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上诉] VWilliams裁决不公,违反站方管理权利义务

楼主: k1230588 (恒秋)   2018-05-25 20:56:00
※ 引述《RJJ (传说中的小米)》之铭言:
: 了解
: 请 k1230588 板主说明
: 1.在与使用者沟通的信件当中
: 为什么没有向使用者说明该推文不被视为板务询问文的原因
: 2.请解释为什么下列推文(含板主回应)不为板务询问
: (抱歉这段很长,希望不会造成阅读困难)
: 另外这一项也请 qazwsx879345 板主回应
1. 由于被水桶后的来信内容及诉求各不相同
有认为他人也违规应该要水桶的,有认为自己无违规的,也有认为不该桶这么重的
就个人习惯而言,申诉信件以"回复申诉人之疑问"为主轴
文章代码(AID): #1Qx8BbNJ (CourtBasketB)
本次信件内容为询问为何违规
回信时要求J版友提供证据佐证自己并未造谣
文章代码(AID): #1Qx8B_KH (CourtBasketB)
而综观第二封信件,J版友仅围绕在
A.该两则推文为反检举,所以是辩驳
B.水桶前应通知J版友前来解释
并未提及他认定此问题为版务文而不该水桶
前述之主张是直到向小组长申诉时才首次提起
2.组长所贴之推文部分,当时就已经和q版讨论过是否应水桶
因此大部分的内容和Q版差不多
仅于此补充一小段
版务之询问内容,若于公开版面,虽应该且已经放宽违规标准
仍应受到版规之约束,而不是将原本应该已经违规之内容
加上:版主这没有违规 我真的觉得"~~~~~~~~~~~~~~~~~~~~~~"
就成为不受任何规范的版务询问文
因此小组长最前面所贴之推文部分仍属版务询问文
但后段(即 #1QyPYPl4 (CourtBasketB)节录之推文)
将违规之内容直接认定为 "这是直接抹黑、你如何解读你家的事"
且在Q版主已尽说明义务后依然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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