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肯定与否定》真理─“到处、一直并为

楼主: df62 (老渔)   2023-04-02 19:19:09
《肯定与否定》真理─“到处、一直并为众人所信者”
到底什么是信仰规范(Regula Fidei)?一直是华人基督教搞不清楚,说不明白的事情。
在本版,我看见除了TJC,还有耶见,都认为信仰规范在他们的手里,我们这些基督徒都
走偏了路,甚至不属于教会——也就是没有得救。
其实,信仰规范逐渐偏离圣经的教训,是2000年来逐渐在大公教会中发生的现象。本文从
方方面面,介绍了这个张力,也探讨了几个例子。
大家可以参考喽!
(本文作者原为TJC。转入地方召会,后离开,成为台湾基督教界最为坚决的反李大将。
不过,鄙会并未因人废言,把这篇文章‘咔嚓’掉。。。这是本文背后的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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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到处、一直并为众人所信者”
URL:https://www.lsmchinese.org/a%26c/1-1/04believe.htm
第五世纪列仁的万桑(Vincent of Lerins)写了《告诫》(Commonitaries)一书。他有一名
言,即真理是“到处、一直并为众人所信者”1。他何以如此说呢?这比方正确否?影响
如何?给教会带来正面或负面的影响?这是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
本篇所有引用圣经均采用李常受主译之新约圣经恢复本, 1995, 第七版
注1. Vincent, Commonitaries, C2
注2. J. D. Douglas, The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Zondervan, 1978, Rev. ed., pp.1019-1020
注3. 同注1
注4. 同注1
前言与背景
万桑是在南高卢的列仁(Lerins)岛上修道院的长老。他曾以笔名写了二本《告诫》,其中
一本留传后世2。他写此书的目的在于抨击当代奥古斯丁(Augustine, 354~430)的豫定论
,未得东方教会和部分西方教会的赞同,却通过成为大公教义。从第四世纪起,教会数次
召开大公会议,以对付异端、定夺教义、制定信经。如三二五年尼西亚会议(Council of
Nicaea)是对付亚流主义(Arianism)。三八一年康士坦丁堡会议(Council of
Cons-tantinople)是对付亚波里拿留主义(Apollinarianism)。四三一年以弗所会议
(Council of Ephesus)是对付涅斯多留主义(Nestorianism)。四五一年的迦克墩会议是对
付欧迪奇主义(Eutychianism)。而四一八年则是对付伯拉纠(Pelagius)与奥古斯丁间神学
的争论,前者被定为异端,后者被接纳为大公教会信仰。伯氏神学复于四三一年的以弗所
会议被否定。为了防止异端、背道、错解圣经之再起,第五世纪起渐有人编纂大公会议信
经与有名望之教父语录,资作神学、真理辩护之用。万桑就在此时写了有名的《告诫》。
他说,圣经本身已是“足彀,且足彀有余”3 (sufficient, and more than sufficient)
,但为什么还要加上教会传统解释作权威呢?他的“理由乃是因为圣经的深度,不会有普
遍同一的认知。同一经文在不同的人手中有不同的解释,这给人一个印象,就是有多少人
就生出多少不同的意思。例如,同一节圣经,诺洼天(Novatianus)一种解法;撒伯流
(Sabellius)另一种解法;…亚流(Arius)…另一种解法;…亚波里拿留(Apollinarius)…
另一种解法…;伯拉纠…另一种解法;最后涅斯多留(Nestorius)又另一种解法。因为这
许多错误所致的重大错谬,所以解释先知和使徒的著作(笔者按,指旧约和新约)时,应以
教会的准则和大公的意见为依归。”4这样看来万桑的动机、立意甚佳,他因怕圣经太深
,各有各的解释,莫衷一是,且一旦错解便生出异端,分裂教会,所以须求助于传统。他
引圣经的话-‘你先祖所立的地界,你不可挪移’(箴二二28)。‘拆墙垣的,必为蛇所咬
。’(传十8下)劝戒人要固守传统5。他说护嶋真理、信仰有双重堡垒,一是藉神圣律法(
即圣经)的权威,另一是藉大公教会的传统6。关于传统,他题出三大原则以试验真理的真
伪。这三大原则7乃是:第一,普世性(Universality),只承认普世教会所宣讲的信仰是
真实的。第二,遵古性(Antiquity),一点不偏离我们圣先辈和教父们所共同表白的信仰
。第三,赞同性(Consent),接受已往全部或大部分主教和教师的定义和意见。
据此看来,真理的准则就是“到处”为人所信,“一直”为人所信,并“众人”都信者。
他说,若有异端或新奇教训兴起,为辨明真伪,防微杜渐,首要诉诸已往大公会议及所制
定的信经8。若无法以大公会议或信经定夺,则诉诸代表性教父的见解,特别是属于不同
时代、不同地点,却仍坚守大公教会信仰和圣徒相通者9。也就是说,不是每一位都有同
等的分量,神甫高于平信徒;主教高于神甫;众主教所举行的大公会议又高于个别的主教
10。
“传统”(paradosi s, tradere)原意为交付或传递,引申为所交付或传递的一种信仰内
容或教义。这辞在二、三世纪时原指主耶稣或使徒们所交付给教会口传的教训或教义,不
同于后来书写下来的圣经。这字的动词用于使徒保罗当日所‘传与’哥林多教会的信仰内
容(林前十五3);也用于使徒彼得指摘假先知背了所‘传’给他们的圣命(彼后二21);又
用于使徒犹大所说圣徒当为从前一次‘交付’的真道竭力争辩(犹3)。二、三世纪使徒教
父爱任纽(Irenaens)、特土良(Tertulliam)等常诉诸这种教会中传递下来的传统,以对抗
智慧派异端的曲解圣经、破坏教会。这传统,亚他那修(Athanasius)定义为“真实原本的
传统,大公教会的教训和信仰,主所赐、使徒所宣扬和教父所护守的。”11可见,万桑所
说的传统与这里所说的传统有别。万桑所说的诉诸传统,即诉诸大公会议、信经及代表性
教父的见解;而二、三世纪所说的传统却是主耶稣、使徒们所交付、传递最原始的教训和
教义。后来传统一辞更渐演变为一个信仰群体中长久为人持守、代代相传、习以为常、不
能更变的信仰、礼仪或实行。
万桑在他的书里抨击说,像奥古斯丁这样有名的神学家,没有认真跟随“遵古性的决议”
。他也抨击俄利根(Origen),虽然那么博学属灵,却陷入错谬并且败坏了古老的信仰。万
桑的论点被东罗马皇帝犹斯提念(Justinian, 483~565)在五五三年所召开的康士坦丁堡第
二次会议(Council of ConstantinopleⅡ)所认定。俄利根及其一些教义(如灵魂先存说)
同被定为异端,因未像圣先辈跟随圣经的默示12。十六世纪宗教改革后,万桑的这种教义
准则渐被采用成为定夺教义的原则。
但这样的论点正确否?放诸四海皆准么?俟之百世而不惑么?智慧人都要说,不!特别我
们回顾二千年来的教会历史,我们更要发现其偏颇、危险性。许多人奉万桑的话为圭臬,
以为到处、一直并为众人所信者,便是真理。殊不知真理的准则、尺度,并不能以此为依
归。真正的依归,乃是圣经-神的话。
注10. Pelikan, Catholic Traditions, p.338
注11. Ad Serap.1,28
其偏颇与危险性
其偏颇
万桑说真理的辨明须诉诸大公会议、信经,其次诉诸代表性教父的见解。但回顾教会历史
,我们知道第四、五世纪的大公会议,都是针对某项真理的争辩而起的,而信经也只是该
项真理的撮要、浓缩或简要说明,并不包含全本圣经所有的真理。只有圣经才包含全备的
真理。而诉诸教父所说、所见、所经、所历亦残缺不全。因为基督是长、阔、高、深,无
限无量的一位,祂有追测不尽的丰富(弗三18),需要一个有宇宙度量的身体来彰显祂(弗
一23,三19)。所以无论人多么属灵,都受时空诸多的限制。基督的丰富无法藉著一人或少
数人得着完满的彰显,祂需要全身体、每一个肢体一同,才能领略祂的长、阔、高、深(
弗三18)。这样看来,大公会议、信经、教父语录都有不足,都有短缺,无法取代全本圣
经的完备性。
为了维持教会的合一,万桑所发的言论的确用心良苦。但真正的“遵古性”应回溯到教会
刚起之时;真正纯正的“大公”乃是“那时候”的大公;“到处”、“一直”也当以那时
为标准, 而这一切都早已载明在圣经中。随时代递迁而产生变了质的“古”就不是真“
古”;搀了酵的“到处”,也不是正确的“到处”;偏了正路的“一直”就不应让牠继续
“一直”下去。
其危险性
众人所信者未必是真理
“到处、一直并为众人所信者”,即成真理。似乎言之有理,但查证历史,我们发现许多
时候真理并不在多数人中间,反而在少数人中间。因为人容易趋就轻省便利的路,而舍弃
严谨受限的路(太七13~14)。挪亚信入神的话,传义道、造方舟,拯救了一家八口的性命
,其他同一代好讥诮、不相信的人不知凡几,洪水一来他们都被冲走丧命,没有留下一个
(创六~七,彼前三20,彼后二5,三3~6)。迦勒和约书亚面对另外十个同去探迦南地的探子和
暴动的以色列民时,他们诉求神的应许,不看环境,信入神的话而大有信心。后者诉求眼
见的事实,看自己如同蚱蜢,如同别人的食物。结果证实真理是在迦勒和约书亚这两个少
数的人身上。那一代二十岁以上的人,在旷野飘流了四十年后,只有他们二人进入美地,
其余全数都倒毙在旷野(民十三25,十四11,26~38)。其他如以利亚、米该雅、耶利米等面
对假先知也都是如此(参王上十八,二二,代下十八,耶十四13~15,二1~6,二三33~34,二六
8~15,二八10~17,二九8~9,24~32,三八1~6)。到了新约,主耶稣面对犹太人,使徒们面对
犹太宗教、希腊哲学、罗马政治,不也都是如此么?
错误一旦定型势必遗祸千年
万桑说真理的定夺、圣经的解释须求助于传统,以免错误。但万一传统有误、有缺,甚或
错解了圣经,却被接受为真理,将很难被更正,也少有人敢更正,只好一错再错,遗祸千
年。
神对人进一步的启示受阻
圣经虽已写成,但神的话向人的开启是随时代往前而进步的。若根据传统定规真理、教义
,则随时间的递进,神对人进一步的启示将受拦阻,人对神的话不太敢进一步探求,深入
了解。教会历史上因为怕错解圣经引发异端,罗马天主教竟禁锢圣经,只准圣品阶级研读
,只准教会解释圣经。当时的人不敢,也没有自由读经、释经,圣经变成一本“天书”、
“祕笈”,只待“属灵人”遵古释之。今天有些基督徒团体在原则上仍是如此。(当然释
经须有管治原则,否则会生出许多错谬、异端。)
建立并巩固阶级制度
禁锢圣经,无形中建立并巩固了教会中的阶级制度,将信徒分为圣品阶级或神职人员和平
信徒。圣品阶级成了有权尊贵的少数,平信徒成了顺从听话的多数。
圣经失去灵意、生命、活泼性
圣经被忽视,信经、信条、教父语录被高举。信仰内容像法律条文一样,失去灵意、生命
、活泼性。信徒成了被动、呆板、形式、僵化、毫无生气的一班人。圣灵失去在人里面活
的引导(徒十六6~7,罗八14)、说话(可十三11,约十四26,十六12~14)、照明、启示(弗一
17~18)的功用和地位。
教会历史中的错谬
教会的堕落、偏差是因为离弃了使徒的教训(提后一15),从神新约的经纶中岔出去(提前
一3~4)。一旦如此,就不像当初教会在地上刚出现时,信徒们都坚定持续在使徒的教训和
交通里(徒二42),结果就生出许多错谬和偏离正道的情形(提后四4)。这种情形在使徒保
罗还未离世时已经进来(提后一15,参徒二十29~30);彼得在他的书信里也已题及假教师、
不法之人的错谬(彼后二1,三17);约翰更说假先知、敌基督那时已在世上了(约壹四1,3)
。主在启示录更是警告我们,要认识并防备各种异端错谬潜进教会中(启二
6,14~15,20,24)。许多错谬早在第一世纪已进到教会中,而其他陆续进来的错谬,在刚进
来时都是新奇的,一时人难接受。但日子一久,就积非成是,积重难返,后来竟成了“真
理”。使教会这本来无酵纯洁的细面搀了酵,全团都发起来。若以万桑的话为真理的准则
,岂不是很危险么?因为很多偏差刚开始都只是毫厘之差,后来才逐渐离题,而失之千里
!然而一旦成了定型的“真理”,就很难恢复原貌了(太十三33,启二20,十七1,3~4)!我
们要知道,现在不是第一、二世纪,而是二十世纪。两千年来教会不仅累积了丰厚的属灵
产业,这是可喜的;但也累积许多错谬,这是我们所要恨恶、所要离弃的。兹列举萦萦大
端之错谬、偏差者,并与圣经中之真理对比,以示其偏差。
阶级制度
主在最后一次上耶路撒冷准备去受死的途中,门徒们彼此争论谁要为大。主就叫过他们来
,对他们说:‘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也有大臣操权管辖他们。但你们中
间不是这样;反倒你们中间无论谁想要为大,就必作你们的仆役;你们中间无论谁想要为
首,就必作你们的奴仆。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
作多人的赎价。’(太二十25~28)祂又清楚地嘱咐他们说,‘但你们不要受拉比的称呼,
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你们都是弟兄;也不要称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
们的父,就是那天上的;也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
你们中间谁为大,谁就要作你们的仆役。’(太二三8~11)所以在教会中我们没有别的称呼
,只彼此称呼“弟兄”。我们的关系是生命的关系,这是何等的甜美!彼此称呼“弟兄”
在新约圣经中到处可见,这是我们该有的称呼。今天在教会中我们还有别的称呼就不对了
。我们只有一位父,就是天父;只有一位师尊(拉比、夫子、老师),就是基督。主甚至在
最后的晚上,起身离席,脱去外衣,以手巾束腰,洗门徒们的脚,又用手巾擦干,然后,
对他们说,‘你们称呼我夫子,称呼我主,你们说的不错,我本来就是。我是主,是夫子
,尚且洗你们的脚,你们也当彼此洗脚。我给你们作了榜样,叫你们照着我向你们所作的
去作。’(约十三13~15)这是教会中应有的情形-以谦卑束腰、彼此顺服(彼前五5)、彼此
服事(彼前四10)、彼此相爱(约十三34~35)。
但主豫知教会中将有阶级制度的产生,将信徒分为圣品和平信徒两大阶级,就事先题出警
告。启示录二章,在写给以弗所教会的书信中祂说,‘然而你有这件事,就是你恨恶尼哥
拉党的行为,这也是我所恨恶的。’(二6)在写给别迦摩教会的书信中又说,‘你那里也
有人照样持守尼哥拉党的教训。所以你要悔改;不然,我就快临到你那里,用我口中的剑
攻击他们。’(启二15~16)尼哥拉党(Nicolaitans, Nikolaiths)原文是由两个字组成,即
nike(nikh),征服、胜过、凌驾之意,和laos(laos),平民、俗民、众人之意。合起来的
意思就是征服、胜过俗民,凌驾众人之上的一班人。 教会竟然会有一班人在“平常”信
徒之上,成了“圣品阶级”!这就是后来天主教、东正教和更正教各大公会中的阶级制度
。刚开始只是尼哥拉党的‘行为’(启二6),后来竟成了‘教训’13。这是主所恨恶的。
主后九五年左右,哥林多教会传出罢免长老的事14,消息传来,在罗马的革利免
(Clement of Rome,约30~100)代表罗马的教会写信给哥林多的教会,为恢复其教会中的
和平、秩序,并挽回其名声15。在信中他题到:
“大祭司有他适当的服事,祭司各有指定的地位,利未人也有固定的任务,平信徒受平信
徒法则的约束。”16
“弟兄们,你们各人在正确的次序里,将感谢给神,维持好的良心,不越过各人职事任命
的限度,而要行得庄重。”17
这是基督徒文献中首次出现“平信徒”(layman)的地方。这里已经隐含把教会中的信徒分
为几个不同的阶级,如同旧约中的大祭司、祭司、利未人、以色列民。
接着伊格那丢(Ignatius, 约107年殉道) 在殉道前写了七封书信。在致推拉里人
(Trallians)的信中他说:“千万要防备这些人(笔者按,指幻影说Docetism),这是你们
作得到的,只要你们不自高自傲,不背弃耶稣基督和监督并众使徒的诫命。在圣所里的人
是清洁的,但在圣所之外的人是不洁的,意即,无论何人,若无监督(单数)和长老(单数
) 和执事(复数)而作任何事,他就无清洁的良心。”18
注13. 同注11, C1,1.
注14. Clement, The First Epistle of Clement to the Corinthians, C3,3;
C44,4-6; C47, 6
注15. 同注14, C47,7
注16. 同注14, C40,5
注17. 同注14, C41,1
注18. Ignatius, The Letters of Ignatius, To the Trallians,C7
这里他不仅将信徒分为“在圣所里的”和“在圣所外的”,也把教会中的职分分为监督、
长老和众执事。他更在《致士每拿人书》中说,“要避免分裂,因为这是诸恶的起源,你
们都当顺从监督(单数,下同),如同耶稣基督顺从父;你们也要顺从长老(单数),如同顺
从众使徒;尊敬执事(复数),如同尊敬神的命令。无论何人不得监督许可,不可作有关教
会的事。由监督或他所委派的人主持的祝谢餐(笔者按,即主的晚餐或擘饼聚会),才视为
有效。凡监督出现之处,会众也要在,正如耶稣基督所在,即大公教会(catholic
church)所在。没有监督,不允许施浸或举行爱筵。监督所赞同的,就是神所喜悦的,这
样凡你们所作的一切都必妥当有效。”19
这是基督徒文献中首次出现“大公教会”(catholic church)的地方。但这里所说的“大
公”是指“普世”(universal)说的,不是后来专用于罗马天主教(Roman Catholic
Church)的大公。
由上下文我们可知伊氏在维护教会的合一上不遗余力,大声疾呼。但是他却把监督高举在
长老之上,教会成了监督的教会,而一个监督之下有长老和众执事。教会治理的主权变成
监督一人20。但我们若读在伊氏之前的著作,我们看见革利免致哥林多人的书只题“众长
老和众执事”21;另一处说“要服从众长老”22;《十二使徒遗训》(Didache)则只题到
“众监督和众执事”23。这些都和伊氏所说的不同。这就逼着我们非回到圣经找答案不可
了。从圣经中我们可以找出以下四点:
长老与监督并非两种不同的人
行传二十章记载,‘保罗从米利都打发人往以弗所去,请召会的长老(复数)来’(17),给
了他们许多劝勉的话,对他们说,‘圣灵立你们作全群的监督(复数)…’(28)。可见长老
就是监督。提多书里,保罗说他从前吩咐提多‘在各城设立长老’(一5),接着说‘监督
是神的管家…’(一7),可见长老就是监督。
监督和长老的意义不同
保罗写给腓立比教会的书信说,‘所有在腓立比,在基督耶稣里众圣徒,同诸位监督和诸
位执事’。这里不是说,众圣徒“与”诸位监督和诸位执事,乃是说“同”诸位监督和诸
位执事。这是很有意义的,指明在腓立比教会中,圣徒、监督和执事不是三班人。教会只
有一班人,包括所有的圣徒(监督、执事也在内),他们乃是教会的组成分子。
监督和长老虽指同一人,但属灵的涵义不同。监督(overseer)顾名思义重在治理,观看群
羊施以餧养牧养之责;长老则是指生命上老练、成熟者。这些都不是地位上的称谓,乃是
生命和功用上的职分。生命上老练成熟的圣徒才能作监督牧养神的群羊,并且不是作主辖
管他们,乃是作群羊的榜样(彼前五3)。
教会中没有阶级制度
长老(或监督)、执事是职分上的名称,因长老须善于教导、监督善于治理,执事勤于服事
,但他们仍是众圣徒的一部分。保罗写给腓立比教会的书信说,‘所有在腓立比,在基督
耶稣里的圣徒,同(with,原文sun)诸位监督和(and,原文kai)诸位执事’(腓一1)。这里不
是说,众圣徒“与”(and, kai)诸位监督和诸位执事,乃是说“同”(with, sun)诸位监
督和诸位执事。这是很有意义的,指明在腓立比教会中,圣徒、监督和执事不是三班人。
教会只有一班人,包括所有的圣徒(监督、执事也在内),他们乃是教会的组成分子。这也
指明在任何地方,只该有一个教会,有一班人,包括当地所有的圣徒24。这是圣经所定规
的,也是最美的事。
一个地方教会的监督(或长老)是多数的
这是配搭的原则,也是见证的原则。圣经中我们找不到只有一个监督(或长老)治理一个地
方教会的例子,反而监督的数目都是多数的(徒十一30,十四23,十五2,4,6,22,二十17,28,
二一18,腓一1,提前五17,多一5,雅五14,彼前五1)。
因着教会偏离使徒的教训或错解圣经,带进偏差的实行,加上有心人士的推波助澜,阶级
制度在教会中逐渐成形,且越过越巩固。由于监督职权的扩充,逐渐的由一位监督治理一
个地方教会,变成一个监督治理几个地方教会,废去其他地方的监督,而在监督之下各教
会有长老、执事。后来连长老中间也产生“首席长老”(archpriest),又生出“首席执事
”(archdeacon)。尼西亚大会之后,又有“省主教”(Metropolitan)的产生,成为各省各
城众主教之冠。然后在“省主教”之上又设“宗主教”(Patriarch,或称“主教长”)。这
样像金字塔一样一层一层的叠上去,最上面的真的快要顶天了。到了四五一年迦克墩大会
时,大公教会内共有五个宗主教,即罗马、亚历山太、安提阿、康士坦丁堡和耶路撒冷。
后来五、六世纪时,亚历山太、安提阿、耶路撒冷三处的宗主教势力逐渐式微,只剩下罗
马和康士坦丁堡两个宗主教彼此争头。到了利奥一世(Leo I, 400~461,于440年起作教皇)
时,他声称找到罗马宗主教有最高教权的根据,就是马太十六章十八至十九节,路加二十
二章三十一至三十二节,约翰二十一章十五至十七节。他之后的主教再接再厉,终于在五
九○年时,贵格利一世(Gregory I, 540~604,于590年起作教皇)坐上西方教会教皇(Pope
,或教宗)的座位。
教宗的名称,拉丁文作pappa,即“爸爸”、“父亲”之意。第二世纪起就用于西方,以
尊称各处“主教”(监督)。但到了第九世纪,已成为罗马天主教专有,甚至有人擅自称为
“教宗”而受谴责。十一世纪的一次罗马会议,更正式宣布“教宗”一辞只能用于罗马主
教,其他主教禁用。就是康士坦丁堡主教以“普世主教”自命,罗马教宗都因此大发雷霆
,说他僭越,乃敌基督的先锋。他甚至上书皇帝要求惩治。称各地“主教”为“父”已是
大错,更何况现在这“父亲”的尊称只是一人独享!主耶稣在马太二十三章九节‘也不要
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的话,虽然响彻天边,
但言者谆谆,听者藐藐,并未被遵行。今天人称天父为父(太六9)的不多,称地上这人为
父的却是多多。这是明显的背道。
注24. 李常受, 新约圣经恢复本, 1995, 第七版, 腓立比一章一节注2
罗马天主教产生明显的阶级制度,圣品阶级中也是从最低阶一直往上爬,达到顶峰就是教
皇一人。希腊东正教(Eastern Orthodox Church)神职人员的名称不同,但原则一样。十
六世纪主作恢复的工作,但从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慈运理(Ulrich
Zwingli, 1484~ 1561)和加尔文(John Calvin, 1509~1566)改教所衍生出来的国家教会,
及后来从国家教会走出来的更正教各大公会,或甚至自由团体都有其阶级制度。圣品阶级
和平信徒的区分普遍存在,差别只是程度而已。这种圣品阶级和平信徒的区分,抹杀了基
督身体所有肢体同尽功用的机会,使基督的身体成了一个大部分瘫痪的身体。
回到圣经,我们看见,每一个得救的信徒都是祭司,都可以,也应该事奉神(彼前二5,9,
路一74~75,启一6,五10,二十6,二二3)。每一肢体都有恩赐、功用,也应按著神所分给个
人的信心度量,合式的尽功用(罗十二3~6上)。肢体彼此互需、互助、互护、互爱(林前十
二14~27),身体因此渐长,在爱中把自己建造起来(弗四16,西二19)。
今天天主教、东正教、基督教各大公会的阶级制度已成牢不可破,行之多年,众人习以为
常。若以万桑的话来说,这乃是真理,但我们一旦与圣经相核对,就看出其偏差和错谬来
。主乐意称我们为‘弟兄’,并不以为耻(约二十17,罗八29,来二11~12),我们岂不当彼
此以称呼‘弟兄’为荣,为高尚呢?亚拿尼亚曾给使徒保罗按手施浸,也是称他为弟兄(
徒九17,二二13),这有什么不好呢?我们理当效法当初信徒们所行的。当然在教会中是有
职分的,而且恩赐、功用也有大小的不同。但教会中却不应存有阶级、地位。主所乐于看
见的是“非拉铁非”(原意弟兄相爱,启三7,约十三34~35,十五12,17,罗十二10,彼前一22,
约壹三11,14,18,23,四7)的光景在教会中出现。这是主最喜悦的,主也因此得最大的荣耀

教皇权威与教皇无误论
我们知道‘神在召会中所设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申言者;第三是教师…。’我们看
见有这些职分的讲究,但这些职分的目的是为‘成全圣徒,目的是为著职事的工作,为著
建造基督的身体。’主设立使徒的目的绝对不是为著操权,坐上宝座,管辖信徒,如同外
邦君王所作的一样。使徒传福音、建立教会、教导真理、牧养教会,凡事作信徒的榜样;
先知说出神的启示;教师则讲明、教导真理。
教皇利奥九世(Leo Ⅸ,1002~1054,于1048年起作教皇)在一○五三年,与康士坦丁堡元老
议论后,签署了一封公函,肯定教皇的权威。到了教皇贵格利九世 (Gregory Ⅸ,约
1170~1241,于1227年起作教皇)任内,所有的主教都需要宣誓,轜勋衧荂A就好像属臣ﴊ忠宗主一样。教皇又得接受三重皇冠的加冕,这冠冕本是波斯统治者所戴的。加冕的时候
,主礼的枢机主教宣告说,“接受了三个装饰皇冠的冠冕,代表你是众王之父、世界的统
治者、救主耶稣基督的代表(Vicar)。”教皇波尼法八世(Boniface Ⅷ,1234~1303,于1294
年起作教皇)在一二九九年宣布:“所有需要救赎的人都要服从罗马教皇。”25可知教皇
的权柄有多大,叫普世所有的人都得臣服于他。
一八七○年的第一次梵谛冈会议(Vatican Council I, 1869~1870),公布了一项关于教皇
的重要宣告:“为了维护教会的合一,基督在使徒之上设立了彼得,以维护合一。”26又
申明:“…任何人从教廷继承彼得的职位,就是按照基督的制度接受了彼得高居全教会之
上的职位,…罗马教皇拥有高于全世界的地位,教皇是蒙福的彼得,使徒之首的继承者,
是基督真正的代表,全教会的头,所有基督徒的父和师傅。他在蒙福的彼得里,从耶稣基
督我们的主获得全备的权能,得以餧养、管理和治理普世的教会。”27
教皇庇乌九世(Pius Ⅸ, 1792~1878, 于1846年开始作教皇),更于一八七○年七月十八日
第一次梵谛冈会议的会期中,强行宣布教皇无误(Infallibility of the Pope)的新教义
。其内容如下:
“我们(即教皇庇乌九世)忠信遵行从起初基督徒信仰所接受的传统,为了我们神圣救主的
荣耀,为了高举大公信仰,为了基督徒大众(圣大公会议所证实者)的安全,教训并定夺一
种神圣启示的教义:罗马教皇,当他从‘宗座权威’(ex cathedra,笔者按,意即从宝座,
out of throne)发谕(笔者按,即说话),(亦即在实践对基督徒牧养和施教职分时,他在至
高使徒权柄,在大公教会举行定夺关于信仰或道德教义时),藉著在有福的彼得所应允的
帮助里,授与他无误。此乃神圣救赎主所定意祂的教会在定夺信仰和道德的教义上所应备
的。因此,不是经由教会的同意,这些罗马教皇所定夺的是不可再更改的。若有任何人想
要反对(断乎不可)这一切的定规,他要被咒诅。”28
当时,在七月十三日会议时第一次投票后,具投票权者六○一席,其中九一位弃权,八八
位反对,六二位有条件赞同,三六○位赞成。在七月十八日最后一次投票中,反对的主教
大半已离城,结果五三三票对二票通过。后来持异议的主教一一同意遵命。一年之后,连
最后一位也在谕旨上签名29。这是历史上一次尴尬的会议,但却成了天主教基本教义的一
部分。
注25. P. P. Enns,慕迪神学手卌, 福音证主协会,1994,第三版
注26. 同注25
注27. 同注25
注28. Vatican Council I, Session IV, C4
注29. E. Molland, 基督教会概览, 道生出版社, 1988,第四版,页137
就在那一年,有一位德国教会的教会历史教授多令格尔(Dollinger, 1799~ 1890)出版《
教皇和大公会议》(The Pope and the Council, 1869~ 1870)一书,领导一班神学家、神
甫,反对教皇无误的谕令,结果他在一八七一年被革除教籍。次年(一八七二)九月,他和
一些人在科隆(Cologne)成立“旧大公教会”(Old Catholic Church),坚称是大公教会的
合法继承者。他们仍有主教制,反对教皇制、赎罪券、弥撒付款的制度30。
教皇无误论的教义通过后,从此教皇要行使教权就容易许多。一九五○年庇乌十二世
(Pius XII, 1876~1958, 于1939年开始作教皇)宣布马利亚升天(Assumption)的教义,就
是自一八七○年以来从“宗座权威”发谕的第一个例子31。
为此,我们又得回到圣经,看神的话怎么说。我们知道‘神在召会中所设立的,第一是使
徒;第二是申言者;第三是教师…’(林前十二28)。我们看见有这些职分的讲究,但这些
职分的目的是为‘成全圣徒,目的是为著职事的工作,为著建造基督的身体。’(弗四12)
。主设立使徒的目的绝对不是为著操权,坐上宝座,管辖信徒,如同外邦君王所作的一样
。使徒传福音、建立教会、教导真理、牧养教会,凡事作信徒的榜样(徒二十35,林前四
16,十一1,腓三17,帖前一5~6,帖后三7,9)。先知说出神的启示;教师则讲明、教导真理。
他们在教会中尽他们的职分,但主明说在教会中凡要为大的,就必作众人的用人;凡要为
首的,就必作众人的仆人(太二十26~27)。教会中好为首的丢特腓是当受责备的(约胬
9~10)!
其次,天主教根据马太十六章十八至十九节,加上传说认为罗马教会是使徒彼得所建立的
,他是第一位教皇,这种说法并不能采信。主应许说,‘我要把我的召会建造在这磐石上
,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她。’(18) 这里的‘磐石’不仅指基督,也指彼得从父所领受关
于基督的启示。他认识并宣告祂‘是基督,是活神的儿子’(16),教会正是建造在这磐石
-基督和关于基督的启示-上。十九节说,‘我要把诸天之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捆
绑的,必是在诸天之上已经捆绑的;凡你在地上释放的,必是在诸天之上已经释放的。’
藉著彼得,的确开了犹太、外邦信徒进入诸天之国的门(徒二38~42,十34~48)。但‘捆绑
’和‘释放’的权柄并不是单给了使徒彼得,也给了教会的信徒,因为门徒们都领受了主
所吹入的圣灵,同时也得了赦罪的权柄(太十八18,约二十23)。
并且彼得在马太十六章得了这么大的启示和应许之后,仍时常犯错受主责备,例如,他拦
阻主上耶路撒冷受死、受主责备为‘撒但’(太十六21~23);将主耶稣与摩西、以利亚同
列(十七1~5);告诉人主耶稣应纳殿税(十七24~27);就是五旬节圣灵浇灌以后,彼得仍有
他失败、软弱的时候。他未认真执行主升天前的托付,将福音传到外邦人中(徒一8),逼
得主用异象的方式,一连三次,催促他叫他醒悟过来,去向哥尼流一家传福音(徒十
9~20,28,34,44)。他在安提阿行得不合宜,违反新约福音的原则,结果在众人面前受保罗
的责备(加二11~14)。虽然在众使徒中,彼得总是列名首位(太十2,可三16,路六14,徒一
13),但加拉太书保罗题及教会的柱石时,却先题雅各(加二9)。“这指明当时在教会中最
领头的,不是彼得,乃是主的兄弟雅各(加一19)。行传十五章十三至二十一节证实这事。
…加拉太二章十二节和行传二十一章十八节,都以雅各为在耶路撒冷的教会和使徒的代表
。这是有力的证明,彼得并没有一直是教会最领头的人。这也含示,教会中的领头并不是
组织的、永久的,乃是属灵的,并且是依照领头人属灵的情形而更动的。这事有力的驳斥
天主教的断定,认为在教会的行政上,彼得是基督惟一的继承者。”32彼得在他的后书也
承认使徒保罗在属灵的见地、认识上比他高超(彼后三15~16)。他受过保罗的责备,但他
勇于认错,并且乐意推荐保罗。他是谦卑的人,他有受教的灵。听听彼得的话,他对在教
会中同作长老的说:‘劝你们中间作长老的人,务要牧养你们中间神的群羊,按著神监督
他们,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不是为著卑鄙的利益,乃是出于热切;也不是作主
辖管所委托你们的产业,乃是作群羊的榜样。’(彼前五1~3)。这是圣经中所描绘的彼得
,而不是天主教中所高举无误的教皇。
注31. 同注2, pp. 786-787
至于教皇无误论,我们若认识自己是个罪人,我们就要谦卑在主的面前,承认我们是“嘴
唇不洁,心意不洁,都是失败,都是污秽”的人。教皇不过是人,也有常人的软弱、失败
、不洁、野心…。即便圣洁如约伯、以赛亚、但以理、哈巴谷,使徒约翰,当主向他们显
现时,没有不自惭形秽,在光中仆倒的(伯四二5~6,赛六5,但十8~9,16~17,哈三16,启一
17)。这样谁敢说他所说的话是没有错误?那日子将到,我们今日所说所行的一切,都要
被神用火试验过。一切出于天然、肉体、属世的,都要被烧毁尽净,惟有出于神的金、银
、宝石的建造要存到永远(林前三12~15)。面对将来见主,我们不禁恐惧战兢的说:
“我今每日举目细望,审判台前亮光;愿我所有生活、工作,那日都能耐火。”
政教合一
教会在第四世纪之前,面对犹太教的逼迫,希腊罗马哲学、柏拉图哲学、智慧派的冲击,
可谓疲于奔命。而当时的罗马帝国对这新兴的宗教不怀好感,到处打压、逼迫,信仰常是
要出代价,甚至是血的代价。据说彼得、保罗都在罗马殉道33;后来许多有名的教父如伊
格那丢(Ignatius)、坡旅甲(Polycarp)、游斯丁(Justin)等等也都是殉道而死。但“殉道
者的血是教会的种子”34,诚然撒但用尽各种方法逼迫教会,并没有消灭主的见证,反而
叫福音更广传。这受苦的“士每拿教会”满了馨香的见证35,死而复活的基督与她同在,
并赐给她生命的冠冕(启二8~11)。到了康士坦丁(Cons-tantine,280~337)称帝时(306年起
)情势一转,在主后三一三年颁布有名的《米兰上谕》(Edict of Milan),让人民有自由
信仰自己的宗教。教会似乎打赢了这场艰辛的战争,并从各种宗教中脱颖而出,渐成为罗
马帝国内最得势的信仰。岂不知这是撒但另一个攻击教会的战略。主后三一三年的《米兰
上谕》,是西罗马帝国的皇帝康士坦丁,与东罗马帝国(拜占庭王国)皇帝利西纽
(Licinius)的联合上谕。其主要内容如下:
“…基督徒和其他人有权选择他们所喜好的宗教信仰…我们因此宣布,尽管我们先前的谕
令所指示是提供给基督徒的,所有选择该信仰者获准继续,不得阻碍或禁止,也不得有任
何扰乱或干涉。
同时,应知其他人可以自由且不受限制的实行其宗教,这符合境内良好的次序和这段时间
来的平安。各人有自由照其选择敬拜神,而我们不损伤任何宗教及其从者的尊严。
注33. 同注14, C5,6
注34. 特土良(Tertullian)的名言
注35. “士每拿”原意没药, 表征死和死的香气。
注36. H. Bettenson, Documents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3, 2nd ed., pp.15-16
关于基督徒,我们从前规定关于他们分别出来作敬拜的地方,从前谁买的(地方)就归还谁
,不能再索价,这是我们乐见的。教会收作礼物和其他地方先前属于基督徒的,应归还,
拥有者可以申请补偿。
你们当以最殷勤的(方式)为基督徒办成这些规定,速遵行我们的命令,为着实现我们公众
平静安宁的美意…。”36
至于教皇无误论,我们若认识自己是个罪人,我们就要谦卑在主的面前承认我们是“嘴唇
不洁,心意不洁,都是失败,都是污秽” 的人。 教皇不过是人,也有常人的软弱、失败
、不洁、野心…。即便圣洁如约伯、以赛亚、但以理、哈巴谷,使徒约翰,当主向他们显
现时,没有不自惭形秽,在光中仆倒的。这样谁敢说他所说的话是没有错误?
本来这是教会绝佳的机会,可以在平静安宁的生活中广传福音,扩展基督的身体。但自康
氏接受基督教为境内合法宗教之后,他鼓励人受洗入教,甚至赐给礼物,结果涌进许多不
信者,“基督教”成了众人趋之若鹜的时髦宗教。东、西帝国统一后,三三○年康氏迁都
拜占庭(Byzantine),城名改为康士坦丁堡(Constantinople),他努力鼓励市民“信主”
。表面上基督徒从此“安居乐业”;实际上,基督教在安舒的日子中才是最危险的时候。
教会和世界联合起来,变成罗马帝国内最大的国教。按人说,是发达了;但主却不喜悦,
因为教会的见证破坏了。康士坦丁本人一直未受浸成为正式的基督徒,直到三三七年五月
,离世前的一个月才受浸归主。在这期间,“他本人除保留以前所拥有的异教大祭司的无
上权威外,兼揽基督教教会的统治大权,因此政府和教会很快便密切地联系起来。”37到
了皇帝提阿多修一世(Theodosius I, 379~395),甚至颁布基督教为境内惟一宗教,基督
教成了国教38。从此以后,教会与世界、政治扯上关系,一路下来纠缠不清。西罗马帝国
于四七六年亡于北方蛮族,在这之前教会除了受到零星的逼迫外,大致都受到帝国的保护
,皇帝也插手教会中重大事件。帝国亡后,罗马主教摇身一变,成了宗教、政治二职并兼
的教皇。东方的希腊正教亦与国家政治联合,就是东罗马帝国亡于回教后依然如此。皇帝
插手教会中的争端,以维持帝国境内的和平,在四至六世纪间是常见的,兹列之如下:
三一四年,康士坦丁大帝裁定开其良努(Caecilianus)为迦太基合法监督39。
三二一年,康士坦丁大帝下令宽待分裂的“多纳徒派”(Donatists)。
三二五年,康士坦丁大帝召集尼西亚大公会议(Council of Nicaea)并坚持要用同质
(homo-ousios)一辞,申明子与父神格上的关系。
三八一年,提阿多修一世皇帝(Theodosius I)召开康士坦丁堡大公会议(Council of
Constantinople),会中重申肯定尼西亚信经,判定亚流主义为异端,并定亚波里拿留主
义(Apollinarianism)为异端。
四三一年,提阿多修二世皇帝(Theodosius II)召开以弗所大公会议(Council of
Ephesus)。会中定涅斯多留主义(Nestorianism)为异端。
四四九年,提阿多修二世皇帝(Theodosius II)召开以弗所会议。会中使欧迪奇
(Eutyches)获得平反,史称“强盗会议”(Robber Synod)。
四五一年,玛昔安皇帝(Marcian)召开迦克墩大公会议(Council of Chalcedon)。会中定
欧迪奇主义(Eutychism)为异端。
四八二年,哲诺皇帝(Zeno)发出《合一通谕》(Henoticon),推崇尼西亚信经与康士坦丁
堡会议,抨击涅斯多留和欧迪奇,并接纳区利罗(Cyril of Alexandria)的《十二条咒诅
文》40 (12 Anathemas)。
五五三年,犹斯提念皇帝(Justinian)召开第二次康士坦丁堡会议(Council of
Constantinople II),谋求教会中的合一,接纳基督一性派(Monophysitism) 的教义,定
罪涅斯多留主义41。
综上所述,可见政治、宗教混淆不清的情形。教会那作保护、分别的墙已完全不见,世界
、教会打成一片;皇帝干豫教会内争,教会诉求皇帝解决教义争端。主的话说教会将来是
要审判这世界的(林前六2),岂知现在世界已来审判教会,因为‘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
告在不信的人面前’(林前六6)。这是教会的羞耻。
第五世纪时,西罗马帝国亡于蛮族。国中无君,东罗马皇帝又鞭长莫及,罗马的宗主教遂
成为与蛮族斡旋,并感化他们的代表和力量。罗马宗主教的威权遂逐步窜升。耶路撒冷、
安提阿、亚历山太三个宗主教势力在五世纪以后就逐渐衰微,这些地方于七世纪时相继沦
陷于回教,成其势力范围。五九○年贵格利一世(Gregory I)终于登上教皇的宝座,史称
大贵格利(Gregory the Great)。经过历任教皇的努力,教权、政权不断扩张。八世纪兴
起的神圣罗马帝国,历任皇帝都得经罗马教皇批准、加冕,方能为王。其中最有名的就是
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在罗马圣彼得大教堂前跪着,受教皇利奥三世(Leo Ⅲ)加冕的
查理曼(Charlemagne)。后来历史上还有一椿有名的政教权力之争,就是一○七五年教皇
贵格利七世(GregoryⅦ,约1023~1085,于1073年开始作教皇)与德皇亨利四世(Henry Ⅳ,
1050~1106,于1056年开始作教皇)争夺主教任命权。教皇在次年颁布对他的审判文。其内
容如下:
注40. J.C. Ayer, 基督教神学发展史(一)初期教会,中国神学研究院, 1995, 第二版, 页
175
注41. 同注2, p.257
“蒙福的彼得,使徒之首,向我侧耳,听我的祷告,我是您的仆人,自幼受您的养育,甚
至今天仍蒙您拯救得脱恶人之手,那恶人曾因我对您忠心而憎恨我…。基于这信仰(即神
赐捆绑、释放之权),为著教会的尊荣和防嶋,且在全能之神父、子、灵的名里,藉著您
的权能,我从亨利皇帝,即亨利大帝之子,收回德义全国。…我禁止任何人事他为王,…
因他企图减少您教会的尊荣,他也将失去拥有的尊荣。…我代表您以咒诅捆绑他。我信靠
您来捆绑他,让众人知道您是彼得…。”42这里教皇竟然向彼得祷告,而不是向主祷告。
代表彼得的教皇权位,竟然高于主耶稣。
后来,德皇亨利真的被迫屈服下来,在严冬越过阿尔卑斯山,在教皇所住的卡诺莎城堡
(the Castle of Canossa)外,身着单薄衣服,赤足站在雪地中叩门求赦,直到第三天才
获引见。他在教皇脚前下跪,亲吻其脚,恳求赦罪。教皇接受并赦免他,恢复他的教籍。
真的,世上政权完全屈服在教皇教权之下。之后教皇大言不惭的颁布训言说:“在世上只
有一个名字,就是教皇的大名。众王都当亲吻他的脚。只有他有权任命或替换主教并解散
会议。没有人可以定他的罪,他从未犯错,就是将来他也不会有错。他可以废除君王,也
可以解除臣民忠于王的誓言。”43
只是事情未完,这位受到奇耻大辱的皇帝回去之后,不数年,就重新振作,打败敌对势力
,攻回罗马,报了一箭之仇。结果贵格利七世落荒而逃,死于途中。
教皇依诺森三世(Innocent Ⅲ,1160~1216,于1198年起作教皇)更在一二○九年发动一次
十字军出征,为的是消灭亚尔比根派(Albigenses)和瓦勒度派(Waldenesians)的“异端”
信徒。结果大肆蹂躝法国南部的地方达二十年之久44。
另外,在天主教里兴起许多有名的修道院,如本笃会(Benedictines),克吕尼(Cluny)修
院、熙笃会(Cister-cians)、方济会(Franciscans)、道明会(Dominicans)、耶稣会
(Jesuits)等等,都直接或间接地为罗马教皇扩张了教权。道明会于一二一○年所成立的
宗教裁判所(Inquisi-tion,又名异端裁判所)和誓死轜勋衧茠沪C稣会(成立于一五三四
年),更成了教皇手中对付异己铲除教敌的利器。虽然教皇权柄曾因“宗教改革”衰微过
,但今天以一弹丸之地的梵谛冈,却与许多国家互派使节,并拥有全世界最众多的教徒。
教皇的话仍是一言九鼎,牵动世局。这种政教合一的情形在罗马天主教里仍是牢不可破的

一五一七年的改教带来重大的恢复,但可惜大多仍行政教合一,并未脱尽罗马天主教的遗
毒,成了“半路凉亭”的恢复,不是“一路到底”的恢复。
路德的改教给我们带来圣经公开、因信称义,是教会历史中的大作为。但因他依附德国诸
侯的帮助和保护,又取法罗马天主教的体系、教区制度,仍主张政教合一,以政治力量对
付异己。因着手段过于猛烈,伊拉斯谟斯(Erasmos)曾劝阻,施道比次(Staupitz)亦不同
意其作法而分道扬镳45。那时“好些人只好留在罗马天主教会内,…心中起初燃起的希望
,又告熄灭;这些弟兄们发现自己处身在基督教内两种体系的夹缝间,两面受敌,因为这
两个体系都是主张用武力使人在良心上就范。”46可悲,路德一怒而震天上,揭起改教的
大纛,其结果竟只是德国国教而已。当时,许多清心爱主跟随史文克斐(Kaspar Von
Schwenckfeld,1489~1561)的人,就曾多受路德会的迫害,到处流浪47。
慈运理紧跟着在瑞士的苏黎世(Zurich)进行改革,也依附政治势力。他在苏黎世成功的建
立政教合一体制,市议会成了遂行其宗教理念的工具。当时主张“信而受浸”,反对婴孩
洗礼的“重洗派”(Anabaptist)大遭逼迫,许多人因坚守信仰而殉道。
紧接着是加尔文在日内瓦(Geneva)进行改革,仍行政教合一,最高权力机构的市议会,也
成了加尔文后来遂行各种制度的凭借。当时与加尔文神学论点不同的瑟维都(Servetus)一
五五三年被公开烧死,成了加尔文一生事奉的污点。
注45. 同注36, pp.129-131
注46. 同注36, p.132
其他欧洲各国所产生的国教,在制度上都行政教合一。若以万桑的话为标准,则政教合一
应是“真理”,因为这是到处、一直并为众人所信的。但若对照圣经,我们就要看见这是
偏差错谬的。
这样,教会与世界、政治、政权的关系到底应当如何呢?圣经仍是我们找答案的地方,从
其中我们找到以下原则:
主的国不属于世界
当主面对彼拉多的质问时,祂回答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
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是来自这里的。’(约十八36)主已
把我们从世界中拣选出来,我们就当与世界有别(约十五19)。虽然今天我们仍在世界中活
著,但我们不属这世界,正如主不属这世界一样(约十七14~16)。十字架已把我们一次而
永远的与世界分开了(加六14)。
政治的归政治,教会的归教会
主说,‘把该撒的物归给该撒,把神的物归给神。’ (太二二21)所以政治的归政治,教
会的归教会,这是原则。
不以武力抵挡政权或进行社会改革
主禁止门徒以武力抵挡政权,祂和门徒也未曾进行社会改革。主在客西马尼园被捉时,彼
得动刀将大祭司仆人的耳朵削掉,主并未称许他,反而对他说,‘把你的刀收回原处;因
为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太二六52)这是原则。
当初,主行神蹟,以五饼二鱼餧饱五千人,犹太人要强逼祂为王,祂就独自退到山上去祷
告(约六15,太十四23)。祂骑着驴荣耀的进入耶路撒冷,甚至连希利尼人都来求见,人看
这是最光辉灿烂的时刻,但祂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
,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约十二23~24)祂没有起来打破当时的
奴隶制度,没有作社会改革,也没有救犹太人脱离罗马政权,因为祂复兴以色列国的时候
未到(徒一6~7)。
彼得、约翰、保罗等使徒们起来,也未作社会改革的工作,或要打倒任何制度。反而面对
当时最不合理的奴隶制度时,他们要作奴仆或主人的信徒守住身分,在主里彼此顺服(林
前七20~22,弗六5~9,西三22~四1,提前六1,多二9~10)。在新人里这个问题已得解决,因为
在新人里没有为奴的、自主的分别。使徒们也明训信徒,在世要顺服执政的、掌权的,也
要为主的缘故,顺从人的一切制度(罗十三1~7,多三1,彼前二13~14)。
教会既不应与世界联合,又不牵连政治,那么教会在地上该作什么呢?简单的说有以下四
点:
一、传扬福音(太二八19,可十六15,20,路二四47,徒五42,八4)。
二、见证救主(徒一8,二32,三15,五32,十39,41,十三31,二二15)。
三、建造基督的身体(太十六18,弗四12,16)。
四、等候主来(太二四27,42,44,路二一36,提后四8,多二13,彼后一16,约壹三2,启二二
7,12,20)。
所有今天地上的不合理、不公平、不义、不法、兪屈、受苦、…主来的时候都要一次解决
,一次算清。今天不是我们注意这个的时候,今天是教会,妆饰自己,豫备迎接新郎回来
的时候!(弗五26~27,约三29,启十九7,二一2)
敬拜马利亚
对马利亚的敬拜由来已久,广被罗马天主教、希腊东正教所接受,而且关于马利亚的一切
看法-“神之母”(Mother of God)、“无原罪受胎”(Immaculate Conception)、“永远
童贞”(Ever Virgin)、“死后肉体升天”(Assumption)、“中保”(Mediator)等等,都
被正式列为天主教的教义。这些教义之所以产生,主要是从“神之母”衍生而来的,少部
分教义是由圣经本身推论或错解而来。“神之母”是圣经中没有的,而经此推论衍生出来
的教义都是人为加进的东西,也本来就是圣经中所没有的。
神之母
“神之母”原文是Theotokos(qeotokos),应译为“生神的”(God bearing)。这辞约在三
二○年首用48。原来这辞开始用于对马利亚的崇敬,她是“生神的”。第五世纪这辞被引
到基督身位的辩论上,而在四三一年以弗所大会(Council of Ephesus)中被定为正统,复
于451年迦克墩大会(Council of Chalcedon)中被重申。这辞一旦被定规为正统,反从重
在“基督”的身位上转到高举“马利亚”的身分上。马利亚被神格化,成了祷告、敬拜的
对象,成了罪人的中保…,一路下来,所有加在马利亚身上的,就成了千古不变的“真理
”了。
注48. W. A. Elwell, Evangelical Dictionary of Theology, p.186
注49. J. N. D. Kelly, Early Christian Doctrines, Harper Collins,1978, Rev.
ed., p.491
就一面说,马利亚的确是‘蒙大恩的女子’(路一28)。因着她的简单、顺服,圣灵得以成
孕在她腹中,生出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来(太一20~21,路一35,38)。她的魂尊主为大,灵以
神她的救主为乐(路一46~47),实在是我们的好榜样。因她完全的顺服,救主得以顺利降
生,好来完成救赎大工,所以万代也要称这顺服的马利亚为有福(路一48)。但对马利亚的
“敬重”,若转为对她的“敬拜”,这是神所不许的。
除神以外,我们不能敬拜任何受造之物,圣经亦禁止(出二十3~5,太四9~10,启十四7)。圣
经记载使徒两次拒绝人的敬拜(徒十25~26,十四11~15,18),天使拒绝人的敬拜(启十九10,
二二8~9)。圣经从未题及敬拜马利亚,却是多次记载主耶稣受敬拜,因祂是神(太二11,八
2,九18,十五25,二十20,路五8,十七15~16,约九38,腓二10~11,启五8,13~14)。
万桑所说真正的遵古性应是回到最初,那就是回到圣经。关于马利亚“在头四个世纪,几
乎找不到(不是完全没有)证据显示有人向她祷告,或祈求她的保护与帮助。”49这种少见
却已出现的敬拜异端,为当时的教父所斥责。以比凡尼(Epiphanius,约315~403)在三七○
年写道,有一教派名为柯里瑞底派(Collyridians,智慧派的一支),其敬拜与马利亚相连
。他和其他正统的作者一样痛斥这异端。他说尽管马利亚是美丽、圣洁,配受大尊荣,但
敬拜只能限于全能的神自己50。万桑不但没有遵守此原初之教训,反而大加支持“神之母
”一辞之使用。51
到了四二八年任康士坦丁堡大主教的涅斯多留(Nestorius),他反对人滥用“生神的”
(Theotokos)称呼马利亚,把她当女神,成了“神之母”。他题议加上“生人的”(人之
母, Man-bearing, anqrwpotokos)作平衡,或最好用“生基督的”(基督之母,
Christ-bearing, Cristo-tokos)较为安全。可见当时已显出将马利亚当女神敬拜的证据
,这是他所反对的。当然涅氏在神学的论点上有他偏差过当之处,结果引发一场激烈的神
学争论,但就著使用“神之母”导致马利亚被高举、神格化的错误倾向,他的坚持是对的
。这场神学激辩后,他的对手,亚历山太的区利罗竟向他下了一封《十二条咒诅文》的信
,要他接受马利亚是神之母。
说马利亚所生的“那位”是神一点不错(赛九6,路一35),但说生神的“那位”是马利亚,
就变成高举马利亚,将她神格化了。“神之母”在基督论里的争论不是本文的重点,但由
此推出对马利亚的高举、敬拜却不是真理。
圣经中马利亚被称作‘主的母’(路一43)、‘耶稣的母亲’(太十二46,十三55,约二3,徒
一14),主耶稣有时称她为‘妇人’(笔者按:这是犹太人对女人的尊称,无藐视之意,约二
4,十九26),但从来没有一个称呼是“神的母亲”。在神的事工上,主耶稣弃绝所有肉体
、天然的关系,这是显而易见的(太十二46~50,路十一27~28,约二4),但祂在人子的一面
仍顾亲情。所以当祂在十架上受死时,祂将肉身的母亲交托给祂所爱的门徒约翰,代为照
顾奉养(约十九26~27)。马利亚的确在肉身、亲情上与主耶稣有密切的关系,但与祂的神
格却毫无关连。人不能因为她与主耶稣肉身、亲情上有密切的关系,也把主耶稣神格的独
有性牵扯进来。就著主耶稣人性的一面,马利亚是人之母;但就著主耶稣神格的一面,马
利亚不是神之母。在人性的一面,主耶稣应尽孝、顾念亲情;在神格的一面,祂却以父神
为念,弃绝所有天然、肉体、亲情。这两面的真理,我们都当持守。
从“神之母”引出马利亚无原罪受胎、永远童贞、升天和救赎中保,述之如下。
无原罪受胎
这教义说马利亚既是“生神的”,圣灵成孕其腹之时她即无罪,且终身无罪的玷污,圣洁
无疵。甚至说她是无“原罪”(original sin)的,这是因她特别蒙神恩典荫护得以如此。
中世纪以来这种说法广受争论,一八五四年教皇庇乌九世(Pius Ⅸ,1792~1878,于1846年
起作教皇)广征众主教意见,终于在十二月八日颁为教义。其重点如下:
“…充满恩宠的童贞女马利亚,其始胎无染原罪,是由于全能之神的单独恩宠与特许。为
了基督耶稣全人类救主的功德,得以无染原罪,这教义是神所启示的。”
但根据假设马利亚是“神之母”而有的人的推论,无圣经根据,不足采信。反而以下经文
要驳斥这种无原罪,一生无罪的说法:
‘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五一5)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三10)
‘众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
‘这就如罪是藉著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藉著罪来的,于是死就遍及众人,因为众人都犯
了罪。’(罗五12)
‘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加三22)
马利亚‘以神我的救主为乐’(路一47),她承认自己是罪人,需要神所豫备的救恩。这样
,怎能说马利亚是无罪的,又终身未犯罪呢?当然我们信马利亚比我们众人更属灵,更活
在神面前,将来也要得大赏赐,但圣经却没有告诉我们她是无罪的。
圣经中给我们看见,只有一位是无罪的,那就是主耶稣。祂是‘那不知罪的’(林后五21)
,是无瑕疵的神的羔羊(来七26,彼前一19),祂曾凡事受试探和我们一样,只是祂没有罪
,也未曾犯过罪(来四15,彼前二22,约八46,十八38,十九4,6)。只有祂是无罪的一位(约八
7~9)。
永远童贞
论到马利亚的永远童贞(Ever Virgin),不外乎以下说法:
一、马利亚生耶稣的前后都是童贞(Virginity in partu and post partum),生产没有痛
苦,子宫(生理方面)在产前、产后都保有完整。
二、马利亚嫁约瑟时,约瑟已是年老的鳏夫,他们从来没有同房,甚至有人说主耶稣的兄
弟姊妹是约瑟的儿女(即前妻所生),不是马利亚所生。
三、主耶稣的兄弟姊妹不是祂的亲兄弟姊妹,而是祂的堂、表兄弟姊妹。
以上说法都是为著维护马利亚永远童贞的牵强推论,并无圣经根据。要知道真相,仍得回
到圣经本身。
首先,马利亚童贞女怀孕是无可置疑的,因有旧约明确豫言,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
给祂起名叫以马内利’(赛七14)。也有创世记三章十五节,‘女人的后裔要伤你(蛇)的头
’的豫言。这些都在新约得着应验(路一27,太一18~20)。她的丈夫约瑟,在耶稣出生前未
和她同房也是明载(太一25)。但‘头生的’一辞(路二23,出十三2)已证明她经过生产之苦
。因为‘头生的’原文是“开了子宫(胎)的”(open the womb),而且路加二章二十二节
记载,马利亚按摩西的律法满了洁净的日子,他们才带着孩子上耶路撒冷去,将祂献上(
利十二2~6)。怀胎、生产的苦楚在人堕落之后已是命定的(创三17),这样怎能说她在产前
、产后子宫(生理方面)都没有改变,保有完整?
马太一章二十五节说,约瑟‘没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儿子’,路加二章七节说主耶稣是
‘头胎的儿子’,这也足以证明,孩子出生后,约瑟和马利亚有夫妻的关系,并且有其他
的孩子陆续生出。‘头胎的儿子’一辞,原文是Prototokos (Prwtotokos,亦见于罗八29,
西一18,来一6,启一5),也可译为“长子”(first born)。这个字与路加二章二十三节‘
头生的’(open the womb)不同,“头生的”不一定有后面跟着生出的,只重在他的“头
生”,也许是独子。但‘头胎的’、‘长子’(prototokos)就必是后面有陆续生出的。至
少要有个“次子”才能如此称呼,其理甚明。在属灵一面,罗马八章二十九节说祂‘在许
多弟兄中作长子’,表明祂有许多弟兄(约二十17,来二11~12) ;若祂没有众弟兄,祂永
远只能被称为神的‘独生子’(约一18),不能被称为“神的长子”。我们敬拜父,祂不仅
有‘长子’,也有“众子”,叫祂得荣耀。同样的,在肉身一面,主耶稣如何能作‘长子
’而祂没有弟妹呢?
又说,主耶稣的兄弟姊妹是堂、表兄弟姊妹,这也是牵强的解经。何以有亲戚关系的施浸
约翰(路一36),不被称为‘主的兄弟约翰’?而雅各却被称为‘主的兄弟雅各’(加一19)
?另外,若说这些兄弟姊妹都是年老的鳏夫约瑟所带来的,那么主耶稣就不可能是‘头胎
的儿子’、‘长子’,祂应是“老么”了!
另外,马可六章三至四节说:‘这不是那木匠么?不是马利亚的儿子,雅各、约西、犹大
、西门的长兄么?祂妹妹们不也是在我们这里么?…耶稣对他们说,先知除了在本地、亲
属并本家之外,没有不被人尊敬的。’这里清楚用了三个辞,‘本地’、‘亲属’、‘本
家’。原文每辞中间都有一连接词‘和’(kai),因此可直译为‘在他本地和在他亲属和
在他本家里’(en th patridiautou kai en tois snggeneusin autou kai en th oikia
auton)。若他们都是堂、表兄弟姊妹,就只能是‘亲属’而不是‘本家’,这样‘本家’
只剩马利亚一人了(耶稣传道时恐已丧父),而马利亚竟然藐视祂、不尊敬祂,这和马利亚
的性情不相合。圣经确载祂的兄弟们藐视祂、不信祂(约七3~5),指明‘本家’乃指从马
利亚所生主耶稣肉身的弟妹,其理甚明。
注52. 同注36, pp.280-281
注53. 同注36, p.281
若要维护马利亚永远童贞,硬说她未与约瑟同房,便是视婚姻为不洁,也给守身的神职人
员造势。从马利亚生耶稣满了洁净的日子后,约瑟又活了多久,我们不知道。但我们知道
,至少有十二年的时间他是活着的(路二41~51)。这十二年中他们却没有夫妻正常的关系
,这绝非常理。这也与圣经不合,因为婚姻是神圣的,是神所命定的(创二24),禁止嫁娶
反是鬼魔的道理(提前四3)。若守身使人更为圣洁、更得胜、更蒙神称许,则以诺不会被
取升天(创五21~24),挪亚定规不是义人(创六9~10),亚伯拉罕不能是信心之父(罗四
11~12),彼得不能赢得冠冕(太八14,林前九5),百基拉、亚居拉也不算得胜(罗十六3~4)

马利亚升天
马利亚灵魂、身体被接升天之说,首见于四世纪的新约旁经。六世纪起在东西方教会得到
支持,八世纪末普遍于八月十五日举行“升天节期”。中世纪时经院学者为普遍的信仰提
供神学护道,但此仍未为官方确认为教义。十八世纪教皇本笃十四世(Benedict, ⅩⅣ)归
类为可能的意见(Probable Opinions),一八七○年梵谛冈会议有题出作为教义声明的压
力52。直到一九五○年十一月一日,才由教皇庇乌十二世(Pius XII, 1876~1958,于1939
年起作教皇)颁布为教义,并举行弥撒礼。教义重点如下:
“…神的母亲是与她圣子最紧密的联结者,并且总是分享祂的命运。所以极不可能说她这
怀祂生祂者、奶祂抱祂者、怀祂在怀里者,在结束地上旅程后,身体却与祂分离…因为我
们的救赎主是马利亚的儿子…除了尊荣祂永远的父,也尊荣祂最爱的母亲。因祂能赐尊荣
使她脱离坟墓的朽坏。事实上,我们必须相信祂的确这样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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