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失去救恩”的SOP?

楼主: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7-12-10 21:53:29
※ 引述《mapuff (酒窝)》之铭言:
: 我没有在谈SOP,我谈的是案例。
你们是用案例在找规则,那就叫SOP。
: 若你的论点无法用案例说明,要如何谈实践或应用?
: 再者,用“偶尔”被过犯所胜,还是“持续”在罪中?
: 这是空泛不切实际的空话。
: 对照我们自己的经历,相信没有人是一路走来,从不冷淡或犯罪的。
: 然而若在冷淡离开主的过程中,发生意外,
: 那么从那人的一生来看,是否就是持续在罪中不悔改?
1.
你要规则,还是要信仰?
信仰就是:上帝必公义/公平审判、不轻看人芥菜种的信心,
上帝的审判必然让人心服口服。
他到底是一时冷淡、身不由己,还是已经有了新的爱人、“回不来了”?
上帝鉴察人心,祂一定有正确的判断,我们何必担心?
(但我们当然要鼓励他重燃起初的信心/爱心,
希望他不要试探神/放弃自己)
规则就是:无论一时还是持续在罪中,都没有问题或都有问题!
或,在罪中到什么程度,没有问题;过了那个程度,就有问题!
: 我们也曾遇过十几年在外流浪不聚会的,后来却重新被神得着
: 这要怎么说?难道神的救恩充满了不确定性?
: 所以到底如何才算得救?
: 信就得救后,我们应该持守到底,追求爱神爱人。
: 还是要持守到底,还要爱神爱人之后,才能确定得救?
: 这才是因信称义或因行为称义的争论所在吧!
2.
信神=爱神爱人,
持续信神=持续爱神爱人。
你不设法理解我们这边是这样理解“信”
(并且这绝对有信仰传统支持,不是我们编的),
就无法接受“爱神爱人”只是“信”之内的活动,不是信“之外”的行为称义。
信=持续爱神爱人=(灵魂体/全人之)得救。
(完整的救恩是一个过程,贵派是用“生机的”来谈,或者一般讲“成圣”)
(肉心的爱神爱人,当然是从“心”出发,而非死守律法或任何规则)
(肉心,就是信就是单纯爱神所爱;
石心,就是要找到爱神爱人的规则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