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我寄给板主的信,表示对板主解释不服

楼主: livingocean (livingocean)   2015-01-26 18:38:19
※ [本文转录自 livingocean 信箱]
作者: livingocean (livingocean)
标题: Re: [通告]
时间: Mon Jan 26 18:21:43 2015
※ 引述《RogerLo (汎)》之铭言:
: 你好 关于处分
: 1.有人来信检举
: 2.oktryit和我都认为违规 我请他帮我输入处分
: 3.比较近的一篇文章中 虽然有写到全新与二手的差别
: 但一者仍有提到前一篇文章之原游戏 仍有交易意图 属重复部分
: 加上增列的二手游戏跟原来又是同一款
只是游戏名称相同,是两盒不同的游戏,不是同一盒。
: 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 我们都认为属手动置底的概念
: 举个例子好了假设今天有人发他要卖全新游戏六款
: A 1000
: B 1000
: C 1000
: D 1000
: E 1000
: F 1000
: 隔一周发另一篇 卖2手游戏六款
: A 950
: B 950
: C 950
: D 950
: E 950
: F 950
: 有什么看法吗
我的看法是原本全新的游戏,玩过之后卖二手,的确可以认为是重复。
所以我才特别说明我卖得不是原本全新的那一盒,而是另一盒二手的。
以一般桌游人的常识,全新游戏玩1个礼拜后就卖二手并降价500,还附牌套、收纳盒,
这种情形应该非常少见吧。我认为不足以认定我卖的是同一盒。
所以问题还是回归到,如何认定"重复"?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