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转贴]如何调解圣经中因信称义与因行为称义

楼主: springxx (天下布武)   2014-10-11 14:51:51
※ 引述《stevenjobs (乒乓兵)》之铭言:
: 大家好:
: 我常私下将希伯来民族三祖 亚伯拉罕 以撒 雅各与
: 中华民族文明奠基朝代周代三祖 姬昌 姬发 姬旦
: 发现亚伯拉罕三人跟文武周公相比 真的逊太多了
: 以立德立功立言的角度来看 周朝三祖远胜希伯来三祖
: 为何在上帝眼中 称亚伯拉罕为义的呢?
: =====================================
: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152211.html
: 圣经,是不会矛盾的。
: 会觉得矛盾,是因我们对圣经不够了解。
: 雅各书上,不断出现‘因行为称义’的观念,乍看之下,这和罗马书上‘因信称义’的观
: 念不同。
: 基督教主张的,是‘因信称义’,绝非‘因行为称义’(这点千万别忘了)。
: 在早期教会历史上,罗马书很早就被众教会视为正典(不是一间教会,不是少数人,而
: 是多数人)。
: 反而,雅各书是比较晚,才被众教会接纳为正典的。
: 为什么?
: 很简单,罗马书‘因信称义’的观念,才是符合全部新旧约的观念,‘字面上’的‘因
: 行为称义’(做功德),则违反圣经观念。
: 请记住,圣经绝无主张作功德可得救,相反的,圣经不断强调,做功德绝不能得救。
: 那么,后来雅各书‘因行为称义’为何会被接纳?
: 因为,教父们发现,同样是‘称义’,罗马书和雅各书的定义是不同的。
: 罗马书所指的‘称义’,是指‘地位上,身份上’。
: 雅各书所指的‘称义’,是指‘生活上’,类似我们现今‘成圣’的观念。
: 雅各书的‘称义’,绝不能用‘地位上,身份上’来定义,否则,会与罗马书彼此矛盾
: ,也与全本圣经观念彼此矛盾。
: 如果没先搞清楚这两者的不同,很容易解经发生偏差。
: 因为雅各书上的称义,定义与罗马书不同,所以,这二种称义,彼此无矛盾之处,而且
: 可以互补不足,因此,后来雅各书也被接纳为正典。
: 换言之,雅各书的‘因行为称义’,不是说我们透过行为,可以得到称义的身份及地位
: 。雅各书的因行为称义,和一般宗教的因行为称义,绝不一样。
: 但是,常常,我们常没先搞清楚罗马书的‘称义’,和雅各书的‘称义’,定义上的不
: 同之处,结果,便会误解了经文的意义。
: 在谈到‘身份’时,明明应该用罗马书的‘因信称义’经文来解释,却误用成雅各书的
: ‘因行为称义’的经文来解释,这样当然会造成错误观念。
: 所以,在谈‘身份与地位’时,请千万不要用雅各书经文,因为,那些经文不是用在身
: 份与地位上的讨论。
: 同样的,在做‘成圣’的讨论时,罗马书的经文也不是用在此种时候。
: 在清楚二种‘称义’的不同之处后,再回去读罗马书与雅各书,大家一定能更清楚的读
: 懂这些经文。圣经,是不会矛盾的。会觉得矛盾,是因我们对圣经不够了解。
: (小小羊)
抱歉 你这文章的观念也是错的
罗马书所指的‘称义’,是指‘地位上,身份上’。
雅各书所指的‘称义’,是指‘生活上’,类似我们现今‘成圣’的观念。
雅各书的‘称义’,绝不能用‘地位上,身份上’来定义,否则,会与罗马书彼此矛盾
,也与全本圣经观念彼此矛盾。
雅客书跟罗马书没有矛盾
问题是出在解读的人 这点看法倒是没错
会出问题 是因为人将
守律法行为(遵守法律)
跟好行为 善行德行 完全混为一谈
圣经上指责的行为 都是指犹太人想靠守律法称义
故无时无刻强调 要守各样法律规条
守住法律规定出来的形式 就算是守住律法 就能是义人
但经上说 律法是为不义的事而设立的 只叫人不要去做坏事 (是最低的道德要求)
提摩太前书 1:8 我们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
提摩太前书 1:9 因为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乃是为不法和不服的,
不虔诚和犯罪的,不圣洁和恋世俗的,弑父母和杀人的,
提摩太前书 1:10 行淫和亲男色的,抢人口和说谎话的,并起假誓的,
或是为别样敌正道的事设立的。
(如同版规为是閙版的人设立的 不是为乖乖会自律遵守的人而设立的)
守法律最多 因此而活着 (好好生活) 如此而己
律法上的义 也就是那更重的事
马太福音 23:23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
因为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
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
。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真正的义 不是靠遵守表面的法规法条 就能得的
圣经指责的是光有表面守律法行为 里面却装满各样不义 算计
而善行 反而是神所要我们去行的 是圣经鼓励的
歌林多后书 9:8 神能将各样的恩惠多多的加给你们,使你们凡事常常充足,
能多行各样善事。
提摩太后书 3:16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圣经),
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
提摩太后书 3:17 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
与主耶稣基督连结 多结义的果子给神 (不结的就砍下烧掉)
加拉太书 5:22 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
所以不要再把 守法律行为 跟 善行德行混为一谈了
圣经指责的是犹太人光做法律上要求的表面功夫
反而失去律法上真正该行的善行 怜悯 信实 而只有不义
信 有 效法 意愿 追随 的成份在里面 我们愿如 亚伯拉罕走主的道 一生交托给上帝
所以上主也为我们负责 神以这样如同亚伯拉罕的信 算我们为义
所以我们讲爱 主所传的道就是爱
也是真正律法的实体
(爱就完全满足律法对义的要求)
而 信 不是指肤浅的 相信 (相信这只是一个客观的事实认定 却跟人本身无关)
(但现今教会大部份却只会强调这个相信的信)
雅客书就是在反驳这个肤浅的 相信的信 只会说信神却没有爱只会空谈 而没有内容(灵魂)
各样善行反而是结出圣灵果子所需的养份
作者: saniblue (sanity)   2014-10-11 14:55:00
请教一下"抢人口"是什么意思?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11 15:05:00
是的,罗马书跟雅各书不矛盾。但是,我看不出‘单靠’守律法得救跟‘单靠’善行得救有何不同。得救就是:藉著信领受恩典重生称义,忽略这个,想“‘单靠’守律法或做善行称义”有何不同?都还是在建立‘自己的义’,不肯领受基督归算的义。原PO的善行定义已经是称义后结圣灵的果子了,小小羊文章说的是‘建立自己的义’无论是守律法和做善行。我了解原PO大意思,但会结果子也是神的恩典。
作者: csss22221041 (没暱称)   2014-10-11 15:34:00
可见时代不同,对信准则角度也不ㄧ样。
作者: UIOP7945 (~"~)   2014-10-11 17:49:00
这篇的观念错在哪呢? 和S大的论述似乎无冲突...
作者: stevenjobs (乒乓兵)   2014-10-11 18:21:00
主内的讨论都是很好的 :) 最讨厌外道鱼目混珠
作者: neohippie (米国圣光肥鲁八嘎囧)   2014-10-11 20:41:00
看完还是不了解两篇的冲突点在哪。大意差不多阿
作者: UIOP7945 (~"~)   2014-10-11 21:24:00
是的 小的资质驽钝 不属灵又不长进 恳请大大开示 =_=+到底是原PO观念错还是 观念对只是切入点不同..
作者: neohippie (米国圣光肥鲁八嘎囧)   2014-10-11 21:55:00
我懂Spring大说善行与守法律的区分,可是前面板友发言切入点虽然不同,可是并没有说善行等同守法律?所以Spring大认为雅各书把因信称义的表现写的更明确。是这样吗?而且雅各书的解释也不是一言堂...这都有讨论空间的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11 22:28:00
原PO提到:‘人是因信心称义 如同亚伯拉罕的信的表现’,原PO应该属Arminianism的主内弟兄,人要“主动用信心去领受救恩”然后------基督就给你救恩,不知道原PO是否是这样的意思?
作者: neohippie (米国圣光肥鲁八嘎囧)   2014-10-11 22:36:00
S大是Asbury 毕业的?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11 22:42:00
不是呀~ 不过有Asbury神学院的教授,有出一本书诚实交代他们人自由的神学前提,也就是人在救恩上有“选择的自由能力”。
作者: UIOP7945 (~"~)   2014-10-11 22:46:00
Sp大的意思是否 称义成圣 是一个连动的概念我们不可以用好行为让自己称义,必须在我们自己口里喊”我信”以后,用行为变好来检验自己的信心是真是假,是不是有真”信”而称义?
作者: mediashow008 (大卫)   2014-10-11 22:49:00
schb68的态度不会乱攻击人,会问清楚对方的想法,感觉比较理性能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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