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台湾是国家的法理基础究竟是什么?

楼主: 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   2016-11-03 09:50:15
[美国]
1951.05.04 Douglas MacArthur 将军表示:
同盟国将福尔摩莎的治理及托管工作交给中国,一如日本被交给我们,而且现在仍处于那
样的状态下。
“the Allies turned over ... the administration and the trusteeship of
Formosa to China, just as Japan was turned over to us, and it is still in
that status.”
 
1955.02.07 国务卿 John Foster Dulles 表示:
蒋介石将军仅被要求为同盟国及相关国家管理它们(福尔摩莎及澎湖群岛),等待关于其
所有权的最终决定。
“General Chiang [Kai-shek] was merely asked to administer them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for the Allied and associated powers pending a final decision
as to their ownership.'”
 
1955.02.16 国务卿 John Foster Dulles 表示:
在 1945 年,中华民国被委托治理(福尔摩莎与澎湖群岛)
“in 1945, the Republic of China was entrusted with authority over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
 
2008.2.19 国会研究处机密报告指出:
“……1945年日本战败后,台湾和澎湖因为战后占领的目的被指派予中华民国。”
"......after Japan's defeat in 1945, Taiwan and the Pescadores were assigned
to the Republic of China for purposes of post-war occupation."
 
[英国]
1955 外相 Anthony Eden 表示:
中国军队依据同盟国总司令的指示从日本手中取得福尔摩莎的治理工作。
“[T]he administration of Formosa was taken over from the Japanese by Chinese
forces at the direction of the Supreme Commander of the Allied Powers.”
 
1955.5.4 外交政务次官 R. H. Turton 表示:
……台湾不在中国领土主权之内乃是事实,那不代表中国国民党没有权利在那里,他们在
那里的原因是1945年时被盟国任命进行军事占领,等待未来的安排。
" ......the fact is that Formosa is not under Chinese sovereignty. That does
not mean that the Chinese Nationalists have no right to be there. Their
presence springs from their military occupancy in which they were placed by
the Allied Powers in 1945, pending future arrangements."
 
[日本]
1961.03.15 日本外交部长小坂善太郎表示:
在杜鲁门总统1950年1月的声明中,讲到美国对台湾地位所持的政策时,虽然提到将台湾
移交给蒋介石总统,且美国及其他同盟国在过去四年里同意中国对该岛屿行使权力,但这
跟领土主权无关。只是承认国民政府现实上支配台湾而已。
“一九五〇年一月のトルーマン声明は、台湾の地位に関するアメリカの政策と题しまし
て、台湾は蒋介石総统に引き渡され、过去四年间米国と他の连合国は同岛に対する中国
の権限の行使を受诺している、と述べておりますが、これは领土権とは関系なく、国民
政府が台湾に対し、现実の支配を及ぼしておるということを认めたものであります。”
 
[中华民国]
1949.1.12 蒋介石告诫陈诚:
须知此时何时,台湾何地,尚能任吾人如往日放肆无忌大言不惭乎。台湾法律地位与主权
在对日和会未成以前,不过为我国一托管地之性质,何能明言作剿共最后之堡垒与民族复
兴之根据地,岂不令中外稍有常识者之轻笑其太狂呓乎。
 
 
依据上面这些文献,我们认为,对这些国家来说,中华民国确实是受到同盟国的委托,以
同盟国代理人的身分管理台澎。而我们也是据此提出“台澎目前仍由中华民国依同盟国委
托授权代管中”的主张。
 
 
【结语】
 
我们知道对痛恨、希望及早摆脱中华民国的朋友来说,很难接受“中华民国有合法理由待
在台湾”。但我们希望大家能了解,将中华民国对台澎的管理定性为“代管”完全不会影
响到台湾人主张、追求建国独立目标的权利。而台湾人追究中华民国过往残害台湾人恶行
的权利也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此外,承认中华民国“代管”台澎可以让台湾人参与选举,使用中华民国提供的证件、货
币、各项福利皆具有法律上的正当性。因为维持台湾社会的正常运作及台湾人民的福祉,
本来就是受托代管台澎的中华民国应尽的职责。而中华民国在台澎所做的一切因为是拿台
湾人的钱办事,所以台湾人可以保有一切权利。当中华民国结束代管工作时,属于台澎的
一切都必须留下。
 
认清中华民国治理台澎的“代管”本色,我们就会知道“统独争议”真的是假议题。因为
台澎主权不属于中华民国,所以中华民国没资格将台澎与中国统一;因为台澎主权不属于
中华民国,所以台湾不需要从中华民国独立。
 
在了解台澎的法理地位真相后,我们才能理解“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名字叫中华民国”
只是精神鸦片、政治麻醉剂。无论是正名也好,修宪、制宪也罢,虽然能协助区隔台湾与
中国并渐缓统一的速度。但若想让台湾成为一个真正的国家,台湾人终究必须透过住民自
决公投的方式,向世界明白宣示建立一个新国家,与在同盟国安排下前来台澎的中华民国
道别。
 
而对深爱中华民国的朋友来说,当然很难接受“中华民国并未拥有台湾”的看法。但如果
这些朋友心目中的中华民国其实就是台湾,而且并不希望台湾与中国统一,比起“始终和
中国纠缠不清的中华民国拥有台湾”,与法理事实相符的“台湾人可以自行决定主权未定
的台澎的未来”的主张不是更值得支持吗?
http://tinyurl.com/h7dosp9
这是曾经很夯的台澎国际法法理建国连线的文章
他们的官方网站其实也提了非常多的证据证明世界各国曾经说过这些话
但是最终都不是条约,就只是口头上的言论宣称“台湾是被中华民国代管”这回事
各位也知道目前已经没有国家会重提台湾代管论,这个历史目前就是被尘封起来
法理 vs 拳头 往往不尽我们所想的顺利,因为拳头最终还是要倒向利益
巴勒斯坦为何能在美国反对下建国?因为中俄都挺他;
台湾为何不能建国?
因为没有任何大国挺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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