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务部于2011年做出的解释 #1Er-BjUE (PttLawSug)
一、开设板务专板之站规疑义:
"对于板主之建议,于该看板提出。"本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 26
条定有明文。此条项之规范意旨在于促进看板使用者参与讨论、形成共识,藉以
成为板主管理看板之依据。若板务部各级主管为此目的设有专板,专供使用者参
与讨论或检举,并限制使用者不得于原看板发表板务文章,此因已提供功能适切
之替代途径,则与前述站规之精神不相牴触。惟本部建请板务部各级主管留意,
应使板务专板与原看板之地点不致过远,俾利原看板之使用者就近前往讨论,
期能与站规之精神更相契合。
站规优先于组规,但法务部解释之站规已允许开设板务专板作为替代途径
MobileComm禁止板务讨论之行为于站规有据,请群组长明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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