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说心得
一看到自己被桶三天,但eno居然自桶30天
我真是一阵感动,差点写信去跟eno和好
后来一阵有的没的...还好我没做蠢事
3天桶也没什么还可以冷静一下
不过如果能建立原则更好
尤其像我这样一人身攻击就立刻被纠正更好,我也觉得自己措词不当
不过,问题是希望标准统一
不能人身攻击版主就立刻成案,版主人身攻击就变一向风格,不须介意
以下问题几个请教萨德
Q1.若经PTT帐号部确认多个帐号均为同一人,则一个帐号违规,视同所有帐号违规。
一个帐号违规,视同所有帐号违规,
这不是很明言了吗? 那么antipiece 也视同人身攻击阿?
当然版主有解释权,也可以定下这样解释,那以后就是
一个帐号被水桶,其他分身还可以继续说话,这也算是独创的解释板规了吧
Q2.利益回避
人身攻击属于不告不理(板规)版主不主动介入
当eno成为告诉人,是否仍有权处理pinjose的案子,这样变原告法官同一人
因为如果是萨德,我记得萨德说过,网络本来就是相欠债,差枪走火
酸言酸语在所难免,相信我的程度,萨德应该觉得不到水桶吧,
以前检举eno人身攻击的,萨德为其挡下的友情深感我心,现在还印象深刻呢
Q3.针对言论本身批评不算人身攻击(板规)
我被判刑的理由,正是根据eno的言论本身批评,请问为何
针对言论的批评仍被列为人身攻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