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WCHIEN (冷冷的看着妳)
2013-05-11 15:34:30为免APLONG事件失焦,另开主题,让板友们充份讨论并集思广益,
修正出更安全的交易环境,以下先贴出目前板规3.3的规定
3.3 为提高买卖安全性,张贴各类特殊活动、合购及买卖文,须符合下列资格。
登入次数180次,有效文章20篇,无劣文者及在本板有效文章数三篇以上者。
违规视情节处以删文、警告或咖啡渣禁言,多次违规者,列本板不欢迎名单。
请板友们讨论建议,让我和小红能够做为未来修正时的参考,谢谢。
作者:
YMLS (流逝于指缝的细沙)
2013-05-11 16:04:00假如是面交的话,因为比较安全,应该可以降低门槛吧?
多个报黑、还有主购必须给团员联络资料合购成团后不得自删
作者:
wcm (云)
2013-05-12 00:30:00类似欧舍的小合购可以放宽吧,很多都是揪团先付钱后再面交的少打一个字,揪团的人先付钱,等豆子到才面交给合购的
作者: m9505501 (68y男) 2013-05-18 00:43:00
即使符合这些规则的乡民,就不会骗人,社会不是这样走了
作者: gn00063172 2013-07-05 13:09:00
话说,有效文章限制数似乎和站方当初废止该项条件限制的立场有矛盾,或许可以再讨论看看?
作者:
djdjdjek (djdjdjek)
2013-07-30 20:09:00天啊,我有效才17篇,本版才一篇,我只是习惯回文而已XD
有效文章67,本版是0,都是回文居多耶,想卖掉我的两芯一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