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nwoeld (pp)》之铭言:
: 1.请先搞懂一件事 宪法效力高于法律 法律不可牴触宪法
: 然而大陆并没有大法官.... 而台湾大法官可以宣告 法律违反宪法者无效
: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第二项
: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
: 受逮捕。
: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
: 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
: 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 3.大陆行政拘留 完全由公安机关直接决定 不经过法院
: 4.逮捕和拘留 虽然名称不同 但本质都是是限制人民自由
: 为何拘留 直接由公安机关决定??? 不由法院决定??
: 5.很明显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别闹了
第一章 总 纲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
社会主义国家。
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