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Elephants板主Runken判决不当

楼主: Runken (水瓶神话)   2012-06-16 15:01:41
小组长好:
先提供例子(当板主后,主要的信件都是存放检举、申诉信件,所以热讯的部分没留很多)
2011/01/13
因某C板友发买卖文,当时已经开始说明要先经板主同意(板主会裁量适不适合)
To cXXXXX: 不好意思~未经版主同意~不得发买卖文~请删除文章~谢谢!! [01/13/2011]
★ cXXXXX: 好 我马上删除 sorry [01/13/2011]
2011/03/29
因为当时板上有点骚动,不过很快就平息,所以后续来的板友文章我有直接水球说明
TO KXXXXX: 您好~根据板规11~"不论使用者在他板如何,均与象板无关" [03/29/2011]
TO KXXXXX: 既然已经打他脸了~为避免板友在您的文章内误触板规~ [03/29/2011]
To KXXXXX: 麻烦您删文吧~感谢^^ [03/29/2011]
★ KXXXXX: 恩 [03/29/2011]
而当时与H板友的水球,我是这样开头的
To Holusong: 如果按照你的标准~你会先被终身水桶~请自重 [07/09/2011]
至于为何无如前面那样的口气
是因为7/7已经先行寄信过去说明
当时就是如同前面一样的口气
连续五篇检举文,挺让人傻眼的,虽有意见,但我还是有处理
只是将标准告知Holusong板友
也顺便提及若我采用Holusong板友的标准
那他本身的发言也会违规,其违规的量足以让他终身水桶
我只是这样告知,之后就是无线循环的讨论,如前一篇说明
※ 引述《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之铭言:
: 组务想请问板主
: 贵板板规中对大多数违规行为都是采取先警告后水桶
: 除非严重的违规行为
: 板主在执行时是否会对部分违规采取以水球或推文的方式提醒
: 又如果使用者仍不听劝导 板主采取的手段是警告还是迳行水桶
: 至于执法标准改变这组务已经知道了
: 不过这其实不是#1FsVYiqu (CourtBasebal)组务想要问的
: 请直接回答组务的问题即可
: 另外请申诉人不必着急 还没有轮到你出场 :p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2-06-16 16:01:00
有以水球劝导 但使用者不听劝的处理吗?
楼主: Runken (水瓶神话)   2012-06-16 20:54:00
不听劝的话~若真的没违反板规~当然没问题(如H板友7/7状况)若有违反板规的~当然会直接处理~通常会用水球or信件告知的~都是有可能违反板规有些板规会删文但不会有罚则的~当然会希望原PO了解并删文这样不但可以让该板友了解~也避免误会or再次违规的可能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