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NY-Yankees申诉 板主ELF007 不当处分

楼主: ulycess (ulycess)   2012-10-08 17:41:22
(1)被申诉板之英文板名:NY-Yankees
(2)申诉人之帐号:ulycess
(3)被申诉板主帐号:ELF007
(4)简述事发缘由:
本人于14754被公告水桶,文章代码 #1GSbWFho
→ ulycess :今天ㄧ朗配额用光,应该打不出安打吧 10/08 11:08
理由为推文中打ㄧ朗,而版主认定“ㄧ”为注音文
(5)申诉的诉求:撤销原处分,并ELF007版主应置底公告道歉已恢复本人名誉,并声明
不得将利用标楷体字型写成的数字"ㄧ"认定为注音文
(6)版主来信与抗辩:
1.版主来信:
※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铭言:
: 注音文该禁,但是“ㄧ”并不是注音文
: 教育部国语字典的“一”写作“ㄧ”,微软新注音输入法“ㄧ”和“一”并无区分
: 即可证明我的主张有理由
: “一”与“ㄧ”的差别只在壹个是新细明体,壹个是标楷体
: 或许在电脑硬盘那堆010101有所差别,就在座各位所接收到的意思表示均为壹致
: 并没有因为电脑深处的010101而产生差别
依目前现行电脑 有分为新细明体与标楷体
但新细明体中 此两者在"一"与注音"ㄧ"显示上面不同
可供辨识
: 至于板主认定“ㄧ”会引起闹版
: 打“ㄧ”和别人闹版并没有相当因果关系
: 并不会因为打了“ㄧ”导致别人闹版
: 退万步言,即使打“ㄧ”会引起别人闹版
: 基于自己责任原则,我并不需要谓别人的过错(闹版)而负起责任
: 再退万步言,假使我需要为别人闹版负责
: 版主处分是否违反比例原则???
: 禁注音文的本质在于使版友阅读,保护板友阅读的法益
: 但是“ㄧ”会不会使板友阅读困难,假使不会,就不会侵害板友阅读的法益
: 版主破坏壹个不会侵害板友阅读的行为,并不符合比例原则
: 至于认定“ㄧ”会不会侵害版友阅读法益
: 认定权应在法官,不在版主,此乃三权分立的当然解释
: 至于版主说打“ㄧ”会引起闹版问题,上述已说明,自不赘述
: 版主之行政行为除应符合形式合法性外,尚应符合实质正当性
: 形式合法性部分乃“ㄧ”是否为注音
: 实质正当性部分乃版主处罚“ㄧ”符不符合公平正义
: 管见认为“ㄧ”不会影响他人
: 基于社会价值中立理论,不影响他人的行为均应受到保障
: 因此版主处罚“ㄧ”尚有值得商榷之余地
板规已有明定禁止任何注音文
避免有心人士利用漏洞影响板众权益
闹板板友有其罚则 而您的罚则是使用注音文
过去亦有类似判例
无心之过仍为过 本板已明确制定禁止使用任何注音文
因此板主依板规执行罚则
2.回信抗辩:
※ 引述《ELF007 (NOC)》之铭言:
: 依目前现行电脑 有分为新细明体与标楷体
: 但新细明体中 此两者在"一"与注音"ㄧ"显示上面不同
: 可供辨识
但是客观第三人无法辨识出"一朗"与"ㄧ朗"在意思表示上的不同
非有专业知识者,例如知道新细明体中注音的"ㄧ"会写成标楷体,并无法分辨
此说法并非钻法律漏洞,所谓法律漏洞是具有裁罚的实质正当性
但是并没有可供处罚的规定,缺乏处罚的形式合法性,因此不能够处罚
裁罚注音文的实质正当性有以下三点
1.实际侵害版友阅读的权益
2.有影响版友阅读困难的危险
3.基于经验法则,做出这种大多数的情形下会有版友阅读困难的危险
专业名词来讲1.叫做"实害犯",2.为"具体危险"3."抽象危险"
"ㄧ朗"并不会1.2.3.点的问题,因此裁罚"ㄧ朗"并不具备实质正当性
自然不是钻法律漏洞
: 板规已有明定禁止任何注音文
一样的老问题,版主裁决除了形式合法性外,需不需要有实质正当性
"ㄧ"只是用标楷体写的"一"而已,版主不能因为字体不同而加以裁罚
因此形式合法性就有出现问题了,再论"ㄧ朗"会不会造成版友阅读困难
此时更不具备裁罚的实质正当性
: 避免有心人士利用漏洞影响板众权益
一样的老问题,我不需要为有心人士利用漏洞负起责任
: 闹板板友有其罚则 而您的罚则是使用注音文
既然两者罚则不一样,何必暗示我会引起有心人士闹版
: 过去亦有类似判例
版主裁罚为一行政处分,版主并没有裁判权,裁判权在申诉版
简单来说,版主只是初步认定事实形成处分,经过裁判后由版务形成判例
若版主可以形成判例,岂非球员兼裁判,所有申诉都因版主的前错误处分驳回
又何必申诉呢?
: 无心之过仍为过 本板已明确制定禁止使用任何注音文
: 因此板主依板规执行罚则
结论:
1.版主不得将以标楷体显示的数字"ㄧ"认定为注音的"ㄧ"
2.退一步言,即便"ㄧ"为注音,但是"ㄧ朗"不影响阅读,版主裁罚缺乏实质正当性
请求:
1.撤回原行政处分
2.请求恢复名誉
3.版主来信:
※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铭言:
: ※ 引述《ELF007 (NOC)》之铭言:
: : 依目前现行电脑 有分为新细明体与标楷体
: : 但新细明体中 此两者在"一"与注音"ㄧ"显示上面不同
: : 可供辨识
: 但是客观第三人无法辨识出"一朗"与"ㄧ朗"在意思表示上的不同
: 非有专业知识者,例如知道新细明体中注音的"ㄧ"会写成标楷体,并无法分辨
: 此说法并非钻法律漏洞,所谓法律漏洞是具有裁罚的实质正当性
: 但是并没有可供处罚的规定,缺乏处罚的形式合法性,因此不能够处罚
: 裁罚注音文的实质正当性有以下三点
: 1.实际侵害版友阅读的权益
: 2.有影响版友阅读困难的危险
: 3.基于经验法则,做出这种大多数的情形下会有版友阅读困难的危险
那么,客观第三人无法辨识ㄏㄏ与呵呵在意思表示上的不同
是否ㄏㄏ不算注音文呢?
由于注音文会造成以上三点之可能
故板规已明确禁绝任何注音文
(7)申述理由:
注音文该禁,但是“ㄧ”并不是注音文
教育部国语字典的“一”写作“ㄧ”,微软新注音输入法“ㄧ”和“一”并无区分
即可证明我的主张有理由
“一”与“ㄧ”的差别只在壹个是新细明体,壹个是标楷体
或许在电脑硬盘那堆010101有所差别,就在座各位所接收到的意思表示均为壹致
并没有因为电脑深处的010101而产生差别
至于FlyFreedom板主于14757的公告认定“ㄧ”会引起闹版
打“ㄧ”和别人闹版并没有相当因果关系
并不会因为打了“ㄧ”导致别人闹版
退万步言,即使打“ㄧ”会引起别人闹版
基于自己责任原则,我并不需要谓别人的过错(闹版)而负起责任
再退万步言,假使我需要为别人闹版负责
版主处分是否违反比例原则???
禁注音文的本质在于使版友阅读,保护板友阅读的法益
但是“ㄧ”会不会使板友阅读困难,假使不会,就不会侵害板友阅读的法益
版主破坏壹个不会侵害板友阅读的行为,并不符合比例原则
版主之行政行为除应符合形式合法性外,尚应符合实质正当性
形式合法性部分乃“ㄧ”并非注音,只是用标楷体写成的数字"一"
实质正当性部分乃版主处罚“ㄧ”符不符合公平正义
管见认为“ㄧ”不会影响他人
基于社会价值中立理论,不影响他人的行为均应受到保障
因此版主处罚“ㄧ”为违法之行政处分
(7)检附证据:
教育部国语小字典并非注音文
http://ppt.cc/v_Z9
微软新注音输入法并无区别
http://ppt.cc/WgM4
作者: ipfu (江米小枣)   0000-00-00 00:00:00
请见置底申诉规则:二.a.4
楼主: ulycess (ulycess)   0000-00-00 00:00:00
了解,我会再补件的
作者: mousepad   2012-08-23 02:09:00
#1I5bEzYy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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