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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tion vs. Free Will
拣选论与自由意志论
在近代教会历史上,拣选论 (Doctrine of Election) 和自由意志论
(Doctrine of Free Will)之间,一直是一个没有停歇的争论。
大多数的人或许并不真正的明白这争议中的问题点为何,或者是争议
的由来。
在此,让我们尽可能简单地来了解这个争议的本身,以及试图解释关
于这个争议的正解。首先,争议的本身可以回溯到奥古斯丁的年代。
但是,为了简化整个过程,我们直接将时间快转到欧洲教改时期的17
, 18世纪。
在马丁路德和加尔文之后,有一位荷兰神学家叫阿民念。阿民念是
加尔文学生的学生。但是,他对于加尔文主张一个人重生得救是出于神
的拣选,而非透过人的选择,并不认同。
在阿民念过世之后,一群支持者归纳出了五点与加尔文神学不同的
神学教义,主张教会在这五点上应该要从加尔文神学改采阿民念神学,
或至少应该要在重新检视后,整理出一个共识 (这是因为五点当中,其
中之一是关于“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议题,而阿民念神学在当时认
为有疑义,却没有定论)。 其中,阿民念五点的核心议题,就是拣选论
与自由意志论的争议。也因此,通常在神学上如果听到关于加尔文主义
和阿民念主义的讨论,多半时候是指著拣选论与自由意志论在讲的。
关于自由意志论,我们有必要先做出一点厘清。
绝大多数的人听到“自由意志”一词时,可能会想到的是:
“我生命中的各种选择是否出于我的自由,抑或是我其实像个机器人,
被上帝、命运、某种宇宙的力量已经决定了我一切的行为、动作和选择
。”例如,我决定选择搭公共汽车而不是坐捷运,这个决定是我的,或其实
是命中注定的?这样的“自由意志”,并非此处所争执的问题。
在英文上为了区隔,有些人会将其称之为“free agent(自由个体)”,
而非“free will(自由意志)”。这虽然也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但却
不是拣选论和自由意志论的争点。许多人在加入这个争议的讨论时,
将“free agent”误以为是“free will”,并因此主张拣选论与自由意志论
应该是同时并存的。
事实上,约翰卫斯理在讨论拣选论与自由意志论时,就是把“free agent”
和“free will”混在一起讲,而把问题弄得更为混乱
(参考 Foundations of Wesleyan-Arminian Theology,
Mildred Bangs Wynkoop, 1967.)。
拣选论与自由意志论的争议,仅针对一个特定的事件/选择在做讨论,
就是一个罪人之所以信靠耶稣,得以与神和好,是出于神的拣选,抑或是
这个人自身的选择。这个议题的本身,并没有拣选与自由意志同时并存的
可能性。
一个人之所以能够藉著耶稣基督与神和好,这个与神和好实际上之所以
会发生,究竟是因为神拣选了我,使我与祂和好,或是因为我选择了神
(信耶稣),导致了我与神和好?
“自由意志论”与“拣选论”的真正命题,是在于:
“是因为我选择相信耶稣,上帝于是因此必须(或是才能够)赐给我
那使我重生的圣灵”(自由意志;阿民念主义),又或者,
“是因为我从神领受了那使我重生的圣灵,我于是因此得着了那在
基督里使我得救的信心”(拣选;加尔文主义)?
“自由意志论”和“拣选论”没有同时并存的空间,
两者当中只有一个合乎真理。
对于“自由意志论”而言,救恩的工作,是神藉著耶稣完成了一半,
而人藉著采取了相信耶稣的行为,完成了剩下的一半;对于“拣选论”而
言,救恩的工作,从头到尾都是神的工作,藉著耶稣基督所完成的。
救恩是神的工作,而人能够藉著神在基督耶稣里所成就的救恩与祂和好,
是神的恩典。既然说是神的恩典,就不是人做了什么,包含不是因为人做出了
信耶稣的选择。耶稣讲得清楚:“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都能进天国。
(马太福音 7:21a)”
一个基督徒之所以能够选择信靠基督耶稣成为他的救主,是因为神
藉著圣灵将基督的福音显明给他(拣选),而不是因为他自己决定选择相
信耶稣(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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