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NY-YANKEES板 板主FlyFreedom不当处份

楼主: shenglun (KaoBei)   2012-09-07 18:01:05
内文格式
(1)被申诉板之英文板名:NY-YANKEES
    (2)申诉人之帐号:shenglun
    (3)被申诉板主帐号:FlyFreedom
   (4)简述事发缘由:
板主认为本人的第一次推文有引战之嫌,给予第一次警告,但,本人认为我的第一次言语
并无引战之嫌,本人在洋基板的第一次推文是:“洋基输就是_____”,后面没出现的
文字,不表示本人认为洋基输就是开心,也有可能是洋基输就是不爽,如同当篇底下接我
推文的人所推的“不爽”,总不能说只要打出“洋基输就是____”的人,
就代表他没打出来的字就是“爽”吧,那如果我打“洋基赢就是___”,也是引战吗?
第二次我再推文时,明明就没有再犯引战之举,却被板主认定是恶意,
且判定为极重犯行,那一天是洋基队赢,我的推文是一个嘘,但后面是写“洋基赢了!”
,难道这也是引战?我只是不小心按到嘘的那个选项而以啊,后面的文字“洋基赢了!”
,哪里有引战的味道?所以只要嘘就是引战?
后来我在警告文里推的文,那行文字明明就是板友Mooooose的文字,
本人只是COPY下来,贴上去,竟也被板主认为是引战,如果这是引战,那也不是我
写的文字,明明就是别的板友先写上去的,如果我引战,那么那位板友不也“先”引战了?
板规的累犯加重,应当是用在之前已经有被水桶过的人,又再来乱,那才算吧,
我在洋基板之前连一次被水桶的纪绿都没有,只有被警告一次,结果第一次板主水桶
就决议用最重的25年,我认为执法过当,不符合比例原则。
    (5)申诉的诉求是:(限一行)
我愿为自己的不当行为负责,但请减刑。
    (6)检附证据:(请复制贴于此点之下)
第一次公告
作者: ELF007 (NOC) 看板: NY-Yankees
标题: [公告] 本日警告
时间: Wed Sep 5 21:28:13 2012
#1GHekYfs
[m#1GHekYfs (NY-Yankees)
→ shenglun :洋基输就是______ 09/05 16:16
#1GHie5e0 (NY-Yankees)
嘘 shenglun :洋基输就是__ 09/05 16:15
推文游走模糊地带 且有引战之嫌 警告乙次
再犯者即水桶
作者: EVA96 (键盘亲卫队)   2012-09-08 20:18:00
25年XDDDDDD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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