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教会的三一论与基督论早在爱任纽、特土良等教父时期已经订定。
西方教会所着意的,不在于名词的内涵定义,而在于直接定出神学概念。
东方教会因是哲思背景培养出来的地区,
对于每一个用词、每一个语句的表示都需要有清楚明晰的界定,
要表达具体的内涵,不能有混淆的观点。
因而,许多的争执主要关联于所用的字词到底是如何定义。
在此也清楚看见,神学的形成与处境及文化背景的密切关系。”
(李丽娟,《神学的阿基米德点》,2016,页86-87)
这一段李丽娟是说明基督论神人二性的争议主要发生在东方,
而非西方,造成此现象的可能文化因素。
我觉得很贴切。也反映老鱼等基要主义者与其他派别的基督徒的“文化”差异。
老鱼反映的是很西方神学的法律观点,
所以抓着李强调的“基督人性受造”及其prooftext,
就想对所有批评李此论述的人做反过来的异端裁判,
还在wiki上硬是要把唐崇荣写成异端,
到处想要用三人成虎的媒体战,硬扣其批评者异端的帽子。
其实这些互控异端的戏码,教会历史上早就发生太多次了,
例如天主教与东正教互相开除教籍,或者路德宗与改革宗互控异端。
更不要说欧陆的三十年战争、英国的血腥革命、各地区的宗教战争等等。
无论如何,
就连西方教会(天主教、新教主流派)都早已学会要改用重洗派老早就倡导的和平主义、
回归基督为人死,而不是让对方死的精神。
迦克墩跟亚他拿修信经字面上都是只有写基督完全的人性,
至于这个人性是否受造、怎么来的,那就是神学家的各种争论了。
例如东正教马喀西姆等人融合安提阿与亚历山大两派的:二意志+无gnomic will,
虽然是在讲基督完全的人性,也可说这个人性是受造的,
但跟其他派别的角度其实是存在差异的。
基督一志说其实不是说没有两个完全的本性,但比较强调区利罗的合一观,
其实加帕多家教父也是有类似的表达(人性如一滴醋到神性的大海中而被“神化”);
聂斯多流或安提阿派(叙利亚教会)强调二性,但也没有说有两个位格;
反倒是马喀西姆等定调的“两个意志”,很容易有两个位格的联想