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ealtw (realtw)
2014-08-20 16:46:47看到台湾人很关心这个问题 可以讨论一下
首先,在大陆行政拘留 只是违反治安条例,不属于刑事犯罪
大陆已经立法 拘留完全由公安机关直接决定 不经过法院
拘留时间一般最大不超过15天 对拘留不服的可以诉讼法院进行行政复议
(今天看台湾新闻 一堆媒体说啥大陆不允许柯请律师
看来台湾不懂大陆法律法规的人真的不是少数
拘留不是刑事犯罪 不由法院审判 请律师是要做什么
不服可以 申请行政复议 不过是事后复议 也就是出来了以后再去申诉吧)
再说通知问题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
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
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因此,被执行治安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家属,
但如果当事人要求不通知家属的,可以不通知。
柯震东吸毒案的通知问题有两个焦点
1、真正被公安宣布拘留的时间不一定是柯震东被抓当天
公安审理出结果前 可以先不做行政拘留决定
发出拘留通知书后 才会移交到拘留所(之前在公安派出所的审理时间还不属于行政拘留)
决定行政拘留后 之前关在派出所的天数会相应扣留
2、 明星怕丑闻 是不是柯震东怕丢脸要求不通知 这就未可知了
昨天到今天 台湾从媒体到网民 很多都说大陆不通知台湾 欺负台湾人
上升到了很高的政治层面
所以我在这还是奉劝来陆的台湾人 在大陆做个遵纪守法的外来人员
不吸毒 不诈骗 不犯法
省得触法被关 台湾本土媒体即使哭天抢地也于事无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