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一段时间没回来看,果然不信公理唤不回啊~
手机板三人众
kblover跟06我有很多料可以慢慢爆
今天就先讲讲PTTOnline好惹
手机检举板(mobilepicket)有条板规禁止别人开分身检举
九.本版一样禁止开分身 开分身者本尊与分身皆永久水桶
可是,PTTOnline却开分身-iphoneman去小组板检举我
自己不允许的行为还整天跑去做
简直科科
今天才知道kblover是校友耶XD
※ 引述《ctotw (加鲁。圣里夫)》之铭言:
: ※ 引述《Honorguard06 (时间宝贵)》之铭言:
: : 根据法务部于2011年做出的解释 #1Er-BjUE (PttLawSug)
: : 一、开设板务专板之站规疑义:
: : "对于板主之建议,于该看板提出。"本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 26
: : 条定有明文。此条项之规范意旨在于促进看板使用者参与讨论、形成共识,藉以
: : 成为板主管理看板之依据。若板务部各级主管为此目的设有专板,专供使用者参
: : 与讨论或检举,并限制使用者不得于原看板发表板务文章,此因已提供功能适切
: : 之替代途径,则与前述站规之精神不相牴触。惟本部建请板务部各级主管留意,
: : 应使板务专板与原看板之地点不致过远,俾利原看板之使用者就近前往讨论,
: : 期能与站规之精神更相契合。
: : 站规优先于组规,但法务部解释之站规已允许开设板务专板作为替代途径
: : MobileComm禁止板务讨论之行为于站规有据,请群组长明鉴。
: : Honorguard06 @ DigitalTech
: 尚未解释前篇‘暂时限制’的定义,
: ‘暂时限制’的期限到一年(如水桶)甚至劣退,似乎有点太过了...
: 而且条文内似乎还限制使用者回复文章,这要怎么讨论阿???
: (以下引用板规...)
:
: 六、[建议]类文章,一人一天限发一篇,以"前一篇发文时间24小时内"为标准,
: 违者水桶一个月,累犯加重为水桶1年与劣退。
: (站规给予‘讨论板务’的权利,可是板规却给了限制,不觉得怪吗???)
: [检举]类文章,一人一天限发一篇,标准同上,
: 请尽量集中于一篇检举,亦可用大E修改内容,违者处份同上。
: 七、因禁止自删文章,若清空文章内容或用其他方式混淆系统判定,
: 一律劣退+至少1年以上水桶。
: 八、板主处理后会加上s表示结案,并且推文表示由哪位版主处理。
: 如有疑虑,可再来信板主询问。
:
: (请问群组长:结案的案子,板主应该当下公告才对吧???)
: 已标示结案之文章,同一人在15天内不得就同一内容再次发文。
: 违者劣退。
: 九、因禁止一般使用者回应他人文章,若回应他人文章,一律删除,累犯劣退并水桶。
: (仔细看这个条文超奇怪的... 不能回应要怎么讨论板务阿 = =)
: 十、检举文限定在三十天内(从被检举文发文后开始算起)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