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受到板主不太愿意我在本板继续讨论这问题,但有人在板上回文给我,我不得不回应
说明清楚我的意见
※ 引述《springxx (天下布武)》之铭言:
: ※ 引述《around14358 (awq)》之铭言:
: : 想跟本板的乡民讨论一个问题。
: : 请问基督徒可以参与战争杀人吗?
: : 圣经的十诫说不可杀人,但基督徒似乎是从来都不理会十诫的。
: : 所以想请问,基督徒可以参与战争杀人吗?
: 当然可以
: 十诫是律法
: 正确的说法是 在法律下 不可杀人
: 请问保家卫国 杀敌人 是犯罪吗?
: 有人入侵家园 保护家人拿枪 干掉对方 是犯罪吗
: 国家处决杀人犯 是国家犯罪吗
: 没有 这些在法律下都不算触犯法律 并且是合乎法律 并不违背律法和十诫
如果以这位基督徒这样对十诫不可杀人的解释,凡是只要为了国家的法律命令战争杀人以
及处死犯人,就都不会违反十诫不可杀人的规定。
那么十诫这不可杀人的规定就形同虚设了。
因为人类几千年来最严重的杀人事件并不是一个国家内部个人杀害个人的事。
而是国与国的战争杀人,或是国家政权领导人以死刑杀害反对者。
这只要看看人类的历史就很清楚了。
罗马帝国处死耶稣也是国家政府的命令,还有当时犹太人反抗罗马帝国的奴役统治,遭受
罗马军队攻打屠杀也是国家政府的命令。
在那战争中应该也不乏有耶稣的信徒在城中一起受害。
而假如基督徒你身为当时罗马帝国的刽子手或军人,你会服从国家命令处死耶稣吗。或是
服从国家命令攻打犹太人杀害城中的耶稣信徒吗?
请问你会觉得这都没问题,这都跟十诫不可杀人这个规定无关,是这样吗?
且如果国家政权领导人以其命令怎么杀人都没有违反不可杀人的问题,却去责怪一个市井
小民杀人,这就变成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会形成一种很矛盾的现象。
而你说的有人入侵家园 保护家人拿枪 干掉对方。
这在法律上就有正当防卫的法理。
以国家而论,若不是自己主动发动战争,而是对方发动战争你被动必须防御,自然可以适
用这个法理。
但历史上大多数基督徒参与的战争都不是这种状况,很多是基督徒为了国家利益去攻打他
人,甚至基督徒利益摆不平自相残杀。
殖民时代的侵略战争,两次世界大战,伊拉克战争,乌克兰与俄罗斯的冲突,这都是。
若这些基督教觉得都跟十诫不可杀人无关,那么十诫这个规定等于是虚设了。
: 3:6 他 叫 我 们 能 承 当 这 新 约 的 执 事 . 不 是 凭 著 字 句
、
: 乃 是 凭 著 精 意 . 因 为 那 字 句 是 叫 人 死 、 精 意 是
: 叫 人 活 。 〔 精 意 或 作 圣 灵 〕
: 哥 林 多 后 书 2
: 耶和华见证人教主 发明 不可杀人 不要输血 这些解释的人 基本上是个笨蛋
: 误己又害人
板主对我提出警告,理由是说我以耶和华见证人的思想贬低否定正统基督信仰。
那么以上这位基督徒在评论耶证人也是贬低否定,直接以笨蛋这样的言论辱骂耶证人。
这样就没有违规的话,那是不是双重标准了?
所以我就说了,两个观点彼此就是相左的,讨论时怎么可能完全都没有否定的言论。
而基督徒在谈论其他宗教如耶证人时,也是早就有自己默认的看法了。
我不是耶证人也没有完全赞同耶证人的所有看法,我只是可以理解他们为什么会对十诫不
可杀人有这样的解释。
因而提出来给自认正统的基督徒思考这个战争问题。
圣经中耶稣在抨击当时自认为正统信仰的犹太人当权派,也有很多否定的言论。
想请基督徒思考一个问题,耶稣是不是一个言论自由的殉道者?
还可以思考一个问题,耶稣是不是国家暴力行为下的一个死刑的冤案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