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鱼(以神为本)与熊掌(以人为本)都兼得的现代教会需要面对的问题
我们口口声声说"神恨恶同性性行为"
然后又很爱补一句"神爱同志所以我们也效法神爱同志"
那现在同志婚姻合法化了,请问基督徒往后要如何面对一个
没有打算悔改 持续在犯罪(同性行行为)的罪人(结婚的同志)?
请在法律赋予他们犯罪(性交)的合法权利,乃教会不可剥夺的这个前提下
试着回答一下吧
举个更极端的例子,假如杀人跟奸淫都合法化了
陈进兴周一到周五都在奸杀女性,周六小组,周日聚会
你有办法喊著"神恨恶杀人跟奸淫,但神爱罪人"
然后跟陈进兴和气地称兄道弟吗?
如果答不出来,那怎么能继续喊
"神恨恶同性性行为,但神依然爱同志"
这种不具备可行性的口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