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FAPL板板主之锁文处分

楼主: JUNstudio (agGREssion)   2015-06-02 02:04:54
裁决:锁文为版主处理版务的合理裁量,并未影响原告发表文章的权利,故无须解除
说明:
根据owke所陈,申诉事由可分成两大项,一个是“看版无明确版规”,另一个是“认
定所遭处分不公”。关于这个问题,这边大致说明如下:
1.若非必要,小组长不会干预各版版务运作
我在2008年三月开始担任体育群组的足球小组长后,曾经就足球群组各看板现况进行
了解,就任之初我就表明并不打算干涉各版自治(注1),因此并未针对有版主但无版
规的看版进行干预。而在上任之后由使用者连署开放的看板,会在开版申请期中,藉
由与申请人的互动进而了解该版未来的版务方向,用意也是期许申请人能够确实发挥
当初开版的热情而将看板持续经营下去。
尔后足球群组申诉版于2011年5月成立,该年正好遇到有使用者申诉ManCity版版主并
未依照版规而滥行噤声之刑,小组长这边针对版主并未明确说明违规情形而裁定版主
迳行去职(注2),之后也针对群组内各看板明文要求制定版规并予以置底。但有鉴于
各看板实际运作状况不一,加上群组法规并无溯及既往强制力,小组长在这里会倾向
保守的尊重各版状况,仅强制要求新成立看板需即期设置版规并长期置底。
也就是说,虽然足球群组这边有要求各看板需设置版规并置底,但实际运作上,会斟
酌未达成该要求的版面实际状况,而给予较大的自治空间。
2.英超版FAPL版到底有没有版规?
若根据上述所言,FAPL的版规实务情形确实是令使用者较为困惑的,毕竟该版的置底
文并未有版规的说明。因此在上任之初,小组长确实想要推动该版版规的“法制化”
与“明文化”。
在2009年八月,适逢FAPL前任版主samula提出辞职案(注3),我也借机了解该版的状
况,并询问该版的版务运作状况,当时得到的答案是该版并无版规(注4)。不过当时
小组长我并未与该版版主u1302094达成共识,因此这部份的沟通就是扞格不入而无疾
而终。
后来由于发生了ManCity版申诉事件,我也决定重新要求各版设置版规并置底,用意
也是希望能够避免同样争议再度发生,让使用者与版主都能各蒙其利。在这期间内,
我也曾经私信提醒部份版主这项要求的重要性,不过前段也有提及我到最后并未强制
要求仍未设置版规的版主必须执行此要求,因为我还是会认为必须尊重各看版的自治
精神,虽然我以为拥有“法制化”与“明文化”版规的看版较符合时代潮流,但若没
有这些明文规范也是可以容忍的,只是难免遇到纷争会难以判定。
也就是说,由FAPL版欠缺置底版规这个现象可以推论,该版没有符合我认为看版应该
要有的“法制化”与“明文化”规范的模样。
但是,当时和FAPL版主u1302094私信(注5)建议该版应制定置底版规时,该版主认为
该版执法的原则是以站规为主,他也希望能够在不影响使用者的情况之下,给予使用
者最大空间的自由,也因此不打算在这个基础上增设过度的意识形态与规范。在这样
的说明之下,我可以理解该版主的想法,也愿意尊重这个方式,虽然我不以为这套理
念能够套用在全部的版主群身上,但是窃以为版主的这个思想有其独到之处。
因此,虽然FAPL版并没有呈现小组长要求的法制化成果,但由其看版经营与版务运作
上头可以得知,该版是以一种非成文法制化的概念在管版,这部份小组长愿意给予尊
重。所以,FAPL版依旧有一套遵循的规范,并非凭借版主个人喜好而为之的个人版。
3.使用者锁文应属合理之裁罚
既然FAPL版援用的是站规(注6.)以及讨论区基础礼仪,那么整体规范的使用与解释应
该可以由我这边说明,因此就不请u1302094版主回应。
而既然我认定FAPL有其遵循的版规,因此原告第一项指控是无效的,这边仅针对原告
认定“锁文”判罚过重作说明。
我们可能常会看到,某些看版会将锁文与水桶噤声处罚作连动处置,因此会给人错觉
认定锁文就是水桶的一部分,但实质上锁文与水桶可以分开,也因此锁文并不是一个
很重的处罚。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基础处罚。
锁文的设计在于补充水桶噤声罚则的不足,针对部份游走违规边缘的文章进行锁文处
置,一方面并未影响该使用者发表的权益,一方面也能保护其他使用者阅读的自由。
换句话说,这个处分只能算是初级的“警告”,有其警惕性质。因此,我们必须要讨
论的是,这个警告的意义是什么?
锁文警告,或着我们说申诫,其实这都是比较轻微的行政处分,用意当然是希望这些
踩在违规边缘的使用者能够心生警惕,避免其行为过当而受罚。而将争议文章采取锁
文处置,除了可以确保该使用者的言论自由不受侵犯,也可以确保其他使用者不会因
为此类争议文章而与原文发表者产生冲突。
在这个案例当中,纵然原告阐明版主此举对其文章被推文权及被讨论权造成损害,但
每篇文章也有读者应有的嘘文权及讨论权,而这部份是很容易引起纷争的,因此版主
以其裁量“剥夺”作者的被推文权和被讨论权,以便先期维持版面秩序。虽然说文章
已经被处罚,作者的权利已受到限制,但这也表示版主以锁文方式积极捍卫作者发表
文章的权利,以及不被读者恶意攻击的权利,更努力保护原告以及其他使用者阅读文
章的权利,因此我以为这属于版主的合理版务裁量权,并不需要针对这点大做文章。
小组长这边调查了一下原告在FAPL版发表文章的状况,最早是在2014/08/08发表讨论
文章,但是直到2015/05/25才针对FAPL版务进行提问。我觉得这段时间已经足够让原
告理解该版的游戏规则,也就是说原告应该对该版的执法标准有了基本体认才是;而
原告这段期间持续发表了18篇文章也等同表示,原告愿意认同FAPL版的讨论风格,才
会持续发表文章。因此我不觉得原告对于FAPL版的版务执行标准认识不清而有“难以
适从”之感。
综上所述,锁文处置为u1302094版主在动用水桶噤声处罚之前的警告手段,执法上并
无实质违法情事,判断标准则属版主裁量权,而未公告通知虽属便宜行事手段,但长
期执行下来并未造成版务动荡,应予以认可。
4.使用者文章是否违反讨论区规范?
既然FAPL版是采用站规作为依据,那么原告的文章倘若违规,自然应当被版主处罚。
但原告的文章是否违规?而违规的尺度又到了哪里?这点颇值得玩味。
由于版主的处置方式既是锁文,那就表示“罪不致死”-原告的文章还没有到需要进
行删除的地步,也就是说,在某些定义上,原告的文章并无违背基本的讨论区规范。
既然如此,就不需要讨论文章违背了哪一条站规,毕竟,也诚如原告自己在申诉文章
中表明的立场:并无违规。
所以,原告的文章迭惹争议,并不在于屡犯站规,而在于接获警告却不思改进。不论
是以小组长的立场或是个人的角度,我都不想评论原告的文章。只是,这边纳闷的是
,原告发表的这些文章到底期待怎样的回应?或著,原告可以针对自己发表的某篇文
章模拟一篇回应,试着从读者的角度反向思考,看看自己的文章为什么那么容易收到
不太正面的评论?然后,下次看看是否能够写得更精彩点更完整点,一步一步努力,
一篇一篇加油,那么或许也会收到成效。
当然写文章没有必要投读者所好,媚俗不该是写文下笔该有的思想底蕴。但是也不应
该冥顽不灵,认为自己才是真理。这部份可以讨论的课题有很多,但我想这样分析下
去就彻底离题了。
总之,我认为owke的文章并未违反相关站规,这点版主处置并无不当。
5.若非必要,使用者请勿刻意骚扰版主
原告表示多次向版主提问并未得到版主回应,这点也必须要提醒相关使用者请勿刻意
制造版主管理上的负担。版主确实有管理版务的责任,理所当然应该热情回应使用者
的提问,但这样的责任并不能无限上纲,版主未回应并不等同于版主失职。
我相信每个使用者在脱离网络之后,也是拥有各自的生活,版主同样也是。因此也希
望各位将心比心,保持温和的讨论礼仪,创造良好的讨论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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