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kc (Mr. 男子汉)》之铭言:
: 先前的对小组长/板主的行为检举/申诉,都属单一当事人的个案事件
: 看了相关规章,好像和我想提的情况不大一样,所以请教一下
: 若要对战略游戏小组长 rainnawind 担任小组长职务期间的举措失当,提起检举
: 能将我非当事人的案子之中, R 小组长的行为失当部分,列为证据吗?
: 以及,他在正式上任之(实习期间)前的失当行为,是否也能列为证据?
实习期间权限视同正式小组长,故这部分没什么问题
: 所谓的举措失当的部分,包含
: ─ 他讲的话让人听不懂
: 之前寄给 A 大的信函中,已有附上些许我身为当事人案件的部分了
: 例如:
: #1R27l3kt (Sub_Strategy)
: 当事人业已表述其“共识”一词是基于 #无限猴子定理 之类似方式所生成
: 在其他案子公开记录之中
: R 小组长也有发生,类似如此,与他人无法顺利沟通的情形发生
听不听的懂是很主观的事情
电视上也常常出现讲中文但是我都听不懂的...
群组认为若非很明显的证据
单方面指称某甲说的话让某乙听不懂可能无法成案
: ─ 拖延审理程序
: 有两个案子是在他正式就任之前,我非当事人
: 都是十二月的申诉案,却都以"个人因素"为由,拖延到一月底,甚至二月初才宣判
: 我身为当事人的案子,则是以"不再需要沟通、隔天宣判"为理由,直接进行锁文
: 却又再之后拖了三天,才宣判
: 宣判文发布后,过了将近一个礼拜,至今连宣判文的内容(案件概述全白)都还没补齐。
这部分看状况
后案先审在做法上是可行的
尤其是哪种前案附件500页,后案两页的状况
当然页数只是一个基准,实际还是要看牵扯的层面
但就你的文字叙述看起来拖延的是“别人的”审理程序?
: ─ 偏袒徇私
: 跟其他推拖拉的案子不一样
: 三月初有一件案子是 3/2 13:48:59 申诉,R 小组长在 3/2 15:27:37 立刻宣判
: 而对于该案当事板主提起的讨论声请
: 直接以案子已定谳,不得再议为由驳回。
: 如此和其他案件完全相反的处理方式,让人纳闷
: ─ 审理期间,缺乏公允
: R 小组长在所有的案件之中,只要是对其说词提出疑问、要求释疑、请求说明的
: 都以“妨碍组务进行”为由,迳行警告
: 而已结案的宣判文底下,甚至有人因留言,被以"扰乱组务进行"给水桶了
: (都宣判了......为啥还会被算扰乱组务啊?)
这要看规定喔
有些确实不得让不相干的人在组务版推文,端看你说的“有人”是那些关系人
当然相干的人也非可无限制在文章里面继续发表意见
: 而我则是在他说要宣判之后,隔两天,迟迟未见宣判结果,发文询问他判决进度
: 被指控是"挑衅行为"
: (.......明明说要判的还是他自己耶)
: 另外,相反的
: 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无关人等对申诉人的质疑和言论攻击
: R 小组长都直接无视,也从未阻止
: 这样的情形发生在我的案件、他案的审理期间
: 甚至目前 Sub_Strategy 有一项正在进行的申诉案,都有这样的情形发生
: 若说只是要维持审理前间的组务运行,却又放任其他人对当事人进行言论攻击
: 显然行为和说法互相矛盾
因为群组并不了解事件全貌
只简单的解释一下流程
基本上组务要不要找人来回答案件
或是要不要同意当事人主动提出回复要求
决定权都在组务手上
大部分的案件附件都很多,已有足够证据审理
两造双方通常是在私信沟通未达成共识而迳行申诉
这时候请双方在组务版继续辩驳有时候也沦为谩骂
别忘了有些组务规定辩驳超过几篇视为沟通未完成
直接退回申诉案
但若你所言为真
群组认为组务审理过程中若不需要当事人回复
可以告诉当事人本案证据已足...等等语句
不需要有其他如本文所叙述之用语(本文为真的前提下)
附注一下
因为最近加班时数爆表
所以建议申诉言简意赅
不然怕会看不完...
谢谢
如果可行的话
可以考虑拆为几个短的案件
本文仅先简单回复
若还有问题或是没回答到的
请再提出
: 综上所述
: 不但让人有点搞不清楚复审机制的意义和公正性何在
: 还明显侵害到相关案件两造双方的基本权益
: 至于,另一个小组长,因为在不同申诉案中,时任相关案件的板主。
: 按照规章应该是要回避,只能先回避他了
: 因此,回到开头的问题
: 这些行为例证有些发生在 R 小组长正式就任之前(实习阶段)
: 有些则是在正式就任之后、有些事情则是正在发生,而有些案子我非当事人
: 若要提起检举,哪些可以列为检举小组长举措失当的证据阿?
: 也许他不是有意
: 不过引用他在我的案件的判决文的一句话
: 既然是在批踢踢上
: “言行更应谨慎注意,稳守正当评述分际所在,避免瓜田李下。”
: 这句是他自己写的,想必会认同
: PS:
: 这篇只是单纯对规章程序和列证的提问
: 若群组长能够适当关心或了解一下 R 小组长身心状态和其相关行为
: 相信后续的检举动作也绝非必要
我会去了解看看
: (判决文不写规章、不引述法条、不讲案例,连案件概要都不写......无言。)
: ───────────────────────────────────────
: 若需要我正式提出申诉,群组长才能依相关权责分际进行动作
: 那就刚刚提到的事证疑问,端看哪些部分可以由我自行列证
: 之后会依照检举程序来群组板提出检举
: 本文提到的 R 小组长的相关行为事证
: 约发生在 4~5 个不同案件的审查过程当中
: 估计会有几十篇文章,以及其他信件内容,会作为证据、转录过来
: 如果列证需要案件当事人来联名的话,会再找相关对象来署名
: 到时候再请群组长处理
: 就降!
: 感恩!
: 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