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heologe (人人皆业余神学~)》之铭言:
: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铭言:
: : 我认为如果要说某个东西有什么不可冒犯性,建议从人格去论述。
: : 不然我们有很多需求都需要处理,例如“不被讨厌”的需求看起来就蛮炫的。
: : 这个板规的解释其实就有点类似要符合“基督宗教不被讨厌”的需求。
: “不冒犯神圣”跟“不被讨厌”差多了,看来您真的没有这个概念;
: 所以我不是举了动漫mania或是追星族的例子吗?
: 或是自己家人被侮辱、家族的荣誉等等一类的;
: 这些应该更切身、更好理解....
: “神圣”不可被冒犯,这是只要有宗教感受的人都会有的东西。
: 简单说就是跟自己有重要关系连结者,不能接受他被侮辱、贬低、否定。
对我来说尊重的前提是有个需要尊重的对象。
但是我并没有看到这个东西被提出来,而是单纯的有人觉得这应该被尊重。
: : 但说真的这个需求跟其他人有什么关系?他人有义务满足这个需求?
: 就只是“尊重”二字而已
: 随便到别人家厨房来翻东翻西,不需要尊重吗?
: 当然可以说基督宗教不是基督徒的私有物,
: 但也不代表外人可以随便来践踏阿...
: (当然批评、各种讨论都是可以的,
: 只是前提是认知到进入另一个需要入境问俗的世界;
: 所以才有宗教现象学等等的方法成为宗教学的基本方法论...)
: 不过另一面的尊重,例如对angke,我认为也是有改进的空间...
我认为这论述其实没有内涵,
首先,“尊重”是什么?对我来说尊重是承认“对方”存在。
但对方是什么,就像我上面说的,我没有看到。
: : 我觉得很奇怪,我们讨论环境保护时很多时候是以人类利益为考量,
: 若环境权只以人类利益为考量,当然不可能真的保护到大自然;
: 那些环保团体,或者珍古德,是以环境或其他物种为中心的;
: 而立法的时候,可能不会完全偏向他们那种极端的观点,
: 但一定会超出人类利益中心一点,否则根本不可能真的保护到环境生态。
以环境与物种为中心的论述其规范性的来源还是来自于人类。
例如人性同理或者外部性,所以还不是回到人类来谈嘛?
: : 某些原住民族谈论的Pachamama严格来说是文化权的概念,
: : 我不懂提这个来说环境没有人格要干嘛?
: : 既然是前现代,代表我们处理的东西某些是“现代”已经跳脱或超越的。
: 如果已经跳脱了,那就不用再有前现代的事物流传下来,
: 并持续吸引我们。
: (大自然先于现代,并且仍超越现代意识所能把握...)
: 完全用现代作为衡量,那顶多只能说是一种妥协主义、鸵鸟心态,
: 并且也是一种封闭系统。
这并没有封闭开放的问题,而是到底有什么不同层次的东西讨论,我没有看到。
: : 那么要怎么处理这个需求是一种权利?
: : 对我来说需求归需求,可以讨论要怎么处理,或怎么诱导。
: : 但无法自己用论述回应的时候,就用权威来压迫对手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 : 在这个需求与他人的关系下,是否能更清楚的连结到权利,
: : 不然这样的论述严格来说并不能处理板规解释的争议。
: 当然版规还是要回归到一些“现代”可理解的法则,
: 或许就是讨论的和谐、效率,或我所谓的“尊重”,
: 要如何营造或疏导、乃至规范的问题。
: 可是若不了解前述那些超出“现代”思维的东西,
: 宗教讨论当然会遭遇基本的困难,
: 虽然这些困难可以说习惯就好、忽视就好,
: 但谁知道哪天会擦枪走火?
: 或者小小伤痕的持续累积,难道不是散布破坏心灵健康?
: 容让或忽视这些伤害持续,当然是对于人性的否定,
: 也是可以回到个人权利的思维来...。
对我来说多元社会本来就充满冲突,这又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要大家都能互相理解,以避免冲突是很难的,也不切实际。
甚至我认为这种或可归类社群式“宽容论”是反自由的。
我认为真正的尊重(或者我心目中的宽容),
是在于承认对方的存在,但是在社会中得以彼此竞争,不需要好来好去。
只要确保政府中立,任一方不要被消灭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