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Elephants板主Runken判决不当-并案

楼主: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2-06-14 22:39:45
针对Runken板主的检举
组务对这部分先做出裁定 检举不成立
依据#1FsUxuPb #1FsUy037 #1FsUyA5_ 等三封申诉人与CKCDY板主申诉信件
可知申诉人与板主正处于申诉人与被申诉人关系
虽被申诉人Runken板主主张已将申诉人设定为黑名单
惟经另一位板主CKCDY转达 申诉人之信件已转达至被申诉人手中
被申诉人也写信回应了
根据群组长于#1D_kzD1C (Sportcenter)公告
第一层级申诉信件属公务信件/没有私人信件性质
另外Runken板主提到未经同意公布水球
组务查阅相关文章并无公布水球情事
如系指申诉主文(#1FqaiiuS)提到的部分
是否得做为证据组务要进行后续审理才能确定
作者: Runken (水瓶神话)   2012-06-14 23:28:00
无异议~谢谢小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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