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较长因举了很多例子来讨论这议题,烦请耐心看完再表达意见。
前几天被本板乡民LonerEver检举,而被板主水桶。
我觉得这件事两方起争吵不能只单方面责怪一方,我在讨论耶证人对十诫不可杀人的解释
。
那位L板友就扣帽子批评我什么"律法主义,自以为道德小超人,脑袋里只有幼稚思想"。
这些话已经是一种人身攻击了吧,并不是尊重对方的话,我听了也不愉快。
所以这件争吵说起来是两方都有过错。
不解为什么讨论对圣经的解释,某些板友不能就事论事而要去扣帽子攻击提出讨论的人?
这里先说好,只要参与讨论的板友留言不要有针对我个人的言论,我也不会去针对你。
一
被水桶的事已经过去就算了,干脆就讨论清楚这个议题。讨论什么是律法主义?
某些基督徒不能一遇到有人以圣经的十诫不可杀人批判基督徒的参与侵略战争杀人,就攻
击说对方是律法主义,以此护航自己人所为。
而看到自己的教友拿圣经的律法与基督教的道德观去要求他人时就没有意见。
请问这样是不是双重标准了?
如台湾前阵子沸沸扬扬的同婚议题,一堆保守基督教会拿圣经的律法反同婚,请问这是不
是律法主义?是不是自以为道德小超人?
还有许多欧美的基督徒批评极端组织的恐攻,请问这是不是律法主义,是不是自以为道德
小超人?
对IS这极端组织而言,那就是在战争,当时IS可是在中东部份地区正式建国了。
二
再者要问清楚,如果是一个假性双性人,染色体是XY,但从小外生殖器外观像女性而被以
女性养大,以致于他的心理性别认知也是女性。
在后来被发现染色体是男性时,基督教是否坚持他必须以染色体的性别生活?
而都不考虑现实上他为此得面对的困难吗?
基督教坚持此的原因不外乎就是为了圣经反同性恋的律法,如果基督教容许染色体男性的
假性双性人可以女性的方式生活,会与此律法牴触。
我不反对基督教,但我认为对圣经的解释应该随科学以及时代环境需要进步。
要知道在圣经那个时代社会是男女性别二元论,不知道有染色体XX XY这个东西,更不清
楚有那些染色体异常或外生殖器官异常的双性人的状况。
那个时代社会对男女的性别之分就是出生时父母凭婴儿的外生殖器外观决定,所以会出现
很多错误。
甚至会造成冤杀冤死的状况。
例如圣经中规定男同性恋者要处死,而当时可能一位被以此规定处死的人其实是个假性双
性人,在生物性别上他根本没有行同性恋,反而是社会以死刑在逼他行同性恋。(在染色
体女性却因外观被误当成男性养大的情况)
还有在圣经的规定,男性不能穿女性衣服,女性不能穿男性衣服。
而对于那些染色体异常或外生殖器官异常的双性人,他们可以穿哪一种性别的衣服,这圣
经也没有规定。
也就是说,当时犹太社会圣经中对于男女的规定目的仅仅是为了维持一个表面上的社会秩
序,而在现今科学上却是站不住脚的。
在现今科学以及时代社会发展与当时犹太社会已经完全不一样的情况下,基督教对圣经的
解释是不是应该跟着进步?
而非坚持以当时犹太社会的律法秩序来要求现代人。
三
我对战争问题的看法也是如此,当时犹太社会可能对于不可杀人的理解也没想到如战争这
类国家暴力杀人的问题。
而在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这人类快要互相毁灭的战争后,耶证人注意到这问题,对圣经有
了这样的解释。
甚至连耶稣被罗马帝国处死也是一种国家暴力行为,难道当时参与处死耶稣的人都不算违
反了不可杀人?
如果基督教谈十诫不可杀人将国家杀人的问题全都排除在外不予讨论思考,这不可杀人的
规定就形同虚设了。
而且基督教很在乎以不可同性恋这类管束人类性行为的律法要求世人遵行,却对于信徒参
与侵略战争杀人无所谓。
这很矛盾也很奇怪,后者显然才是真正严重的问题。
他人的性行为如何就算你不喜欢,并不会影响到其他人,但战争的问题却是会影响到其他
人。
美国基督徒无视联合国决议的反对而发动伊拉克战争造成伊拉克多少人家破人亡?
四
另外如果基督教认为战争中的杀人都不会违反不可杀人,那么恐攻或当时十字军的屠杀也
不算杀人了,因为对于极端组织或当时的十字军而言,他们也是在战争。
在圣经中那个时代对于战争很难区分军人平民,平常是农民牧民,战争时拿起武器就是军
人,所以圣经才会有那些屠城内容。
然而板上之前却有多位乡民要拿圣经中的战争内容来护航基督徒的参与战争杀人?
若认为这样的解释可以,十字军的屠杀是不是就变成是符合圣经的了?
而现今发生在欧美的恐攻事件,基督徒也没什么好批评的了,因为对那些圣战士而言这都
是在战争嘛。
以上四点欢迎板上乡民表示意见,但是先排除本板在不受欢迎名单的人身攻击惯犯df31,
因看他的言行无法理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