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AntiPiece、eno4022多重帐号案

楼主: MarquisSADE (~萨德先生~)   2016-07-26 12:08:19
推 uka123ily: 这个板有两个板主,没理由自己处理自己。 07/23 23:31
→ untilnow: 你有没有利益回避啊 07/24 13:54
→ taonlys: 萨皇当选后长期失踪让我很难过 07/25 18:46
推 neohippie: 我难过 07/26 06:03
推 MarquisSADE: 别难过! 07/26 11:25
虽然我鲜少发文,但其实都有看板上的文章,且铁指会跟我说明发生事情的经过。
当然,我渐渐少发文的地方也在于我对口舌之争变得较无兴趣外,我也担心自己浓厚的无
神论思想对追求信仰的朋友可能造成负面的影响。我发文多了,人便说“基信板主不信神
”,看久了也很尴尬。另外,基信板的文章内容其实比往年都更有明显的提升,我多发文
只是自取其辱,实在羞于见人故要藏拙。
※ 引述《MarquisSADE (~萨德先生~)》之铭言:
: 内容:查eno4022水桶期间使用AntiPiece帐号发言,是否适当。
: 说明:
: 一、依基督信仰板板规第12条所述:“若经PTT帐号部确认多个帐号均为同一人,则一个
: 帐号违规,视同所有帐号违规。如果A帐号初犯某条板规,则视同当事人的B帐号亦为
: 初犯状态;若使用B帐号触犯同条板规,直接以累犯处理B帐号的违规行为。
: 二、依上述所引用之条文,其旨在于说明A帐号所犯了的内容,由B继续触犯,则以累犯的
: 方式处理。
: 三、双方皆有人身攻击的情况后,eno4022已经以水桶30日作为处置。只是AntiPiece如为
: eno4022之分身,那么AntiPiece如果也触犯了相关板规,现行板规才能对此情况进行
: 处置。
就分身是否应该与本尊同样禁言这件事,我想拿这个铁指的案子同其他蓄意挑衅的板友来
比较,并要求同样的比照办理,我想这是逻辑上的不当类比,这是我后来撤销比照办理的
判决的原因。
我在说明项的第三项有说,eno4022如果触犯了板规并判决确定,那么其分身如果也犯了
相同的板规,则当比照办理。
那么,先前挑衅的板友触犯的正是A帐号与B帐号都违反板规,但eno4022在判决确定后,
另一分身帐号是否也触犯了相同板规呢?我想并没有,所以这是我说将两案混为一谈就会
犯了不当类比的谬误的原因。
我想,现行板规对分身帐号有明确的条文规定,而我也是考察了板规并思考之后之后才更
改判断。或许未来对板规或再做明确修正,只是现行板规如此,而我并不能任意判决,这
是我的想法。我觉得条文虽如此规定,但再开分身出来发言,这么做是对是错并不是板规
能处置的问题,而是一个伦理学的问题。判决后不应开分身继续发言跟人不应说谎同样是
板规效力外的伦理学问题,我想不出现行板规能做什么处置。
其实我觉得就这个案子,铁指的说法还颇能说服我。我认为铁指就分身帐号的看法跟站方
对分身帐号的规定,其实有做一些研究,我觉得找个机会由铁指来做说明,就这些事项作
独立的讨论,也会让大家比较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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