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uanglove (SAM)》之铭言:
: 基督教很反对修民法,可是修民法并不只是为了现在的同性恋者的权益呀
: 因为即使是全家都是虔诚的基督徒家庭,还是有可能会有同性恋的小孩后代呀...
: 这样的例子应该已经不是特例的少数了,有的同性恋的父母还是神职人员呢!!!
: 我是在想,台湾让同性恋合法结婚,不只保障现在的同性恋伴侣,也保障将来的同性恋
者
: 而且也可能是在维护教会中你我身边弟兄姊妹的子女的权益呀..这有何不好呢???
: 该不会真的会有基督教的教友会认为:上帝不可能会给他们"同性恋"这样的家庭成员?!
: 所以同性恋要结婚的事情和问题,绝对不可能发生在他们身上,是这样吗???
: 还是教友们会觉得,即使家庭有人"走偏"成为同性恋,依然可藉信仰回复成为异性恋呢
??
: 然后回归正常的生活,结婚生子,过著圣洁般的生活呢???天哪..不会吧><.....
我表姊就是女同阿
她爸爸就是牧师
我说个案例好了,我一个长辈的同学后来留在欧洲发展
在台湾读大学就是男同志
他怎么有后代的 就是他和他的伴侣 找到另外一对女同志伴侣
然后作人工受孕
将自己的精子和女同的卵子结合
设样小孩子也有自己的基因在
不过目前台湾尚未开放这种方式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