放弃台湾主权
: 3.或是根据时效原则 台湾人建立一个长期稳定 且有效控制台湾全岛的政权 久占此地
: 日本提出抗议 但长期无法干扰台湾国的主权行使 最后得到国际的承认
: 此过程称为台湾自日本独立 就是台湾人试图剥夺日本手中的台湾主权
: 日本有没有登陆台湾 和台湾主权是否属于日本没有绝对的关系
: EX:日本被台湾击退 但台湾又打内战 闽南 客家 原住民大混战
: 漳州泉州 不同原住民部落又互干 各方势力割据台湾
: 分分合合 兴了又灭 无法出现统一全岛的长期稳定政权
: 就算日本未能实质控制台湾 但在国际法上 台湾的主权仍然属于日本
Lu331一如既往。XD。说了很多正确的话﹐
(因为跟我说的一样﹐当然正确啦﹐主权跟统治权的不同、马关条约对中国的约束...)
但是在关键的地方有意无意偷跑。
“在马关条约生效后”﹐噢﹐你也知道要“在马关条约生效后”啊﹖
马关条约生效是怎样﹖不就是国际认可。
国际不认可的东西﹐马关条约还写了割让辽东半岛呢﹐日本得到了吗﹖
: : 会说中华民国需要条约来认定拥有台湾﹐呵呵呵。
: : 好啦﹐1945年8月﹐日本因战败自动丧失主权了﹐争议的双方一方弃权﹐
: : 中华民国又没有放弃﹐就自动取得了台湾的实质占有权、完全独占权。
: : 然后到了旧金山和约﹐日本承诺放弃在台湾的一切权利﹐不再对台湾指手画脚﹐完美。
: : 现在﹐你明白中华民国是怎么得到台湾的了吗﹖
: 中华民国需不需要条约来认定拥有台湾主权??
: 开罗宣言是由 ROC 美国 英国搞出来的
: 让我们看看 这三个国家的官方说法是不是认为
: 不需要条约 ROC就自动取得了台湾主权 拥有占有台湾的法律权力
: 1.1946.8.31
: 英国外交部致函中华民国驻英大使馆(张寒青 孙中山先生眼中的台湾地位P225)
哟哟﹐这时候英国外交部就来救场了﹖
那要不要引一个英国外交部 现在 认为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的文件来啊﹖
台独朋友们就是这样﹐从来祗看对自己有利的﹐而不看对自己不利的﹐
更加﹐更加﹗更加不去看引文的内容。
: 关于台湾岛之移转中国事,英国政府以为仍应按照一九四三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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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应按照开罗宣言﹐后面会讲这里怎么打脸。
: 之开罗宣言。同盟国该项宣言之意不能自身将台湾主权由日本移转中国,应候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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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育及格的人都知道﹐自身是指开罗宣言自身﹐
开罗宣言自身自然不构成主权转移﹐因为日本没有签开罗宣言﹐
开罗宣言对日本没有约束力(啦啦﹐条约是约束不是认定)。
所以我在前面一直说的都是﹐此时(1945年8月之前)﹐台湾是中日两国争议领土﹐
所谓争议领土﹐就是日本也认为它拥有﹐中国也认为它拥有﹐
此时的主权当然并没有从日本转移到中国了。
引一大段正确内容﹐然后偷换概念﹐啧啧啧﹐这招用了这么多年都没腻啊﹖
主权转移是在什么时候呢﹖如我前文说了﹐是1945年8月﹐为何﹖如下﹕
: 日本订立和平条约,或其他之正式外交手续而后可。因此,台湾虽已为中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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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就打脸了说一定要条约的﹐Lu331你脸还好吗﹖
什么是其他之正式外交手续呢﹖日本投降了呀﹐日本天皇(难道你说一国元首没有
外交代表资格﹖)下终战诏书﹐这就是正式的文件﹐在终战诏书中﹐
日本宣布接受波兹坦公告的全部内容﹐而波兹坦公告要求日本必须接受开罗宣言。
这就是正式外交手续﹐如果不是正式外交手续的话﹐二战怎么会停战﹖
所以﹐开罗宣言自身是没有对日本的约束力的﹐它对日本的约束力﹐
来自于日本接受波兹坦公告的法理继承﹐这个法理脉络是﹕
终战诏书对日本有约束力﹐
因此波茨坦公告就对日本有了约束力﹐
因此开罗宣言就对日本有了约束力。
开罗宣言对日本的这个约束力﹐是始于1945年8月终战诏书的宣告﹐
而不是始于1942年签署当时。
这在国际法上很好理解﹐比如说﹐朝鲜如果现在加入核不扩散条约﹐
该条约对朝鲜的约束力﹐是始于现在﹐而不是始于条约签署生效的1968年。
: 统治,英国政府歉难同意台湾人民业已恢复中国国籍”
至于这个﹐后面一并说。
: 英国外交部认为需要条约 ROC才能拿到台湾主权
: 2.1947.6.30
: 英国下议院外交官员回答议员质询台湾地位问题
: It is the view of His Majesty's Government that
: formal transfer of territories formerly owned
: or annexed by Japan must await the eventual Peace Conference with Japan."
: 英国外交官认为 日本领土 必须等到对日和平会议后才能正式进行移转
偶尔出个傻了的外交官很正常啊。
你不去引那另外成千上万个 说 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外交官﹖呵呵。
英国外交官发傻有什么奇怪的﹐随便举个例子就能打脸他了。
1990年才签了《最终解决德国问题条约》啊﹐
二战后由于德国分裂﹐所以对德和约一直没有签﹐
请问这位所谓的英国外交官﹐在1990年之前﹐半个波兰、捷克的苏台德地区、
法国的洛林阿尔萨斯...主权属于谁﹖
这位英国外交官当时在满嘴跑火车的时候﹐大概没想到铁幕冷战来那么快﹐
对德和平会议要等到40多年后才来。以为他给中华民国挖坑﹐结果坑了自己。XD
: 3.1946.11.21
: 美国国务院对在日台湾人的国籍问题知会中华民国驻美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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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 should, however, be pointed out that from the legal standpoint the
: transfer of Taiwan's Sovereignty remains to be formalized; assumably a treaty
: of cession will in due course be negotiated which will effect such transfer
: and which may contain provisions in regard to appropriate change in the
: national status of Taiwan's residents.
: 美国认为 从法律角度而言 台湾主权的的移转尚待正式化
: 需要等待一个割让条约才能转移主权 正式转移主权后 台湾居民的国籍才会改变
: 以上美国和英国的官方正式看法 都是在PRC尚未建国前 未和PRC武力冲突前发表
: 韩战前 美国甚至已经放弃ROC政权
: 难道1946年 美英已经决定不要将台湾给ROC吗?
: 如果美英早有此打算 干脆在开罗会议就不要写进台湾 ROC能怎样?
: 明明参与开罗会议的两个国家 美国和英国 1946年从法律角度考量
: 认为需要条约 才能让台湾正式成为ROC领土 却有局外人跳出来 硬说不是 真好笑!!!
: 你比这些外交机构更懂法律 更懂国际法?
来﹐现在来答复这个国籍问题﹐这是因为涩谷事件啊﹐Lu331快去google啦。
涩谷事件是当时在日本的台湾人以战胜国国民自居﹐与日本人发生了冲突。
中华民国一开始认为这些台湾人已经是中国人﹐
而英美的立场是﹐国籍的转移需要过渡期﹐过渡期未满不算正式转移。
将国籍跟主权挂起来正是某些人所喜欢做的。可惜我又要打脸了
当年日本占领台湾之后﹐宣布了2年过渡期﹐过渡期之内﹐原台湾住民﹐
不愿意成为日本国民的﹐“用脚投票”滚出台湾岛﹐2年之后还在台湾的﹐
全部默认为自愿成为日本国民﹐取得日本国籍。
所以﹐这就是国籍跟主权并不必然直接挂钩的証据。
同样﹐正是因为英、美指出这点﹐中华民国虚心接受﹐所以在涩谷事件之后﹐
中华民国同意“台湾人尚未能视为已经获得中国国籍”﹐然后中华民国规定了一个时间﹐
宣布说﹐想成为日本人的﹐在这个时间之前“用脚投票滚回日本”﹐
在日本而想成为中国人的台湾人﹐在这个时间之内到中国在日本的官方机构登记﹐
时间到了之后﹐还在台湾的台湾人全部自动变成中国人﹐
还在日本而又没有登记的台湾人﹐全部依然是日本人没有中国国籍。
这国籍的转换需要一个形式上的手续﹐不能仅以主权的改变而改变。
: 4.ROC外交部长叶公超 ROC立法院答询:
: 福尔摩沙与澎湖先前是中国的领土。当日本放弃对于福尔摩沙与澎湖的主张后,只有中国
: 具有接管的权利。事实上,我们现在正在控制它,无可置疑的,它成为我们领土的一部份
~~~~~~~~~~~~~~~~~~~~~~~~~~~~~~~
: 。但是,微妙的国际情势让它不属于我们。在目前的情况下,日本无权将福尔摩沙与澎湖
~~~~~~~~~~~~~~~~~~~~~~~~~~~~~~~~~~
这就是问题的所在﹐因为中华民国弱﹐所以被欺负。
所以﹐虽然中华民国自1945年8月取得了台湾的主权﹐
但依然需要得到国际的“认定”才能确保这个主权。
这种认定具有追溯性。
相同的例子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国大陆。
中国大陆在1949年已经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领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中国大陆上无可争议地行使中国主权。
“但是微妙的国际情势让它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71年之前﹐在国际上﹐
中国大陆的主权是由中华民国来行使的。
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才需要在后来一再追求国际的认定。
当1971年联合国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才是中国合法代表之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国大陆行使主权的权力就得到了国际公认。
而这公认具有追溯性﹐也就是说﹐在国际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合法代表之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性﹐追溯及于1949年﹐而非1971年。
没错﹐台湾现在也是这样。所以中华民国(特别是以前的中华民国)也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也好﹐总是要国际确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这正是一直在做的。
做的原因也就在于此(要国际承认)。
而当某个国家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的主权获得﹐不是始于这个国家承认的这天﹐
而是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宣称拥有的那天。
独岛(竹岛)或日本的北方四岛也是这样。
如果今天俄罗斯承认北方四岛属于日本并归还日本﹐那日本并不是今天才获得北方四岛﹐
而是一直没有割让过﹐主权一直没有移交过给俄罗斯。
明白这点就能明白下面这句话了﹕
: 移转给我们;日本即使想移转,我们也不能接受…。在〈中日和约〉我们已经制订条文表
~~~~~~~~~~~~~~~~~~~~~~~~~~~~~~~~
因为中华民国对台湾主权的取得的法理﹐是来自于自身(是中国宣称拥有﹐
然后日本放弃变成中国独占)﹐而不是来自于日本转移。
如果日本在北方四岛接受了俄罗斯的转移﹐就等于日本承认北方四岛之前是俄罗斯的﹐
如果日本在钓鱼岛接受了中国的转移﹐就等于日本承认钓鱼岛之前是中国的﹐
(中国也一样﹐如果接受了日本的转移﹐就等于承认之前是日本的)。
所以即使现在日本要转移钓鱼岛给中国﹐中国也不能接受﹐
中国的立场是﹐因为这本来就是中国的﹐哪有你拿我的东西再送给我的道理﹖
对台湾也是这样。中华民国取得台湾﹐法理依据是终战诏书对波兹坦公告、
波茨坦公告对开罗宣言的认定﹐是废除马关条约之后的“收复领土”。
不管对于中华民国来说﹐还是对于开罗宣言来说﹐
台湾是跟中国东北并列的同等地位关系的领土。
(这点又打脸了前面那个所谓的无名无姓的英国外交官﹐
即﹐在开罗宣言中﹐台湾的地位是跟中国东北的满洲同等的﹐并无特别开列在外)
台湾既然是中国收复的、跟东北三省一样的失地﹐又怎么可以说是日本转移来的﹖
如果中华民国自己说是从日本转移来的﹐那不就等于承认在转移时间之前﹐
是日本的东西﹖然后不就会被引入坑里﹐去讨论转移的具体时间点是1952 or 2052年﹖
这种有名有姓的外交官叶公超先生﹐当然不会跟某些人一样笨啦。
: 明包括福尔摩沙与澎湖合法的居民为中国国籍,此条文可能对未来任何福尔摩沙与澎湖归
: 还我们时的障碍稍做弥补。
: 若由法律角度而言 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降伏文书+ROC军队代表盟军占领台湾
: 已经让台湾主权属于ROC
: 请问叶公超先生为何说出 微妙的国际情势让它不属于我们
: 对未来归还我们时的障碍稍做弥补
: 难道他是被独派附身 还是美英日间谍走狗?
: 其实他的意思很清楚
: ROC政府认为台湾是ROC的领土 ROC也正控制台湾
: 然而法律上的程序手续确实还没完成 所以从国际法来看 台湾属于ROC的说法未被广泛承认
: 但中日和约说 日本将台澎居民视为ROC国籍 这点对ROC大大有利
: 参予开罗会议的三方
: 并没有认为 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降伏文书+ROC军队代表盟军占领台湾
: 已经在国际法上 让台湾自动成为ROC的领土
: 英国和美国确实有意愿要把台湾交给ROC 但法律程序未完成
: 英国和美国的政府外交部门 认为需要正式条约才能让台湾主权属于ROC
呵呵呵﹐别嘴炮﹐快写信去问英国和美国的政府外交部门﹐台湾的主权属于谁。
这么多年来﹐从李登辉时代﹐就没见过一个台独敢真正写信去问的﹐
就祗敢自己代表英国美国的政府外交部门﹐找些194X年的“某人言”﹐
还要对同期的其他“某人言”装看不见。
: ROC外交部长在立法院的答复 也透露了这种情况
: ROC当时是接受盟军的命令 代表同盟国而非ROC 前来占领台湾
: 日本是接受盟军的命令 对盟军代表ROC军队投降 而非对ROC代表投降
听你在扯。历史教育任重道远啊。
接受盟军命令而投降的﹐是 日本军队 日本军队 日本军队
日本军队无条件向盟军投降﹐
与此同时﹐日本国政府﹐是有条件向盟国投降的。
这就是波茨坦公告的内容﹕
(五)以下为吾人之条件﹐
~~~~
(十三)吾人通告日本政府立即宣布所有日本武装部队无条件投降﹐
~~~~~~~~~~~~~~~~~~~~~~~~~~~~~~~~~~~~~~~~~~
日本投降的条件之一就是日本军队无条件投降。
啧啧啧﹐Lu331果然又分不清主体。
所以日本才会提出条件要保留天皇制度﹐而盟国也答应这个条件了啊。
所以﹐某些人最喜欢扯的﹐麦克阿瑟的《第一号命令》的内文是这样﹕
一、帝国大本营遵奉日皇之指示﹐并依照日皇代表日本所有军队向盟邦统帅投降﹐
~~~~~~~~~~~~~~~~~~~~~~~~~~~~~
兹令所有日本国内外之司令官﹐使在其指挥之下之日本军队及为日本管制之军队﹐
~~~~~~~~~~~~~~~~~~~~~~ ~~~~~~~~~~~~~~~~~~~~~~~~~~~~~~~~~~~~~~~~~~
立刻停止战斗行为﹐放下武器﹐驻在其现时所在之地点﹐并向代表美中英苏之司令官﹐
~~~~~~~~~~~~~~~~~~~~ ~~~~~~~~~~~~~~~~~~~~~~
如下列所述或如盟邦统帅以后所指示者﹐无条件投降。
~~~~~~~~~~
也即﹐麦克阿瑟的第一号命令﹐所命令的对象﹐是在台湾的日本军队﹐
既非日本政府﹐也不是日本国民。
当然﹐我完全有理由相信﹐Lu331其实是明白的﹐不过故意混淆罢了﹐
所以﹕
: 台湾当时的地位和越南北部有点类似 都是由盟国指派ROC去占领
故意不说军队
: 但占领完 必须要有条约 才能使台湾正式归属ROC
: 如果当时ROC军队承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之命登陆台湾 而非盟军统帅之命令
此处又变军队
: 登陆后凭一己之力歼灭驻台日军 或让驻台日军对ROC军队投降
: 而非以盟军名义受降 那情况自然不同
此处也明显知道是军队
: ROC是盟军成员之一 同盟国也确实想将台湾的所有权给ROC
此处又故意混淆盟国、盟军﹐roc、roc军队。
: 但是手续未完成
: 至于日本将台澎居民视为ROC国籍
: 或是ROC长期占领台湾 是否能能以时效原则取得台湾主权
: 或是台湾人可以根据自由意志 选举ROC政权 订定ROC法律 ROC政权由台湾人组成及控制
: 这些几个事实 是否可以代表ROC已经取得台湾主权 各方意见不一
: 个人认为 这些说法确实有一些道理 但也有某些不合理之处
: 吾人非外交法学专业 无法深究其原理 所以尊重这些看法
: 不完全认同 也不完全否定这些看法
: 结论:
: 中国人看完本文 一定又骂 台湾人对台湾主权看法到底为何?
: 或者问我 你到底认不认同台湾XXX的说法 台湾YYY的说法
: 请中国的网友了解 虽然我和goenitzx nanlong.....都是台湾人
: 但我们对某段时间 台湾的主权属于谁 可能看法都不尽相同
: 有些台湾人认为 台湾主权从未属于ROC
: 有些台湾人认为 台湾主权从1945就属于ROC
: 有些台湾人认为 台湾主权从1952才属于ROC...
: 但我们的共同看法是 台湾的主权绝对不属于PRC 这就是所谓的台湾共识
Lu331又故意无视前面已经讨论过的问题。
台湾的主权是属于中国啊﹐谁说到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了﹖
ROC也是中国啊。XD
: 历史群组板的优秀网友hgt认为 这些法理其实都是敲边鼓 实质意义恐怕不大
这马屁拍得﹐我忍不住想笑。
: 我们来模拟下列状况
: 若所有台湾人认为 台湾主权属于ROC 不属于PRC
: PRC会指控你搞两个中国 是暗独 准备用武力或经贸把台湾人整到跪下或趴下
: 若所有台湾人认为 台湾主权不属于ROC
: PRC会指控你搞一中一台 是明独 一样准备用武力或经贸把台湾人整到跪下或趴下
: 若台湾人怕被PRC攻击 承认台湾主权属于PRC
: 那现在争执台湾主权是否属于ROC 有意义吗?
: 所以对我而言 我无意也无能去深究这件事
哈哈哈﹐赌你再发三篇。对某些人而言﹐说过的话是可以发夹弯的。
: 由PRC网友的文字中 台湾人应该也可以看出
: PRC网友主张以拳头.暴力.金钱 攻击台湾 要求台湾献地投降 其本质就是帝国主义
: PRC目前还没那么帝国 不是因为PRC祖先身受其害 所以痛恨帝国主义
: 而是他旁边的政权和背后靠山 都不太好惹 打哪边都怕另一边失火
: PRC人不恨帝国主义 他们痛恨的是 本国和周边各国及靠山实力 没有拉开
: PRC网友整天在网络上下大棋 模拟拉开差距后 要怎么修理旁边的国家 要他们跪着听话
: 这群人怎么可能会痛恨帝国主义呢?
: 我建议台湾网友可以多去 铁血 天涯 超级大本营看看 验证我是否乱讲
说得好像八卦乡民就能代表台湾一样。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