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PM88 (BPM)》之铭言:
: 其实也没这么复杂,不过拿来吓傻那些没事引一堆圣经经文打泥巴战的倒是不错。
: 只不过从基督教跨入佛教,神、罪的定义要再更扩展:
: <def>
: 神:能够容纳一切的集体潜意识,在此集体潜意识要用最严格的程度解释,
: "至少"包含所有物质(无机质、植物、动物、人类)。
: well, 当作自然神来看是勉强可以的,但其实不是,但原因先不论。
: 罪:人与神主客观分立的状态,但假定神的定义改变,在此要有新的体悟,
: 就是“面对集体潜意识前,维护自己个体意识的执著”。
: 至于爱,依旧是罪的相反。
爱什么时候是罪的相反了?爱充其量是上帝的其中一个属性罢了。
唉,
我们日常生活看报告,看到报告前提是错的,就直接干了,还跟你看后面?我真有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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