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Elephants板主Runken判决不当

楼主: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2-06-14 22:43:53
: (注3) 去年七月的水球是他主动丢我的,信件往来都在讨论跟版务有关的事,不知道说我
:    骚扰意指为何?来往信件和水球纪录均有留存,可供备查。
:    此外,被申诉人Runken曾于2011/6/2之[公告]水桶名单( http://0rz.tw/yHaLd )
:    (www.ptt.cc/bbs/Elephants/M.1307029519.A.760.html)中阐明:
: → Runken:我若只看evo的文章跟推文~这不就更怪~为何要放大检视他  06/03 09:38
: → Runken:他对我来说~只是一个象板的板友~所以我都用同一套标准~ 06/03 09:38
:    又可参见2011/8/28之[公告]水桶名单(#1EMWDhRn(Elephants) [ptt.cc] [公告]
: 违规名单)被申诉人Runken亦指出:
: → L9m:我有寄信给另外一个版主了 另外欢迎罢免是版主应有的态度? 08/28 20:43
:   板主也不是24小时都在线上,板主又不是PTTor象板的客服
:   "欢迎检举or罢免",不过就是告知你,你有的权利而已,就跟"检举请来信"一样
:   应有的态度??处理板务本来就不该有私人情绪,我是依照板规走的,请就事论事
:    
组务先厘清针对板主以水球"提醒"看板使用者一事
请Runken板主前来说明是否曾以水球提醒可能违反板规的使用者
又大概是以何种语气 能否举几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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