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婚姻的定义”这件事的涵义及其实质为何呢?
#1OGurYPp (Christianity)
→ neohippie: DH,你在讲啥废话? 基督徒又没有要立法反同志行为 12/06 03:14
→ neohippie: 我们反对的是改变“婚姻”定义 12/06 03:15
→ neohippie: 拜偶像者有在尝试改变基督徒认为神圣的任何东西吗 12/06 03:15
→ neohippie: 这种改变有在寻求法律保障吗? 12/06 03:16
→ neohippie: 讲一堆没用又不相关的废话 12/06 03:16
推 leon00521: 法律会改变基督徒对于婚姻的定义吗@@ 12/06 09:20
推 theologe: 那有人提议的不动男女,另加一条同性婚姻是双方呢? 12/06 09:27
→ theologe: 对,到底什么叫做改变婚姻定义?仪式婚出现同志结婚?( 12/06 09:28
→ theologe: 媒体、公部门、乃至某些教会;公开或私下)2.法律中出现 12/06 09:31
→ theologe: 同性婚姻的概念或实质都不行? 3.保留原来的婚姻条文, 12/06 09:32
→ theologe: 另加同性婚姻的条文即可?或是不能写在民法里面,但可以 12/06 09:33
→ theologe: 用专法规范及保障同性婚姻? 12/06 09:33
→ theologe: 1.不能动仪式婚最严格、2.次之、3.较松。dochi? 12/06 10:03
从最严格排到较宽松的“捍卫”:
1.仪式婚不是冒犯婚姻的神圣意涵吗?
透过媒体的传播、公部门的主持、
某些教会实际帮忙证婚(什么?你不承认他们是教会?XD
请参wiki词条"Blessing of same-sex unions in Christian churches"
https://goo.gl/ePh7Dl)、
教育的传播(性别平等教育法2004立法至今已经十多年了XD)等等;
这些好像教会不太有这样大规模动员去抗议的...。
简单说,就算不限缩到类似Sodomy law之类的规范,
也应该透过抗争、立法规范这些讯息的流通、
仪式的肆意举行(起码公部门跟某些教会),
或起码以媒体战、文宣战、另类选择教育去对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