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eter118 (NOone)》之铭言:
: 各位好,先说我非基督徒,但真心发问,
: 会有这样的问题是因为我有个基督徒女友,目前交往快两年。
: 我们在个性相处上都很合得来没有太大问题,唯一的问题就是信仰。
你们交往时 有没有同居或发生性关系?
人所犯的罪,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淫行,是得罪自己的身子。”(dd tbln
6:18)
“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
主也是为身子,并且神已经叫主复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们复活。”(林前6:13-14
)
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么?这圣灵是从 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
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林前6:19)
哥林多前书 7:2
“不过为了避免淫乱的事,每个男人都应当有自己的妻子,每个女人也应当有自己的丈夫
。”
希伯来书13:4
“婚姻当受所有人尊重,床也不可玷污,因为神将要审判淫乱和通奸的人。
使徒行传 15:19-20
“所以据我的意见、不可难为那归服神的外邦人 ;只要写信,吩咐他们禁戒偶像的污 秽
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
加拉太书5: 19-21
“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 像、邪 术、仇恨、争竞、
忌恨 、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 、(有古卷在此有凶杀二字) 醉酒、荒宴等类、
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 神的国”(亦见歌罗西书
3:5)
帖撒罗尼迦前书4:3-5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要你们各人晓得怎样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
身体。不放纵私欲的邪情、像那不认识 神的外邦人。”
: 我出身传统家庭,父母是虔诚的佛教徒,虽然我从小耳濡目染,
: 但也没因此成为佛教徒,我一直比较有个人想法,
: 不会因为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除非能够证明。
: 个人对信仰观点也是如此,因此虽在佛道教的家庭背景长大,也没对信仰有所迷信。
: 女友则是虔诚的基督教家庭,女友父母都在教会全职服事,
: 而女友从小也在教会长大,也常参与教会活动。
: 我们的认识两个月后就交往了,但我认识的她并没有给我一种狂热基督徒的感觉,
: 她平常和我出门吃饭不会特别祷告,她和我交往前也知道我的背景,但也没排斥。
: 由于我们也年纪不小,最近论及婚嫁的可能,我才意识到不同信仰的严重性。
: 我们在交往前,她并没有提到非基督徒不嫁,但她希望我可以多认识她们的信仰,
: 我也有先说明我愿意试着认识这个信仰,但我不能保证我会成为基督徒。
: 而到前阵子,她试探过父母的想法,她父母则是主张基督徒只能跟基督徒结婚。
: 因为圣经那句“信与不信不能共负一轭”。
你可以受洗过后就不去教会
回归民间信仰或是佛教徒
重新皈依阿
: 我与她父母见面多次,她父母对我也有很高的赞赏。
: 但还是没打算决定让女儿嫁给我,似乎在等我成为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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