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 CourtBasketB板判决 #1M2oiKVI

楼主: Lackland (拉克蘭)   2015-09-30 23:05:02
看板:CourtBasketB
判决原文:#1M2oiKVI
裁定结果:维持原判
裁定说明:经板主告知判罚标准以及提供案主被删之文章,组务认定文章内容确有
待充实之处,板主亦解释水桶六十天之判罚原由,非因人设事,故裁定
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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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理由:
1.判决灌水文的认定无法指出明确依据
板主于CourtBasketB指出是两篇文章皆为非常简短的心得故认定有灌水文之情况
本人PO了两篇心得,认为皆超过30字也是心得抒发
但板主完全无删文警告直接就认定灌水判60日标准令人无法接受
这部分有程序瑕疵,因为板规内并无明订灌水文的范畴
是否为灌水仍端看板主以及组务双方主观认定
板规认知差异时理应先沟通并宣导或是加强板规规定内容
要对使用者施罚可以问题是施罚的理由必须充分
而所谓的充分是指板规有明订写出来
 判罚的程度、判罚的内容可以由板主心证认定
 但是施罚的“依据”、“立足点”怎么可以主观认定为之?
 这就像画一个圈圈在地上,有人踩上去时跳出来说圈圈是地雷
2.本人9/23遭水桶,申诉后9/24该板才修订出板规2-4
,是否今日水桶明日修法强调正当性?那今日判60日的法源依据呢?
" 2-4 上述情况,于季后赛、琼斯杯及各大国际赛事时期,违者不予警告,
即判以劣退+水桶三十日(或以上)之处分。 "
3.另板主说明只要一篇文章违反板规便会水桶60日
本人第一篇文章PO出并无删文水桶但第二篇PO完才删文,申诉时板主回信;
"这边认定您短时间发的两篇文章都没有实质要讨论的内容, 认定为灌水文"
但却于CourtBasketB对组务解释表示
"两篇文章皆为非常简短的心得故认定有灌水文之情况"
所以两篇的文章灌水认定非"短时间"认定?那怎么在两篇后才公告一起删文水桶?
就算表明是"非常简短的心得"也无板规依据只是主观认知
板主所谓"对原po两篇文章提出的事情实在不需要另外开启一篇文章讨论, 故认定
有灌水文之情况.";
灌水认定标准板主于申诉信来往和组务指出三点:
"短时间">>根据上述3.非短时间认定
"简短心得">>认定简短之板规无依据,在此举证依据板规2-1规定发文满30字无违规
"没有实质要讨论的内容">>全凭板主组务主观认定板规不明确,
若认为"心得"无"讨论"价值只是分类错误,
直接两篇都删+水桶60日无法接受
根据上述第1.点
基于板规无详细规范于法无据&
主观认定方面又有瑕疵提出上诉
以上三点在此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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